一個直男的自述      CP: 邱陽,夏清和

1

我站在門口的信箱前面時,頭頂突然一聲炸雷。

六月初開始,這座城市就像罹患了精神疾病,五分鐘前晴空萬里,五分鐘後烏雲密佈。

我摸了半天口袋,竟然沒找到鑰匙。

雨點已經毫不留情地下了起來,那架勢完美地還原了小時候寫在作文紙上的“豆大的雨點劈頭蓋臉地砸下來”。

我順著信箱的口往裡面看,除了我的信用卡帳單,似乎還有一封信。

雨勢漸大,我小跑著從院子到了屋門口,唯一慶倖的是前陣子屋門換了指紋鎖,否則今天我是別想進屋了。

這場雨來得及,去得也急,我沖個澡的工夫外面又是豔陽高照了。

院子裡的花有幾朵沒開起來的,被驟雨席捲之後打了蔫,我趿拉著拖鞋出去,手裡拿著信箱的備用鑰匙。

信箱進了水,裡面的信件全濕了。

我拿出來,甩了甩,把信用卡帳單放在下面,抽出另外那個白色的信封看。

並不是郵寄過來的,很明顯是有人親自上門投遞。

純白色的信封已經濕透了,上面用黑色中性筆寫下的“邱陽(收)”也已經暈開了。

字挺漂亮,不過不是我熟悉的筆跡。

正琢磨著,聽見一陣狗叫。

我回頭,看見是鄰居遛狗回來了。

“下午好。”我習慣性地跟他揮手打招呼。

他看見我似乎有點兒尷尬,但還是客氣地沖我笑著點了點頭。

我這鄰居搬來得有半年了,看起來跟我一樣,也是一個人住,不過人家比我多了伴兒——一隻阿拉斯加犬。

我們這一帶住戶挺少的,能有個鄰居平時說說話串串門,挺好。

奈何我這鄰居似乎性格挺孤僻的,半年了,我們兩家中間就隔著個木頭柵欄,他跟我說過的話還是十根手指就能數過來。

我這人向來喜歡交朋友,但自從搬到這座城市,沒什麼熟人,不出去工作了也沒什麼社交安排,好不容易讓我逮到個跟我一樣總在家待著的,竟然還是個話少的。

人家不愛說話不愛聊天,我也不能纏著人家,怪惹人煩的。

於是就一直這麼冷淡地相處著——碰面了打個招呼,見不著的時候就當沒這人。

不過我挺喜歡他家那大狗的,有時候那大狗自己在院子裡玩,我就站那兒隔著木頭柵欄逗它。

它可比它主人熱情多了。

我看著他們一人一狗回了家,我那鄰居在門口彎腰給狗子擦腳。

下雨天出去遛狗,回來一準兒得收拾好半天。

他們進屋了,我琢磨著這會兒外面空氣好,在院子裡坐坐。

把院子裡的桌椅擦乾,又進屋拿了酒跟書出來。

造勢完畢,坐下給自己倒了杯酒,然後拆開了那封給我的信。

白紙黑字,開頭寫著:你好,十分冒昧地寫這封信給你,先說一句抱歉。這不是惡作劇,也不是一時興起,我真真切切在喜歡你。

信紙也有些被打濕,潮乎乎地被我拿在手裡。

字跡有些暈開,但依舊可以看清楚每一個字。

所以,我這是收到了一封告白信?

我的視線立刻掃到最下面,想知道這個人是誰。

然而,這封信的落款是:你的長夏。

我的長夏?

我認識的人裡,沒有叫這個名字的姑娘。

但我拿起酒杯看向雨後的院子時,腦子裡突然冒出了那句詩:但你的長夏將永遠不會凋落。

 

 

2

02

我一直覺得收到情書跟吃到春末夏初第一顆成熟的櫻桃是一樣的感覺。

當然了,我們沒法準確分辨哪一顆櫻桃是第一顆,但總歸是可以想像一下的。

我坐在雨後的院子裡一邊喝酒一邊讀完了那份應該可以被定義為情書的信,必須得承認,寫信的這個人不僅真誠而且文采斐然。

我所說的文采斐然並不是說他用了多少值得摘抄的好詞好段,而是他能用最簡短精准的句子戳中我。

我好歹也算是半個文學青年,見過世面的,讀東西挑三揀四,可這封信卻讓我一讀再讀,反復咂摸。

這封信不長,剛好一杯酒的時間就讀完了。

信中透露的資訊也不多,甚至除了告訴我很喜歡我之外,再沒說別的。

我把心放在桌子上,用酒瓶壓著免得被風吹走。

翹起二郎腿,享受著新鮮的空氣、悠閒的時光以及清甜的酒。

會是誰呢?

知道我家,還能進得來社區。

我認識這麼一個人嗎?

隔壁的那只阿拉斯加從屋裡跑了出來,站在院子裡沖著我搖尾巴。

這半年,我跟它主人沒混熟,倒是跟它混熟了,甚至為了讓它多找我玩兒陪我消磨時間,還特意買了不少狗零食。

這傢伙一沖我搖尾巴,我就知道它想幹嘛了。

我起身回屋,去給它拿零食。

等我再回來,那狗子的主人也已經站在了院子裡。

他看見我,又是那副尷尬的樣子,我估摸著這人可能有社交恐懼症,不然為什麼每次看見我表情都怪怪的?

不過也不一定,可能我這人長得剛好戳了他雷點?

前幾天我出去買東西,回來的時候看見他在跟社區的保安聊天,當時他牽著狗,跟對方邊走邊聊,看起來自然極了。

這讓我覺得自己被針對了。

他不願意搭理我,那我也懶得搭理他。

我走到柵欄邊上,手裡拿著零食那麼一晃,阿拉斯加犬立刻就跑了過來。

“真是……”

我正喂狗,見那人一邊嘀咕一邊走了過來。

“不好意思,”他說,“這傢伙太饞了。”

我掐指一算,這是半年來他跟我說的第十句話。

其實我不是故意要去記錄什麼,只是因為生活太無聊,在這麼個喘氣兒的人都沒幾個的地方,總歸是要給自己找點兒樂子的。

他跟我說話的時候還挺客氣的,我也只好客氣地回應他。

“狗不是都這樣麼,”我說,“能吃是福。”

他笑了笑,伸手摸了摸阿拉斯加獅子一樣的腦袋。

自始至終他都沒有跟我對視過,和他相處的這幾分鐘莫名覺得彆扭。

不過,他身上的香水味我挺喜歡的,好像在哪兒聞過,但一時間又想不起來。

我正琢磨,遠處一道閃電又把天劈得像是裂開了的瓷器,慘兮兮的。

沒多大一會兒,雷聲如約而至。

我把手裡剩下的狗零食給了我那鄰居,讓他拿回去給狗子吃,然後小跑著去搶救我的酒,還有那封信。

今天的第二場暴雨席捲我家院子的時候,我已經悠哉地站在落地窗前喝著酒賞著雨了,暴雨天能安穩地在家待著,真是再愜意不過。

這場雨一直下到了天黑,我喝完酒躺在沙發上睡了一覺,醒來的時候這雨竟然還沒停。

已經八點多,天都黑透了。

我去窗邊看看我那可憐的花,沒想到竟然看見我那鄰居打著傘出門了。

外面風大,他還沒走出自己家院子,那傘就快被吹得散架了。

不光是傘,我看他也有點兒懸。

打從一開始見著他我就覺得他這人看起來病懨懨的,特白特瘦,風一吹就能被刮倒的那種。

不過人家要出去,我也管不著,我能做的就是開門叫住他。

我說:“你站著別動!”

外面風大雨大,他似乎沒聽見。

不過也不礙事,我拿著雨衣沖出去的時候,他才剛走到我家院子大門口。

“你那傘等會兒就得壞。”

或許是為了驗證我真的是個烏鴉嘴,話音剛落他那把傘的傘骨就斷了,而他此刻雖然不至於被淋成落湯雞,但頭髮都已經濕得黏在了額頭上。

我把手裡的雨衣塞給他,沒等他說話就擺擺手轉身跑回了家。

我可沒工夫跟他多廢話,他不怕淋雨,我還怕呢。

我進屋的時候發現我手裡的傘也壞了,做好人好事還得搭上一把傘,挺虧的。

把壞了的傘直接扔在門口的垃圾桶裡,再到窗前往外看,發現他已經走得沒影了。

天邊又是一道閃電。

我擦乾淋了雨的手臂,回到沙發邊,又給自己倒了杯酒,然後看見上午出門前隨手丟在沙發上的詩集,名字倒是應景——那些閃電指向你。

 

 

3

03

暴雨是什麼時候停的我完全不知道,我知道的就只是等我醒過來時,外面的狂風跟驟雨都已經離開,月亮就像被洗過一樣掛在那裡,看起來濕乎乎的,冰冰涼涼的。

我從沙發上起來,身上的書掉了下去。

家裡黑漆漆的,唯一的光線來源就是透過窗戶灑進來的月光。

我又看書看睡著了。

不過好像不太對勁,我記得睡著前我是開著檯燈的。

我伸手去摸旁邊檯燈的開關,發現我確實開著,但燈確實沒亮。

也不知道是燈壞了,還是停電了。

適應了黑暗之後,倒也不覺得有什麼不方便,我起身去開大燈,然後確定了,是停電。

深更半夜停電,不知道就我家這樣還是這一片全停了,我估計是風又把哪棵樹刮倒了扯斷了電纜,這種事兒以前不是沒發生過。

我拿過手機看了眼時間,竟然才十一點多。

開門出去,在院子裡伸了個懶腰,然後發現隔壁竟然亮著燈。

那只肥嘟嘟的阿拉斯加趴在落地窗前咬一個胡蘿蔔形狀的玩具,它的主人穿著睡衣蹲在那裡看著它笑。

一扇玻璃,隔出了兩個世界,裡面燈火通明溫度適宜,外面黑燈瞎火潮濕陰冷。

我站在那兒看了他們好半天,直到又一個哈欠跟上來,才意識到我這種行為叫“偷窺”。

自我反省了一下,趕緊回家,然後給物業的24小時客服打電話,結果被告知其實只是因為我家欠費了。

這就很尷尬了。

我交了錢,等了半天也沒等到來電。

回到臥室躺下,總覺得從自己的窗戶能看見隔壁那棟房子發出來的光。

我早上起床的時候時間還挺早,這些日子我一直在調整作息,爭取學習古人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六點多,我已經洗完澡吃完了早飯。

每天上午七點,我定的報紙會準時送來。

這年頭每天看報的人應該就只有六七十歲的大爺了,但我當初搬來的時候腦子一熱一口氣訂了五年。

今年是第二年。

送報紙的小哥每天送來之後都會拉一下信箱上面掛著的鈴鐺,我就知道他來過了,等我空下來就會出去取報紙。

這些報紙我其實也沒怎麼看過,大都用來擦玻璃了。

昨天下過了雨,今天天氣好得不行。

報紙一送來我就推門出去取了。

剛一到院子我就看見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兒——我借給鄰居的那件雨衣竟然被掛在了他院子的晾衣杆上。

深藍色的雨衣被夾子夾著,風一吹,微微地飄蕩著。

我站在那兒看笑了,沒見過這麼晾雨衣的。

看夠了,去取報紙,打開信箱的時候發現除了報紙,裡面竟然還有一封信。

依舊是白色的信封,上面寫著“邱陽(收)”。

這一次,信封沒有被打濕,字跡沒有暈開,我可以一百萬個確定,這封信和昨天那一封來自同一個人。

這才幾點?

什麼時候放進來的?

我正疑惑,聽見身後有動靜,回頭一看,原來是我那鄰居遛狗回來了。

 

 

4

04

事實證明,你以為自己起得足夠早,但永遠有人比你更早。

比如,我的鄰居。

再比如,給我寫“情書”的這個人。

我拿著報紙跟信,揮手和鄰居打招呼。

他牽著狗慢慢走近,掃了我一眼,話也不說,點點頭然後就走了。

我真有那麼不招人待見?

說真的,從小到大我都是自我感覺還不錯的,雖然沒能順利成為“別人家的孩子”,但好歹也是帥且學習成績過得去的,這兩年可能人氣稍有些下滑,但之前平均每年都有姑娘跟我告白。

我的自信心直到遇見我這鄰居才跟被針戳了的氣球一樣,開始漏氣。

不理我算了,我也懶得搭理他。

我在院子裡放了個躺椅,昨天雖然下過雨,但這會兒已經幹了。

拿著我壓根兒沒打算看的報紙和迫不及待就想看看的信坐在上面,拆信時覺得此刻需要有一杯上好的梅酒陪著我。

還是跟之前一樣的信封跟信紙,當我把疊得板板正正的紙抽出來時,聞到了上面淡淡的香味兒。

大概兩秒鐘吧,我突然覺得自己被閃電擊中了。

我從來都不是對氣味敏感的人,前兩年見義勇為被撞成腦震盪之後也總覺得自己記憶力越來越差,但是,當我把這信紙拿到過來仔細嗅了嗅,耳邊開始出現滾滾雷聲。

我轉頭看向隔壁的院子,我那連名字都不肯告訴我的鄰居正從屋裡往外搬他的花。

我們都種了不少花,但我的花直接種在了院子裡,來一場暴雨就給我毀了,他比我聰明得多,種在盆子裡,天氣不好的時候就搬進屋去。

不過這並不是我看他的原因。

我之所以會看向他,是因為這信紙上的香味兒跟我昨天在他身上聞到的似乎……一樣。

我不敢確定,而且越是希望回憶起他身上的氣味兒就越是覺得模糊。

這有點兒像你一直盯著一個字時間久了就會產生一種明明應該認識卻非常陌生的感覺,我越是努力就越是想不起來了。

我坐在那裡,閉上眼睛用力聞了聞那張紙,然後放下,起身走向了隔著我們的木柵欄。

我走過去,站在那裡,對他說:“不好意思,能不能跟你借一下種花的鏟子?”

他聽見我的聲音,動作停頓了一下,然後轉過來看我。

此刻的他,穿著寬鬆的棉麻襯衫,袖子挽到了手臂,正端著花盆彎腰準備放下。

他看著我,似乎猶豫了一下,但還是點了點頭。

放好花盆,他拿著小鏟子過來,我故意往前湊,然後聞到了他身上的香味兒。

我說:“謝謝。”

他對我笑了笑,笑得十分勉強。

等他轉身要走的時候,我實在沒忍住,問了一句:“你用的什麼香水兒啊?”

他像是嚇了一跳,回頭看我:“什麼?”

我被他看得也有點兒尷尬,下意識抬手蹭了一下鼻子:“你用的什麼香水兒啊?味道挺好聞的,我也想買一瓶。”

他盯著我看了幾秒,然後說:“你喜歡?”

我沒想到他竟然會回問我,於是只能點頭。

其實我從來不用香水,對各種味道也沒有研究,我只是想找到寫信的主人,當然,就算他身上的香味跟信紙的味道很像,我也還是覺得不可能是他寫的。

他又不是姑娘。

我也不是姑娘。

那兩封信怎麼可能來自他?

“是我自己做的。”他似乎有些驕傲地說,“獨一無二的香氛。”

 

 

5

05

我從來沒問過我這鄰居是幹什麼的,感覺跟我一樣,反正不上班。

我沒想到,他竟然還會做香水。

“厲害。”除了這句話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

什麼香水啊,香氛啊,我都不懂,沒什麼可說的。

也不知道我接話接得有問題還是怎麼回事兒,我們倆之間的氣氛又變得有些怪異。

我可受不了這樣,拿了小鏟子道了謝,趕緊走。

走回我那躺椅邊上的時候才想起來,我最主要的目的可不是借什麼鏟子,我是為了聞他身上的氣味。

再拿起信紙的時候,上面的味道已經淡了不少,我是覺得跟剛剛從那人身上聞到的很像,可是這種事兒,我真的不敢確定。

主要還是信不著自己。

我這鼻子,聞肉味兒行,聞香水可不在行,誤會了人家就不好了。

我站在那裡,手中還拿著鄰居的鏟子,把那封信看完了。

心裡,這個人像是把我當成了一個傾訴物件,和我說自己一直在救助的一個奶奶昨晚去世了,對方沒有說太多關於這件事的細節,只是感慨,人生變數太多,不知道哪一刻就終結了。

看到這段的時候我其實心裡挺不好受的,雖然到目前為止我還沒經歷過死別,但當時為了救一隻貓被車撞了送進醫院的時候,確實想過一些有的沒的。

現在說起來好像有點兒滑稽,但那時候真的躺在救護車裡思考了好一陣子人生的意義。

等到我把這封信看完,看到最後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歡你”的時候,沒忍住笑了。

這個人有種執拗的可愛,像是把這句話當成了一種儀式,必不可少。

我疊好信,拿回了屋,進屋之後才想起來,手裡還拿著我那鄰居的鏟子。

既然都借來了,那就用用吧。

我把這第二封信跟前一封放到一起,出門去擺弄我那可憐兮兮眼看著就要嗚呼的幾朵小花了。

種花這事兒我不擅長,看隔壁那人種得那麼好,其實是想跟他討教幾招的,但他顯然沒有要跟我多說話的意思,每次見了我恨不得轉身就跑,於是,我苦命的小花就只能這麼跟我耗著,苟延殘喘著。

“你好。”

我正蹲在那裡準備跟我的花談談心,給它們加油打氣,讓它們自己努力振作一下,話還沒說出口,就聽見後面傳來了聲音。

我回頭,看見是鄰居站在那兒隔著柵欄看著我。

真是稀奇了。

我笑:“太陽是從西邊出來了嗎?”

他滿臉疑惑。

我站起來,走過去:“沒事兒,開玩笑的。”

我問他:“怎麼了?要用鏟子?”

沒想到,他說:“哦,不是,我不用。”

他好像有點兒慌,我就逗他:“我這麼嚇人嗎?你每次跟我說話好像都不敢看我似的。”

我這麼一逗他,他更慌了。

“這個是我自己做的,”他眼睛看著柵欄,抬手遞給我一個透明的小噴霧瓶,“香水。”

我有些意外:“給我的?”

他點了點頭。

我道謝,接了過來,本來想說我不用香水的,但看著他耳朵尖都紅了的樣子,覺得我不應該拒絕。

他這算是送了我禮物,我們做鄰居半年來頭一回。

我想著,那應該多跟人家聊幾句,結果,這人根本不等我說話就轉身走了。

他快步朝著屋裡走,差點兒被飛撲出來的大狗撞了個跟頭。

挺有意思的。

他跟他那只狗都挺有意思的。

我拿著那小瓶子放在鼻子前面聞了聞,然後又朝著面前的空中噴了一下。

清清淡淡的香味兒,我好像被這味道拉進了夏日山間,耳邊是泉水叮咚響。

 

 

6

06

我是在收到第三封信的時候開始確定這個“你的長夏”就是我那位鄰居的。

早上七點一刻,我去院子裡做了一套廣播體操,然後打開信箱拿報紙,不出所料,裡面依舊躺著一封信。

都說21天形成一個習慣,但這才3天我就已經習慣了每天收到這位神秘人的來信,而且,我還學會了在拿到信的第一時間聞聞上面的味道。

熟悉,真的太熟悉了。

不知道是真的巧合還是某人故意,每次我拿完信之後都能遇見遛狗回來的鄰居。

照例打招呼,他照例一臉尷尬。

我一看見他就突然想起昨天那一小瓶香水,於是趕緊回屋,趁著信紙上的味道還沒散,對比了一下兩者的區別。

事實是,沒有區別。

當時我就站在窗邊,外面陽光好得差點兒晃瞎了我的眼。

在這一刻我突然意識到,連續給我寫了三封“情書”的人,竟然就是我那個鄰居。

而他,是個男人。

我被那“獨一無二”的香水味兒包圍著,腦子裡已經亂成了一鍋粥。

不應該啊,他不是挺煩我的嗎?

我給自己倒了杯酒,這回不是只有的梅子酒,而是我買回來一直沒敢喝的紅星二鍋頭。

55°的白酒,一口幹了二兩,然後我就躺在沙發上呲牙咧嘴沒工夫想太多了。

白酒順著我嗓子眼燒了一溜兒,一直燒到了胃裡。

我緩了好半天,然後蜷縮著,捂著我的胃,看完了他寫給我的第三封信。

這一次,他寫:昨晚失眠,找了很久,發現家裡褪黑素的瓶子已經空了,睡不著,於是睜眼到天亮。坐在院子裡看星星的時候,被蚊子咬了個包,這是今年夏天的第一個蚊子包。

說句實話,他是個很喜歡碎碎念的人,恨不得把藍天究竟是哪種程度的藍、白雲究竟是哪種形狀的雲都寫清楚,之前我腦補的是一個長髮白裙的漂亮姑娘坐在窗前的桌邊給我寫信,如今把腦子裡幻想出來的那個姑娘替換成隔壁那個男人,突然一陣惡寒。

之所以會惡寒,並不是因為我對同性戀有什麼看法,我尊重任何取向任何不違法的喜好和行為,但問題是,我真沒想過有一天我會被一個男人看上。

他是喜歡我吧?

他在信裡是這麼說的。

但是,除了昨天那一小瓶香水之外,我從來沒感受過他對我有什麼好感。

他不給我白眼就不錯了。

平時那個對我愛答不理的人,跟信中這個恨不得把昨晚數到了多少顆星星都告訴我的人,會是同一個?

我看完信,盯著最後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歡你”看了好久。

這字寫得真漂亮。

這句話看得人心情真複雜。

我躺在那裡,哀歎一聲,把信紙蒙在臉上,清清淡淡的香氣直接鑽進我的毛孔,把我也染上了那個味道。

這可怎麼辦?

在證據確鑿之前,我是不是應該先按兵不動?

還是說,想辦法暗示他一下,告訴他我真的真的只喜歡姑娘?

“你的長夏……”我睜開眼,視線所及只有那頁紙。

他叫什麼?

他該不會就叫長夏吧?

我的長夏?

不不不,還是不必了。

 

 

7

07

我的人生曾經很多次陷入困境。

比如,一個人被鎖在教室裡。

比如,一個人被困在電梯裡。

比如,一個人坐火車坐過了站。

不過,在這次的困境面前,以前發生的那些,真的不叫事兒。

我又把之前的兩封信拿了出來,三張紙並排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一邊喝酒,一邊看那三封信,原本的夏日山間泉水叮咚都變成了我那鄰居坐在窗前寫信的樣子。

他長得不賴,甚至可以說是挺帥的。

那種清秀乾淨的帥,雖然我對他的印象實在算不上好,但又不得不承認,他這個人長得很有靈氣,像機敏的小鹿。

這麼一個人。

他喜歡我?

我不是那種老古董,以前認識的人裡也有喜歡同性的,大學時我們班上倆姑娘就是一對兒,人家過得也挺好,眼看著在一起十年了。

我只是沒想到有一天我也會被一個同性喜歡上。

重讀這三封信,掃去之前的所有預設,把信的主角從漂亮姑娘換成帥氣小夥兒,一字一句味道都變了。

我突然有一種站在後門偷窺對方生活的感覺,從字裡行間讀出了一個跟我以為的不太一樣的他。

我以為他是個冷漠而且難相處的人,事實上,他筆觸溫柔。

能寫出溫柔句子的人,肯定也不會冷漠到哪兒去,我覺得,如果這信真的是他寫的,或許能理解他為什麼一見到我就尷尬了。

因為暗戀我,所以心裡有鬼吧?

我想著想著就想到了他看見我時倉皇的樣子,還挺有趣的。

他在信裡絮絮叨叨地講他在路邊看到了一朵被人摘掉丟棄的小花,黃色的,孤零零的,像是跟大部隊走散的小可憐,他把小花撿起來,插在他狗狗的頭頂,大狗頂著一朵小花,可愛得很。

我看著這段,想像著那只跟我混得很熟的阿拉斯加,那大腦袋別著一朵小花,光是想像就笑了出來。

滿篇都是這樣細碎的小事,但我竟然稀裡糊塗看得很入迷。

現在,困境已經擺在了我面前。

我是及時站出來制止他的行為?

還是繼續默默收藏他的信?

前者,可能會傷害到他。

後者,對他其實也是一種傷害。

我倒不是什麼聖人,只不過,我希望這件事能妥善處理。

說到底,我們是鄰居,而且應該都沒有搬走的意思,往後抬頭不見低頭見,弄得太尷尬了,不好。

更何況,他應該沒有惡意,人家還好心送了我香水。

我自然不是那種被一瓶香水就收買的,我只是覺得,要尊重,要善良一點。

喜歡一個人和被一個人喜歡,都是一件很開心也很幸運的事,哪怕喜歡的人是錯的人,但這份喜歡也不是錯的。

我作為這個故事的男主角之一,得努力當個正面人物。

我把三封信收好,二兩紅星二鍋頭已經下了肚。

再說吧。

我這人,就這毛病,不管什麼事兒都能拖就拖。

沒準兒他前天、昨天和今天喜歡我,到了明天就不喜歡了呢?

我把信收好,上樓開始工作。

雖然我看起來像是個無業遊民,但其實,我這叫自由職業。

打開電腦,我翻了個白眼。

說真的,畫畫不如看情書。

太累了。

這周要更新的內容我連一半都還沒畫完,然而五分鐘之後,我竟然打開了一個新的畫布,幾筆勾勒出了一個簡單粗糙的畫面——一個男人一隻狗,一封情書一杯酒。

我竟然,畫了我的鄰居,和他的狗。

 

 

8

08

外面又開始狂風大作的時候,我剛好畫完這周要更新的內容。

說來有點兒不好意思,我一個大男人,畫少女漫畫,整天在腦子裡琢磨姑娘的裙擺往哪個方向飄。

我關了電腦,坐在二樓書房的窗臺看著外面刮大風,院子裡的小樹被吹得快跪了,我那本來就瀕死的花,這回是真的要死透了。

想到花,我趴在窗戶上往隔壁院子看,突然發現我那鄰居竟然沒出來搬他那些花。

外面風越來越大,好幾盆花都已經被刮倒了。

我其實不是喜歡管閒事兒的人,但看著那可憐弱小又無助的花,又實在有點兒心疼。

我跑下樓,沖出門,頂著狂風跑到柵欄邊,朝著那頭喊:“颳風了!你花不要了?”

在這種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或許,我需要一個大喇叭。

雷聲滾滾,眼看著又要下大雨。

我在這兒瞎嚷嚷了半天,那邊愣是沒一丁點兒回應。

不管我跟我這鄰居是什麼關係,他的花是無辜的。

我本著“植物也有生命”的原則,決定衝破底線,翻過柵欄,去搶救一下那些可憐的小傢伙。

但是,天大概要亡我,我翻到一半,隔壁的門突然開了,我那鄰居驚訝地站在門口看著我。

風特大,我琢磨著,如果我說我是被風吹過來的,他會不會相信?

信就怪了。

我說:“喊你半天,你沒反應。”

我最後還是翻了過來,站在了他家的院子裡。

“你花都要被吹跑了!”

愣在那兒看著我的他這才想起自己要做什麼似的,趕緊跑過去搬花。

他特瘦,風一吹,衣服貼到他身上,顯得人更單薄,我都擔心來一陣大風把他跟他的花一起掀翻。

來都來了,我幫著他把那二十來盆花搬進了屋子裡。

這是我第一次到他家來,一進門就聞到了跟他身上一模一樣的香味兒。

我突然明白了為什麼他在給我寫信的時候沒有意識到信紙上的香味兒會暴露他的身份,因為對於他來說,這個味道已經隱匿在了他的生活中,他已經習慣了它的存在。

對於我來說很特殊的香氣,於他而言卻是日常。

我站在那裡聞著這股淡淡的香氣,忍不住有點兒想笑。

所有的花都“搶救”完畢,在窗邊擺成了兩排。

他蹲在那裡,有些心疼地處理著被吹壞的一盆,似乎根本就忘了我的存在。

倒是他家那大狗,見了我搖著尾巴就跑了過來。

我跟大狗互動的時候,他終於轉過來看我,然後趕緊站起來,慌裡慌張地過來道謝。

他挺逗的,走過來時不小心踩到了灑在地上的土,腳底打滑,差點兒摔了。

我摸著大狗的頭,笑著跟他說:“沒事兒吧?”

然後看見他耳朵紅得像是被煮過,尷尬地走過來和我道謝。

我問他:“你剛才幹嘛呢?這風刮了好一會兒了,喊你也沒反應。”

他一直低頭不看我,抬起手,抓了抓耳後的頭髮。

“我……睡著了。”

他說話的時候,聲音很小,輕輕柔柔的。

“你怕我啊?”我有點兒想逗逗他,“怎麼每次看見我,都跟嚇著了似的?”

他這回不抓頭髮了,使勁兒蹭鼻子。

“沒有。”他說,“謝謝你幫我搬花。”

剛說完,傳說中黃豆大的雨點又砸了下來,劈裡啪啦地往他家玻璃窗上砸。

我們一起轉頭看過去,然後異口同聲地說了句:“下雨了。”

 

 

9

09

下雨天適合做很多事情。

比如,睡覺。

比如,喝酒。

比如,窩在家裡看電影。

唯獨不適合在外面亂晃。

雖然我此刻身在屋子裡,但畢竟不是自己的屋子,所以還是有點兒慌的。

翻過那道木柵欄就是我家,但問題是,現在外面雨下得又大又急,我就算會瞬移,搞不好都得濕了衣服。

我琢磨著,我這鄰居,大概是要留我了。

我不久之前才知道他暗戀我,這會兒就孤男寡男共處一室,腦子裡那些奇思妙想就有點兒停不下來。

我當然知道他不會把我怎麼樣,就算他想,以他這幅小身板,我要是反抗的話,他能被我順著窗戶扔出去。

不過,還是會覺得有點兒彆扭。

我甚至開始琢磨,他會以什麼樣的方式來讓我留下避雨。

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讓我開始承認一個事實——男人的心思你也不要猜。

我怎麼都沒想到,他竟然從門邊的櫃子裡拿出了我的雨衣,遞給了我,然後說:“剛好你的雨衣還沒還給你,回去的時候穿上吧,別淋濕了。”

我此時的表情應該很妙,妙到讓他以為我面部神經出了問題。

“怎麼了?”他的語氣還真帶著點兒關心和擔心。

就是不知道這關心和擔心是真的還是假的。

怎麼會有這種人?

天公作美,難得的機會,他竟然都不把握。

他真的喜歡我嗎?

帶著這樣的疑惑,我穿上了雨衣,回到了家。

當然,我回去不需要翻柵欄,他撐著傘給我開了自己家院子的門。

直到我回了家還想不明白隔壁住著的那人腦回路究竟是什麼樣的,最後我只能得出,那幾封信並不是他寫的這個結論。

否則,他怎麼可能不想留我在他家獨處?

搞了半天,是我自作多情了。

寫信的人又成了謎。

我拎著酒上樓,回到書房,打開我的投影儀。

半個多小時過去了,依舊沒有想看的電影。

我突然想起那封信裡提到過一個片子,說是很適合下雨天在家裡看,我起身下樓,找出那封信,結果這人壓根兒沒提及電影的名字。

我拿著信又回到了書房,無聊之下,找出反復看了好多遍的情景喜劇,笑得人仰馬翻。

雨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停的,等我看累了,笑累了,拿著空酒瓶下樓的時候,雨已經停了,外面的世界又被洗過一樣,乾淨清透了。

我推門出去,看見有個男人正站在鄰居的院子前,往裡眺望著。

很快,我那鄰居出來了,小跑著去給對方開了門。

他帶著那人往院子裡走的時候看見了我,既然已經看見彼此,打個招呼再正常不過。

我抬起手朝他揮了揮,他卻嚇著了似的,自己絆著了自己,得虧旁邊的人反應快,一把拉住了他。

那人拉著他的手臂,低頭跟他說著什麼。

他似乎不太高興,抽出手,帶著人進屋了。

人都進屋去了,但阿拉斯加跑出來撒歡了。

我進屋取了小零食出來給它,一邊隔著木柵欄逗狗,一邊忍不住往人家屋裡瞄。

然而,什麼都看不見。

那兩人不知道進去幹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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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幹嘛,關我什麼事兒呢?

我把手裡的零食都給了阿拉斯加,看它吃完,趕緊回了家。

是酒不好喝?

還是工作都做完了?

我為什麼要把心思放在一個無關緊要的人身上呢?

等我回到家喝了半杯酒,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我剛剛之所以在意,是下意識把他當成了給我寫情書的人,而事實上,他或許並不是。

人麼,都是有好奇心的,我只是因為被那幾封情書勾起了對他的好奇,既然他不是那些信的主人,我也沒必要再多關注了。

更何況,誤會人家是同性戀,自己在這兒給自己加戲,挺沒禮貌的。

以上,是我對自己說的話。

然而,當我坐在窗臺上望風,看見那倆人在院子裡拉拉扯扯的時候,怎麼看怎麼覺得不對勁。

但,與我無關。

我坐在那兒眼睜睜看著鄰居把人送走,正琢磨二人的關係呢,就發現鄰居轉過身突然抬頭,就這樣,我偷看的事情被當場抓包了。

不過,這種事情,就得淡定。

我假裝沒看到,他又不能把我怎麼樣,他又不會讀心術。

想到這個,我突然靈光乍現,下部作品的主角就安排一個會讀心術的少女好了。

總之,我就那麼糊弄過去了,沒去多嘴,他也沒來質問。

這麼井水不犯河水地又過了幾天,每天早上我出門去拿報紙的時候都依然能收到情書。

而我的每一天都是伴隨著信紙上的淡淡香氣開始的。

我徹底習慣了每天看信,每天接收著來自對方的資訊——那個人生活中最最細碎的片段,不起眼,卻很可愛。

說真的,如果不是因為三個鬧鐘都沒叫醒我,我早就抓到這個給我塞情書的人了。

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誰,能這麼可愛。

我收到第八封信那天,又下雨了。

從早到晚,陰雨綿綿。

一整天,我坐在窗前趕畫稿,畫得頭昏腦漲眼睛發疼,到了傍晚才想起來早上忘了出去拿信。

我撐著傘走出屋門的時候,涼風嗖嗖的,我直接打了個噴嚏。

還沒走到信箱,就看見我那鄰居從外面回來了。

他穿著一身黑衣服,撐著一把黑色的傘,整個人看起來都陰沉沉的,不知道的,還以為剛從誰的葬禮上回來。

等他走近,我剛好也到了院子門口,他看過來的時候,那明顯哭過的眼睛嚇了我一跳。

我還沒來得及跟他打招呼,他已經沖著我點了點頭,然後壓低傘沿從我身邊走過去了。

我撐著傘站在那兒一直看著回家進了屋,滿腦子都是他那雙通紅的眼睛。

所以,真的是去參加葬禮了?

我突然想起之前在某一封信裡,那個人說自己救助的一位奶奶去世了。

這是巧合嗎?

還是說,寫信的人根本就是他?

我又開始矛盾,開始試圖尋找一些可以讓我破案的蛛絲馬跡。

結果,事實證明我真的沒有辦案的天賦,越想腦子越糊塗。

我打開信箱,拿出報紙和信。

一天了,它們又都潮乎乎的了。

我拿著信往回走的時候,突然覺得今年這個夏天可能不會太熱太難熬,畢竟隔三差五就來一場雨,怕是這幾個月就要在雨水中度過了。

幾分鐘後,我拆開信件,看到這封信的第一句就寫著這麼一句話:這個夏天好像動不動就要下一場雨,感覺日子都變得潮濕了起來。

沒想到,我們倆還挺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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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人可以糊塗一時,但不能糊塗一世。

我已經稀裡糊塗地收了八封信,不能繼續這樣下去了。

三個鬧鐘叫不醒我,那就四個鬧鐘,四個鬧鐘還叫不醒我,那就五個。

總之,我必須得揪出這個人了。

於是,當晚我早早上床睡覺,睡前還真的把家裡所有能定時的東西都給定在了早上五點。

那人總不會五點之前就把信塞進去了吧?

說真的,我當年準備高考的時候都沒起過這麼早,為了這傢伙,我真的很努力了。

在多個鬧鐘的努力下,我成功在清晨睜開了眼睛。

耳邊鬧鐘聲此起彼伏,吵得我頭都大了。

一個一個關掉,結果最後一個死活找不到在那兒,循著聲音東翻西找,最後在沙發縫隙找到了我那個已經好久不用的手機。

關掉最後一個鬧鐘,世界終於安靜了。

我拉開窗簾的時候,原本沒多想,然而,有時候命運就是那麼奇妙,總會投遞一些我意想不到的禮物在面前。

當我把二樓臥室的窗簾拉開,剛好看見我那鄰居牽著狗出門。

我下意識躲在窗簾後面,一直盯著他看。

其實我不太能形容自己究竟抱著怎樣的心情觀察他的舉動,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個很聰明的人,遇到很多事情,能躲就躲了,畢竟,俗話說得好——逃避可恥但有用。

我不太喜歡需要動腦子的事兒,包括畫少女漫畫。

我就那麼看著,看著他走出自己的家門,路過我的家門。

然後,他在我的信箱前面短暫停留,我甚至不用費勁去看也知道他放了什麼進去。

原來,真的是他。

他把信放進去後還朝著我這邊看了看,我趕緊躲好,生怕被發現。

可問題是,我怕什麼呢?難道應該害怕的不是他嗎?

我一直被貼著牆壁站在角落,手邊就是窗簾,等我回過神的時候,發現自己快把窗簾給扯下來了。

過了挺久我都不敢從窗戶看出去,生怕對上他的視線,只能小心翼翼地貼著牆壁走出這個房間,然後下樓,假裝無事發生。

其實,並不需要我假裝,因為等我下樓的時候,他已經走了。

我站在客廳,透過那扇落地窗看著外面,我可以清楚地看見院子裡的一切,包括我的信箱。

突然間,我有種錯覺。

我的信箱都染上了他身上那股獨特的香味兒。

因為這個,所以明明是我的信箱,卻站到了他的陣營,心甘情願在為他保守秘密,為他傳遞資訊。

我站在那兒胡思亂想,直到送報紙的人來了,才忐忑地出去,打開信箱。

信封還是白色的,字跡也沒變過。

一切都證據確鑿,我就是證人。

可是……

突然間,可愛的情書變成了燙手山芋,我拿在手裡,一時間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身後有聲音,我聽得出是他遛狗回來了,這一刻我甚至覺得每次我取信的時候他都恰好經過,這也是他設計好的。

這一次我沒有回頭跟他打招呼,直接拿著報紙跟信回了家。

我走得很快,還不小心踩到了什麼東西,低頭一看,竟然是一把小鏟子。

這小鏟子是我跟他借的,好幾天了,竟然忘了還。

我彎腰撿起來,還是沒忍住扭頭往隔壁看了一眼。

他正牽著狗走進院子,剛好也抬頭看向我。

明明心虛的應該是他,我卻莫名其妙落荒而逃。

一手拿著他的情書,一手拿著他的小鏟子。

我這是在幹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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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誰還沒有茫然無措的時候呢?

面對尷尬且不知所措的局面,最好的辦法就是逃。

於是,我就逃回了家。

但是,我躲得過他的人,躲不過他的信。

原本想著,算了,別再看了,但是,當我上樓轉了一圈再下來的時候,看見那封信孤零零地躺在桌子上,覺得它很可憐。

我站在樓梯上盯著那個信封看。

乾乾淨淨的白色,像是他院子裡種的那一小片白色的不知道什麼品種的花。

跟他本人也挺像的。

我猶豫半天,還是過去拆了信。

畢竟,這信是無辜的。

不過話說回來,我真的有點兒慌,因為從來沒遇見過這種事。

不是說沒收過情書,只是說,沒被同性喜歡過。

我一個人搬到這裡來之前是那種整天呼朋喚友的人,人人都是我哥們兒,人人都是我兄弟,大家相處的時候都挺不拘小節的,有時候也會開些挺過火的玩笑,但我們這些人,一個比一個糙,一個比一個心大,什麼事兒都不往心裡去,整天湊一塊兒嬉笑怒駡都沒事兒。

但我覺得,他不是那種可以胡亂開玩笑的人。

我那小鄰居,我跟他沒怎麼相處過,我也沒有費心琢磨人家性格的嗜好,但是,從之前的那幾封信裡能明顯感覺到他是個內心很細膩的人。

或者說,是個挺溫柔的人。

是那種路邊遇到一朵被丟掉的小花都能珍惜地撿起來的人。

這樣的人,我連拒絕的話都得想好怎麼去說,因為實在不想傷害他。

這世界,像我這樣的人多,像他那樣的人少。

我什麼樣?

沒正形兒,不著調,吊兒郎當,愛胡鬧。

他什麼樣?

我說不清楚,但至少善良又溫柔。

我們生活著的這個世界啊,在盤古開天地女媧造人前應該是很純粹的,但人多了,人心也雜了,妖魔鬼怪也跟著出現了。

善良和溫柔就變得越來越可貴。

我抽出信紙,聞了聞。

可能是因為今天我取晚了,香味兒有些淡了。

他在信裡寫:昨天晚上失眠,於是用一整個晚上的時間來看電影,情節沒記住多少,但這樣就會覺得時間流逝得很快,也會覺得在有點可怕的夜裡有人在陪著我。

我一邊看信一邊想像著他深更半夜不睡覺坐在那裡看電影的樣子。

我突然,有點兒想給他回信。

倒沒別的意思,只是想問問他看了些什麼電影,最近我無聊的時候把以前喜歡的幾部電影翻來覆去地看,已經看膩了。

有點兒好奇他在電影方面的品味,不知道我們倆合不合得來。

這封信的最後,他依舊很認真地寫著那句話——今天也真真切切地喜歡你。

確定了這信來自誰,再看這句,心情就有些複雜。

他是懷著什麼樣的心情寫下這些信的呢?

又是在什麼樣的契機下決定開始給我寫信的呢?

他似乎壓根兒沒想過要讓我知道他是誰,那麼,他寫給我這些信,就只是因為生活寂寞借此來排解寂寞?

我看著落款,愁眉不展。

“你的長夏。”

他叫什麼?

他叫長夏嗎?

我的長夏?

我看向外面,發現烏雲又趕集似的來了。

今年這個夏天,怕是不會很長哦。

一聲炸雷,雨又來了。

想當我長夏的那個男人正匆匆跑到院子,慌張地往屋裡搬花。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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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挺猶豫的。

我這人雖然不是什麼聖人,渾身上下沒有一個地方散發著聖父一樣耀眼的光輝,但我其實挺熱心腸,樂於助人。

但前提是,我跟對方沒有什麼情感上的瓜葛。

我原本是挺願意幫我那個鄰居搭把手搬搬花的,可是一想到對方喜歡我,我一個多餘的動作都有可能讓他產生誤會,我邁不出這一步了。

我只能攥著他寫給我的信,慫得不行地躲在窗戶後面看著。

看著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毫不留情地把他跟他的花都淋濕,看著他為了搬花,差點兒滑倒。

我其實覺得自己這樣挺過分的。

幫一把能怎樣?

幫他搬個花,他又不會立刻就以身相許。

可是當我想通了,人家都已經搬完回屋了。

大雨一直下著,天雷滾滾,吵得很。

外面烏雲密佈,家裡光線也不好。

我懶得開燈,就那麼在昏暗的客廳無聊地打轉。

轉了幾圈,我最後竟然無聊到找出一個本子,又翻到一支筆,坐在桌前,想要給他寫一封回信。

我打算,在這封回信裡暗示他一下,讓他知道,我不喜歡同性。

不過我得隱晦一點兒,得給人家留面子。

我雖然不至於閱人無數,但還是看過幾本心靈雞湯的,像他這種一看就知道很脆弱的人,我得溫柔點兒。

當然,想跟做,真的是兩碼事。

我是畫畫的,在寫東西這方面,實在有點兒不擅長。

一封幾百字的回信,我愣是寫到了天黑,寫完之後,還被自己的字給醜到了。

小時候我媽總讓我好好寫字,說“字是人的臉面”,但我不當回事兒,我覺得我長得挺不錯的,而且,在網路日益發達的年代,需要我寫字的機會也不多。

萬萬沒想到,多年以後,我為小時候不聽媽媽的話而懊惱不已。

不過沒關係,寫字不好,畫來湊。

我寫得不好,畫得好!

在信的最後,我故意畫了個姑娘,希望他能明白,這是我在告訴他:我喜歡姑娘。

我把信疊好,翻翻找找卻發現家裡根本沒有信封。

沒有信封不重要,我可以自己動手做。

家裡那麼多舊報紙,隨便疊一疊就是個信封。

我把信拿出去之前特意查過,確定今晚和明早都沒有雨。

我把信放在信箱上,用一個鎮紙壓住,特意把“長夏(收)”露在了外面,他來送信的時候,一眼就能看見。

做完這些,我竟然覺得有些興奮,大有小時候跟人交筆友的那種感覺。

誰能想到2020年了,我竟然還在跟人通信。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封信,我一宿沒睡好,斷斷續續做了好幾個夢,夢裡有哭聲有笑聲,有閃電和驚雷,還有雪花一樣亂飛的信紙,每一頁上都寫著四個字——你的長夏。

因為這些亂七八糟的夢,我起床的時候已經十點多。

穿著拖鞋下樓,出門去取信。

果然,我寫的回信已經不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朵花。

一朵黃色的我不知道是什麼品種的小花。

那朵小花躺在我的信箱上面,那畫面,比夏天還夏天。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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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下雨的時候,我們這裡的風永遠只是清清淡淡的微風。

微風把那朵小花吹得搖頭晃腦,享受極了。

我走過去,拿起那朵小花別在耳朵上,然後打開信箱,報紙跟信都如約而至。

我把信拿出來的時候,剛好看到鄰居,不過這一次他是從家裡出來,我下意識抬頭看向他,隔著院子,他也看了我一眼。

我抬手跟他打招呼,他趕緊低下了頭。

這是害羞?

還挺有意思。

我故意放慢了速度,等著他們路過我的時候,沖著歡樂的阿拉斯加吹了聲口哨。

“早。”我沖狗子吹完口哨,跟他打了個招呼。

他一驚,嚇著了似的,趕緊說:“早。”

然後就牽著狗快步離開了。

我真的不是喜歡逗別人的那種無聊的小混混,但是他的反應讓我隱約明白了為什麼會有那種無聊小混混的存在。

因為有些人,真的很有意思。

我看著他牽狗離開,然後溜溜達達回了院子裡。

天氣不錯,我坐在院子的椅子上,拆開了信。

在這封信裡,他給我描述他夢裡看到的太陽,他說自己坐在山頂,腳下就是深淵,但好像一點兒都不害怕,美滋滋地看著蛋黃一樣的太陽緩緩升起。

我想像了一下那個畫面,還挺嚇人的。

雖然嚇人,但看到最後竟然還是笑了。

這人得多無聊,才會把一個夢都寫得這麼詳細?

這人又得多好玩,才會把一個夢都寫得這麼詳細?

我看完信,像是檢查作業一樣看最後是不是有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歡你”。

行,是有的。

但我突然意識到,我應該期待收到他信卻看不到這句話的那天,或者,應該期待他再不給我寫信的那天,因為到那時候,他應該就知道我們之間不會有故事了。

我手裡攥著信,伸了個懶腰。

一隻蝴蝶飛進了我的院子。

我耳朵上的花掉在了椅子上。

其實,我的信送出去之後,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收到回信,我都挺忐忑。

我一直在猜測他收到信後會是什麼反應,猜測他究竟能不能懂我的暗示。

如果他懂了,應該會失落一下的吧?

或者,乾脆就不再給我寫信了?

早上,我照例去開信箱,打開信箱那扇小門的時候,莫名其妙冒出來的緊張讓我手心都出了汗。

我琢磨著,或許是因為他是唯一一個在我搬來這裡之後,保持著“親密”關係的人,所以,在面對可能的“決裂”時,我會有些……有一點點的捨不得。

但當我打開信箱,還是看到了躺在那裡的信封。

白色的,上面用黑色的筆寫著“邱陽(收)”。

不可否認,我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松了口氣。

拿出信和報紙,他跟阿拉斯加從我身後走過。

拆開這封信之前,我又開始胡思亂想,想他這次會寫點兒什麼,是他那些輕飄飄的夢,還是懂了我的拒絕後悲傷的控訴。

然而,一切都沒有發生。

他似乎有點兒笨笨的,在表達了對我回信的意外之於,全都是圍繞著我問的電影的話題進行了回答,洋洋灑灑一整頁,簡直就像是在寫作文。

他給我推薦了幾部他很喜歡的電影,說是很適合在失眠的夜晚一個人看。

我記下了這些電影的名字。

在信的最後,他說:每看一部電影我都覺得自己重新活了一遍,像是在夢裡經歷了不同的人生,哪怕是電影結束,夢醒了,還是會覺得人生變得更充沛了。其實,你對我來說也像是千載難逢的一場夢,儘管只是南柯一夢,但是遇見過就覺得很幸運。

他沒有對我的暗示發表任何想法,依舊在最後寫下了: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歡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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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懷疑,是不是我的暗示太隱晦了,所以他沒看懂?

否則,他的信裡怎麼一點兒表示都沒有?

還是說,他故意的?故意裝不懂?

其實,相比後者,我更希望是前一種可能,做個無知的小笨蛋總快樂過什麼都明白卻要假裝無事發生。

但這件事讓我變得很尷尬,完全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當天晚上,我難得地失眠,喝著小酒,躲在樓上看電影。

夜深人靜,我看著那位螢幕上的大明星說:“有時候我昨天遇到一個人,感覺他非常有意思,印象深刻。但後來,就再也碰不上了,人生就是這樣。”

人生就是這樣。

人生本來就是這樣。

我們好像每天都在跟什麼擦肩而過,每天都在經歷著錯過。

錯過一場不知道什麼時候停下的大雨,錯過一片雲。

錯過一輛可能會載著我們去更有意思的地方的車,錯過一個人。

我聽到這句臺詞的時候,先是大腦一片空白,然後腦子裡突然喧鬧起來,好像整個街景都瞬間出現,人頭攢動,都是我陌生又熟悉的人。

然後,我看到了那個我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他現在就住在我的隔壁,養著一條阿拉斯加犬,還有很多花。

我為在深夜突然想起他感到不安,這種不安完全是因為迷茫。

我究竟應該怎麼做才能在不傷害他的基礎上,讓他知道,我可以和他做朋友,卻沒辦法做他的男朋友呢?

也是在這個晚上,我終於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個多自私的人,甚至連不願意傷害他都是出於自己對善良敏感的憐惜,而不僅僅是因為他那個人。

我可太貪心了。

貪心的人往往不會有好下場。

天快亮的時候,我還是沒睡著,猶豫了半天,又翻出本子,給他寫了封回信。

很小的時候我就知道,不喜歡人家就不要給人家希望,否則就是玩弄人家感情的人渣。

可是,拒絕真的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兒。

說來也奇怪,我以前可比現在果斷,對於不喜歡的,毫不留情地拒絕,然後立刻逃跑。

沒想到,隨著年齡漸長,心也越來越軟。

我給他寫:謝謝給我推薦的電影,也謝謝你的花。

我本來想在最後再畫個姑娘的,但時間來不及了,我坐在二樓的窗邊,看見他蹲在那裡擺弄他的花。

我火急火燎地疊好信,跑著下樓,跑著到了院子裡。

我出去的時候,他回了屋,也不知道看見我沒有。

像上次一樣,我把信用鎮紙壓在信箱上,然後伸了個懶腰,回了屋。

慫人如我,躲在窗簾後面,看著他在幾分鐘之後就牽著狗出了家門,把他的信投進我的信箱,然後像是拿著寶貝一樣,拿走了我的信。

看著他這樣,我真的於心有愧。

真心應該被珍惜,但我明知道自己沒法收下他的真心,卻要給他回應。

這種行為,似乎有些可恥。

我坐在窗邊,看著他走遠。

沒過多久,送報紙的來了。

我出去,拿報紙,拿信,然後發現,今天的信封裡,除了信,還有一塊大白兔奶糖。

 

 

16

16

我小時候特喜歡吃大白兔奶糖,那會兒還有一種叫金絲猴的奶糖也好吃。

不過長大以後就不怎麼吃了,一個大男人整天吃奶糖,有點兒不好意思。

我捏著奶糖,遲疑了差不多兩秒鐘吧,然後火速吃掉了它。

很好,還是童年記憶裡的味道。

我吃糖的時候特意多等了一會兒,結果今天竟然沒等到他“剛巧”路過。

不路過就算了,他錯失了一次跟我碰面的機會。

我拿著信回去,信裡的內容依舊是那些碎碎念,不過他說他最近幾天突然開始失眠,每天要很努力才能斷斷續續睡上兩個多小時。

失眠這事兒,挺難受的。

我以前有一陣子也失眠,那時候甚至很害怕天黑,就感覺天一黑,整個世界都塌陷了。

後來我吃了挺長時間的藥,還去找了心理醫生做諮詢,這麼費勁地調整了大半年才開始慢慢恢復正常睡眠。

可能因為他失眠時間還不久,現在還沒那麼慌,這傢伙竟然跟我說他還挺喜歡這種感覺的,說什麼原本就覺得時間不夠用,現在清醒的時間越來越長,可以做很多沒做完的事。

天知道我看見他這句話的時候有多生氣。

這人真是,腦子有點不太好,他究竟有沒有點兒常識?知不知道睡眠不足身體是會出狀況的?

我看他是不知道。

他還在那兒傻樂呢。

原本我打算不再回信的,但是,出於人道主義關懷,我還是寫了封回信給他,告訴他一旦出現失眠的情況,還是儘早就醫,這真的是個很嚴肅也很嚴重的問題。

我發現我真的是個很愛操心的人,當天晚上我竟然半夜醒了之後從床上爬了起來,跑去窗邊拉開窗簾往人家院子裡看。

他家二樓還亮著燈。

最近這兩年我已經到了躺下就能睡著的地步,可因為惦記他,之後的半宿,愣是沒睡著。

我這人真的太善良。

四點多,我放棄掙扎,從床上起來。

開了電腦找出之前我治療失眠時留存的那些資料,並且把我的回信跟這些列印出來的資料一起放到了信箱上面。

差不多五點半,我端著咖啡去窗邊等著,成功抓獲一個偷偷塞信的小帥哥。

他好像心情不錯,隔著這麼遠我都能感覺到他拿走我的信後整個人都春光燦爛的。

是因為我的回信嗎?

因為喜歡的人給他寫了回信,所以每天都這麼開心?

我喝完了杯子裡的咖啡,沒談過戀愛也沒正經八百喜歡過誰的我,突然覺得,這或許也是一門學問,值得研究一下。

之前我的漫畫編輯就跟我說過,他說我的畫沒問題,但是在劇情上情感發展總是很突兀。

編輯的原話是:我們正常人類喜歡一個人的心情,真的不是這樣的。

我當時問她:那你給我說說,你們正常人類喜歡一個人的心情是什麼樣的?

她沖我冷笑,讓我自己去領悟。

我悟了大半年,還是沒悟出能讓她滿意的答案。

或許,我可以採訪一下我的鄰居,在這方面,他似乎很有經驗。

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歡你。

我想到了這句話。

很想問問他,你的那種喜歡如果具象一點來說,是不是跟大白兔奶糖給人的感覺一樣?

入口之後,甜甜軟軟的?

 

 

17

17

我一直以為我跟那個鄰居的關係也就這樣了——每天收信、寫信,就像是小學時候玩的那種筆友一樣的關係。

在我的暗示傳遞失敗之後,我放棄了繼續暗示,想著還是以後再說吧,總歸會有機會跟他說清楚。

他那人,恨不得見了我就跑,我們倆應該不會有太多交集了。

我是這麼想的,但人生總有意外。

或者是驚嚇,或者是驚喜,總是,故事不會永遠平淡。

那天又下大暴雨,突然有人敲響了我的家門。

左鄰右舍,除了物業,沒人登門過。

我以為是物業,不過大雨天的,物業來是要幹嘛?

結果我去開門,門口站著的竟然是我那鄰居。

外頭狂風驟雨,他連把傘都沒撐。

我被他這樣子給嚇了一跳,趕緊側身讓他進來,但他只是焦急地問我說:“公主在您家裡嗎?”

“公主”是他養的那條阿拉斯加的名字,一條大公狗,竟然叫“公主”,我第一次聽見他叫自己狗的名字時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沒啊。”

看著他的表情,我突然就明白了,他的狗不見了。

他道了謝,還道了歉,轉身就往外跑,我順手就拿起放在門口的雨衣跟雨傘,追著他出去了。

外面風大雨大,我追上去的時候甚至沒來得及換雙鞋,腳上穿著拖鞋,被雨淋濕之後直打滑。

我追上去,直接把雨衣給他套上。

他整個人都很慌,六神無主的。

我問他:“什麼時候發現不見的?”

“剛剛,”他說,“我本來在書房,突然聽見他大叫了一聲,像是被嚇著了,等我下樓的時候就發現他不見了。”

“沒關門?”

我就這麼隨口問一句,結果他眼睛就紅了。

他這樣,看著挺難受的。

雖然我沒養過寵物,但是我能理解,對於養寵物的人來說,陪著他們的貓貓狗狗根本不是“寵物”這麼簡單,它們就像是家人一樣的存在,是自己最親密的朋友和親人。

“我幫你找。”我給他套上了雨衣,自己打著被風吹得左右搖晃的傘說,“公主平時挺乖的,不會亂跑,應該是被雷聲嚇著了,不會跑遠的。”

我拍拍他,跟他兵分兩路,冒雨開始找狗。

我們這社區原本位置就偏,地大人少綠化好,小樹林一個挨著一個的,平時倒還好,這一下雨,想找點兒什麼可真的費勁了。

我轉了一圈,連個狗影子都沒看到。

其實這事兒跟我沒什麼關係的,我就這麼回家,他也怪不到我頭上來。

但我就是不放心他,剛才他來找我的時候那樣子,跟魂兒都丟了似的。

我這一路,跟找孩子的爹一樣,最後又繞了回去。

什麼都沒看見,我已經被淋透了。

我看了一眼他家,院子的門跟屋裡的門都敞開著,看起來是還沒回來。

我猶豫了一下,朝著他剛才的方向追了過去。

我是在社區大門口遇見他的,他一路找過來,跟我一樣,一無所獲。

我過去的時候,他蹲在那裡,整個人像是一顆被打蔫了的蘑菇。

人家原本就穿著雨衣,可我還是把傘給他撐在了頭頂。

我說:“別急,沒準兒公主已經自己回去了。”

他抬手蹭了一下,不知道蹭掉的是臉上的雨水還是眼淚。

他站起來,低著頭跟我道謝。

“先回去吧。”我說,“我剛剛跟物業登記了,雨停了他們會幫忙找,也會跟其他業主說,看見了就聯繫咱們。”

他站在那裡低著頭不動,跟犯了天大錯誤的小學生似的。

我拍了拍他:“行了,走吧,萬一它自己回去了,這會兒在家等你,估計也挺著急的。”

我們倆邁著步子踩著水往回走,一路上他都不吭聲。

也對,狗丟了,他哪有心思說話呢。

我挺受不了這樣的氣氛,可是又不會安慰人。

我就這麼安靜地陪著他回了家,結果,一進家門就看見那只亂跑的小混蛋朝著我這鄰居撲了過來。

那狗站起來得有一米五一米六的樣子,肥嘟嘟的,撲向瘦了吧唧的主人,弄得他那受了嚴重驚嚇的主人一個沒站穩往後倒去。

得虧我眼疾手快,扶住了他,直接把一人一狗都給抱住了。

 

 

18

18

當我下意識抱住往後倒的一人一狗,腦子裡第一個冒出來的念頭竟然是高爾基的那首詩——

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一些吧!

想到這個,我自己都笑了。

他根本來不及和我說什麼,抱著公主,被熱情地舔著。

我哭笑不得地看著他們,看得出來,公主自己也嚇壞了。

他費勁地抱著狗進了屋,我猶豫了一下,也跟著進來還關好了門。

穿著雨衣但看起來依舊被淋得慘兮兮的他蹲下來耐心地安撫著躁動的大狗,像個跟幼稚園小朋友談心的老師。

被嚇著的了大狗終於慢慢安靜下來,乖乖地趴在地上舔了舔他的手。

他也終於松了口氣,轉過來看向了我。

被晾在一邊好半天的我倒是沒覺得有什麼不自在,反倒是他,慌裡慌張地站起來道謝。

“我也沒幫上什麼忙。”我說,“人家自己回來的。”

他怔了一下,然後笑了出來。

我這才發現,他有一對兒挺可愛的小虎牙,一笑露出來,有點兒俏皮。

“還是要謝謝你。”他說,“我真的嚇壞了。”

“看得出。”

他似乎是不好意思了,低著頭抬手蹭臉上的雨水。

“它都回來了,那我就先走了。”我說,“你趕緊洗個澡吧,淋了雨,別感冒了。”

他連連點頭,又連連道謝,本來我沒覺得怎麼樣的,結果被他這謝得還真有點兒害羞了。

“行了行了,別謝了。”我開玩笑似的說,“真想謝我,改天請我吃飯。”

說完我就後悔了。

這話其實是我以前的口頭禪。

以前兄弟朋友有事兒,我都這句話“改天請我吃飯”,倒也不是真的要吃這頓飯,就是一句玩笑話。

讓我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天氣晴朗的午後,他竟然真的來敲響了我家的門。

這個夏天雨水多,晴天反倒難得。

更難得的是,我竟然這次提前交稿了。

交完稿子的我躺在沙發上拿著iPad玩遊戲——消消樂,然後就聽見了門鈴聲。

我開門出去的時候就看見他站在院子門前,站得筆直,像是到班主任辦公室彙報最近學習狀況的中學生。

他平時都是穿那種棉麻質地鬆鬆垮垮的衣服,在我看來,每一件都跟睡衣似的。

有一次我跟我的漫畫編輯聊起他,說到他的穿衣風格,我那編輯說:“人家搞藝術的都是那風格。”

他是搞藝術的?

會調香水也算是搞藝術的?

我是不太懂,但後來越看越順眼,自己甚至想試試那種風格的衣服,看起來穿著挺舒服。

不過今天他不太一樣,穿著一件水藍色的襯衫,整個人從那種慵懶散漫的感覺變得清爽又精神。

我穿著大背心大短褲,跟一老大爺似的小跑出去開門,跟他的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他說:“你好,我……請問晚上有時間嗎?”

我時間可多了,只要不趕稿子。

“有啊,怎麼了?”

我以為他要找我辦什麼事兒,沒想到他說:“那我晚上可以請你吃飯嗎?就在我家,我做的。”

“請我吃飯?”我問,“為什麼?”

我突然想:這哥們兒該不會是要表白吧?

在這一瞬間,我甚至想像出了他被我拒絕而痛哭流涕的樣子。

長得好看的人哭起來應該也是好看的。

但是……

惹哭人家怎麼說都有點兒不厚道。

“為了謝謝你啊,”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明顯臉紅了,肉眼可見地紅了起來,“昨天你幫我找公主,我想請你吃飯,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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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我記得很久以前看過一部電影,裡面有一句臺詞是——你還不清楚嗎?他想吃的不是飯,是你!

“吃”這個字,到了現代社會已經有了很多不同的意思。

這裡的“吃”,代表著什麼,不言而喻。

我承認,是我下流了,我這小鄰居應該不是那麼開放的人。

我說:“其實不用這麼客氣的,我當時就是隨口一說。”

他聽我這麼說,好像有點兒慌,抬頭看我:“食材我已經準備好了。”

說話間,一陣微風擦著我們的身體竄過去,我又聞到了他身上清清淡淡的香氣。

我必須得承認,雖然我喜歡女生,但他身上的氣味兒太好聞了,就那麼輕輕掃過我的鼻子,我的靈魂就瞬間騰雲駕霧爽上了南天門。

這麼一說,顯得我有些浮誇,但其實我這是紀實文學,沒聞過的人沒有資格笑話我。

看他邀請得這麼有誠意,我只好答應。

我說:“那行,幾點?我帶著酒過去。”

他似乎有些驚訝,不知道這驚訝是因為我這麼痛快就答應了還是因為別的什麼。

他說:“那,那就六點吧。”

“沒問題。”我問他,“你酒量怎麼樣?我看看帶多高度數的酒去,別再把你喝醉了。”

他連連擺手:“我酒量很差的。”

明白。

一般能喝酒的人都很謙虛。

“好,我知道了。”

我看著他似乎松了口氣,然後笑得眼睛彎彎,像月牙。

他走了,一進院子就彎下腰來抱他的大狗,那畫面真挺溫馨可愛的,可以出現在我的少女漫畫中的那種溫馨可愛。

我回屋之後就到酒櫃前面巡視,挑選著適合晚上喝的酒。

雖然我猜他應該還挺能喝的,但是我也不敢貿然帶太高度數的過去,萬一他覺得我要灌醉他跟他做奇怪的事兒,那誤會不就大了。

最後,我就拎了兩瓶梅子酒,味道好,度數也不高,吃什麼配著它喝都沒問題。

我們約的是六點,我在五點五十五分走出了家門。

當我按響他家門鈴的時候,他立刻就跑出來開門了,像是等待已久,早早盼著這一刻。

我突然想起《小王子》裡的那句話——如果你說你在下午四點來,從三點鐘開始,我就感覺很快樂。

這是狐狸對小王子說的話。

而我對他說我要在六點來,那他是不是五點就已經開始等我了?

難不成,他就是那只狐狸,而我是他的小王子?

這麼形容自己,還真有點兒害臊了。

不過,故事中的狐狸請求小王子馴化它,可我並不想馴化我的鄰居。

我可以瞭解他,可以跟他交朋友,但我沒辦法為他負責。

他打開門,笑著和我說:“你來了啊。”

他聲音好聽,像是夏天傍晚最輕柔的風。

“嗯。”我舉起手給他看帶來的酒,“喝過嗎?”

他搖了搖頭說:“沒有。”

我們並肩往裡走,他在院子裡已經擺好了餐桌。

看得出來,他是個很細心的人。

白色的餐桌,白色的椅子。

餐桌上鋪了紅白格子的餐墊。

他說:“你稍等一下,我這邊馬上就好。”

我提出可以幫忙,但被他拒絕了。

他說:“你跟公主玩一會兒吧,我很快就好。”

他轉身跑進屋的時候,我仿佛看見了他身後毛絨絨的尾巴,那一瞬間,他真的有點兒像那只要求被馴化的小狐狸。

乖巧又有點可憐。

 

 

20

20

我喜歡晴天,尤其是這種不太熱的晴天。

今年這個夏天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形容,三天兩頭下場雨,好不容易爬上來的溫度就又降了回去,一點兒夏天該有的樣子都沒有。

不過,這種溫度剛好適合坐在院子裡吃吃飯喝喝酒聊聊天。

當然,如果沒有被突然告白的危險,我一定會更享受這樣的傍晚。

我這鄰居挺厲害的,人長得好看又有好廚藝,我本來以為他說要請我吃飯可能就是點個外賣或者叫個披薩,卻沒想到,他親自下廚做了一大桌子的菜。

他說:“我好久沒好好做菜了,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怎麼說呢……

就他這廚藝,我懷疑是新東方廚師學校練過的。

確實,我得承認,我這人有時候挺沒腦子的,說話不經大腦,說完了開始懊惱。

因為我說:“聞著就香,我這廚房殺手找老婆的唯一期望就是她比我會做菜。”

說完,空氣好像凝固了。

他低著頭,用紙巾蹭了蹭餐具,遞給了我。

我尷尬地笑著道謝,突然意識到,中文不像英文,沒有heshe的區別,他該不會是以為,我在暗示他吧?

他耳朵有點兒紅,不知道是因為害羞了還是因為什麼。

我不敢問,也不敢多想,給他倒了杯酒。

我說:“這酒才11度,喝著解解悶挺好的。”

他拿著杯子放在鼻子前面聞了聞,然後笑了。

“挺清甜的,酒味兒不重。”我拿起酒,要跟他碰杯,“吃飯前先喝一個,咱們倆這麼久的鄰居了,頭一次坐在一塊兒好好聊一聊。”

他抿著嘴點頭,跟我輕輕碰了一下杯。

我一口喝了半杯酒,他卻只抿了一小口。

隨他便吧,勸酒不是什麼值得提倡的行為。

我說:“對了,你看咱們倆也算認識挺久的了,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呢。”

當初他一搬來我就跟他親切地打了招呼並且自報家門告訴他我叫邱陽,邱淑貞的邱,陽光的陽。

我那會兒還說呢:“邱淑貞你知道吧?女神,我女神。”

現在想想,我的那段兒自我介紹,可真蠢。

他放下酒杯的時候“啊”了一聲,看起來有點兒呆呆的。

他說:“對啊,你還不知道我的名字。”

說話的時候,他也呆呆的,清秀好看的小呆子,竟然還學人家玩暗戀。

他說:“你知道那首詩嗎?‘首夏猶清和,芳草亦未歇’。”

“你叫芳草?”問出這句話的我,蠢出天際。

果然,他笑得趴在了桌上,然後歪著頭看我,對我說:“我姓夏,叫夏清和。”

他坐好,像個跟老師彙報近況的學生:“我在初夏的時候出生,所以爸媽就用了這首詩來給我取名字。”

夏清和。

這名字怪好聽的。

清爽柔和的初夏,連風都帶著淡淡的清香。

這麼個人,叫著這麼個名字,又整天徘徊在花花草草中,還真有點兒浪漫隱士的意思了。

我問他:“你是做什麼的啊?我看你好像也不出去上班哈。”

或許是因為我突然的問話有些涉及隱私,他看起來稍有那麼一點不自在。

他的手指蹭著玻璃杯,半天沒說話。

“沒事兒沒事兒,不想說就不說。”我把氣氛給弄尷尬了,我就得負責緩解這份尷尬。

我拿起酒杯,自嘲似的說:“我是畫少女漫畫的,是不是看不出來?”

他抬眼看看我,笑了,輕聲說:“我知道的啊。”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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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意外,意外到手裡的酒差點兒灑出來。

“你知道?”

我不記得我跟他說過自己的職業。

他雙手捧著酒杯,牙齒輕輕地在上面磕了磕。

“嗯。”他說,“我看過。”

11°的酒,我只喝了半杯,突然好像有點兒上頭。

“你看過?”我說,“你看少女漫畫?”

他靦腆一笑:“我看到過你簽售。”

這是我怎麼都沒想到的。

我畫少女漫畫好幾年了,毫不誇張地說,我賺了不少,大大小小的版權沒少賣,說真的,我覺得未必是我畫得多好,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長得帥,這年頭,長得好看做什麼都更容易些。

我當時剛開始連載第一部 作品,沒基礎,沒人氣,後來那家漫畫公司給我包裝了一下,我立刻從一個整天在家頭髮都懶得洗的宅男畫手搖身一變成了帥哥漫畫家。

前幾年每次出單行本都會有簽售,最開始我還挺喜歡去的,我很好奇是什麼樣的人在看我的漫畫,每次跟他們見面我都挺開心的,不過最近兩年多我再沒參加過簽售。

“你看到過我簽售?”這麼追溯起來,那他其實已經認識我很久了。

他點頭:“好久以前了,我在書店門口看到你。”

他小小地抿了一口酒:“原本我只是路過,後來就買了你的書。”

他指了指身後:“我二樓的書房,有你所有出版過的漫畫。”

我該怎麼形容這種感覺呢?

如果用漫畫分鏡來表現,那應該就是一股清涼柔和的風撫過女主的秀髮,她飄逸的髮絲輕撫過臉頰。

在這個瞬間,我突然意識到,我們倆的故事似乎還有點兒浪漫。

他從那會兒就喜歡我了嗎?

這話我沒法問出口,只能忍著,然後喝酒。

我笑著說:“沒想到你也看少女漫畫。”

他低頭笑笑:“你畫得很好。”

他告訴我我現在在網上連載的漫畫他也每週都在追更新,每個星期拿著iPad守著,提前幾分鐘就開始刷新等著新的一話發出來。

我們一邊吃飯喝酒他一邊給我講他喜歡的角色和片段,他說:“小山告白的時候,我差點兒哭了。”

小山是我這部漫畫的女主角,她一開始很自卑,跟人說話的時候都不敢抬起頭來看對方的眼睛。

她從第一次遇見同班的那個男生就喜歡上了他,但總覺得自己不夠漂亮、成績不夠好,樣樣都不值得被喜歡,所以始終不敢讓對方知道她喜歡他。

直到畢業,男生要去另外一個城市了,她偷偷跑到車站去送對方,終於鼓起勇氣告訴他自己喜歡了他好幾年。

“或許喜歡一個人就是這樣的感覺吧,”他手捧酒杯,眼睛看著遠方,“一旦喜歡上一個人,不管自己從前是什麼樣子的,都會瞬間變成膽小鬼,自卑又怯懦。”

我看著他,不知道他是不是有感而發。

“或許小山真的不夠完美,但是她喜歡一個人的這種心情,很動人。”

他停頓了一下,長長地歎了口氣。

天色漸漸開始暗了下來,雖然離得很近,但我好像也有些看不清他的表情了。

他突然看向我,問:“邱陽,你把這種情緒畫得那麼好,是因為也在喜歡著誰嗎?”

我突然被問了這麼一句,整個人都懵了。

我說:“沒有啊。”

他笑笑:“可是畫得很真實。”

我認真想了想,然後說:“那大概是因為,我是個戀愛天才吧。”

 

 

22

22

確實,我說我是戀愛天才,誰也不信。

但我能怎麼辦?

他誇我畫得好。

坦然接受誇獎,是一種優良品質。

“邱陽……”他又咬著杯子,輕輕地叫我的名字。

我抬頭看他,但是突然覺得他好像只是在自言自語,叫我的名字,卻沒有叫我。

他杯子裡的酒已經沒了,坐在那裡微微晃著身子,看著遠處,嘀咕著:邱陽……

我名字的這兩個字像是兩顆葡萄,被他含在嘴裡品味。

什麼味兒的?

我自己品不出來。

天黑了。

天總是這樣,一旦到了傍晚,很快就會被拖進黑夜。

他起身:“我去拿蠟燭。”

這是,要搞燭光晚餐?

我看著他進屋,路過趴在那裡的大狗,還順手摸了一下。

等他的時候,我給他倒上了酒,然後偷偷吃了一口已經有些微涼的牛排。

每一道菜他都做得很好,牛排也是我喜歡的七分熟。

他再出來的時候,手裡拿著兩個燭臺,懷裡抱著蠟燭。

他點好,然後回手打開了身後屋簷下的一盞小吊燈。

“還是太暗了。”

燭光在室外幾乎起不到什麼照明的作用,只能用來烘托氣氛。

不過,這氣氛還真的烘托得很到位,我看見他的臉被燭光映得微微泛紅。

他重新坐好,拿著叉子吃他盤子裡切好的牛肉。

我說:“你做菜真的不錯,我能有你一半的廚藝,我媽都不至於擔心我會吃外賣吃到胃爛掉。”

他抬起頭看我:“你的胃爛掉了?”

這人是什麼腦回路?

我哭笑不得地說:“開個玩笑,我媽在開玩笑。”

他像是松了口氣,對我笑了笑。

這個人好像真的有點兒笨笨的,分不太清楚玩笑話還是認真的。

不過這樣的人也挺有意思的。

一句玩笑之後,我發現我們的氣氛又變得詭異起來。

沒有話題,我根本不知道能跟他聊什麼。

以前,只要有我邱陽在的場子,那就絕對不用擔心會冷場,我永遠都能找到恰當的話題炒熱現場的氣氛,可是,此時此刻,除了悶頭吃飯,我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你喜歡看恐怖片嗎?”他突然發問。

很好,他能主動找話題,我就能像模像樣地應對。

“我最喜歡恐怖片。”我說,“每次畫畫沒靈感了,我都躲起來一個人看上幾部恐怖片,看完了去睡一覺,醒了就能繼續畫了。”

他似乎有些不敢相信,咬著叉子,歪著頭看我。

“你不害怕嗎?”

“不怕啊,都是假的啊。”我笑,“多刺激。”

他搖頭:“我就不行,我看一部恐怖片,能害怕半年。”

我被他的話又給逗笑了,這人怎麼這麼有意思?

“你是不是那種,害怕,但是還好奇想看的類型?”

他連連點頭,笑得眼睛彎彎的:“對,我好想看,但是沒人能陪我。”

“找我啊!”說完我就後悔了。

我兄弟們談戀愛都喜歡帶女朋友看恐怖片,能趁機抱一抱親一親,順便彰顯自己的硬漢本色。

我也應該約姑娘的,跟他這兒自告奮勇個什麼勁兒呢?

沒想到,他當了真。

“真的嗎?”

話都說到這個份兒上了,我還能說什麼?

“喝酒,喝酒。”我端起杯子對他說,“這酒味道,真的很不錯。”

 

 

23

23

俗話說得好——全在酒裡了。

希望他喝了這杯酒就忘了剛才我們說過的話。

我帶來兩瓶梅子酒,就這度數,我一個人喝兩瓶都不帶眨眼的,結果,我發現,他好像不太對勁。

三杯。

也就三杯。

他竟然趴在了桌子上。

我記得他跟我說他不能喝,但一般這麼說的不都是在謙虛嗎?

難不成他真不能喝?

我那鄰居,趴在桌上歪著頭看我,一言不發,看得我瘮得慌。

我怕啊,但是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麼。

一陣風吹過,不得不說夏日夜晚的風吹得人舒適到恨不得晚上住在外面,當然,沒有蚊子就更好了。

他笑了笑,說:“好涼快。”

說完,他長歎了口氣,把臉埋在了臂彎裡。

看起來,我真的是誤會他了,他是真的酒量不佳。

我把杯子裡剩下的那點酒喝完,然後湊過去叫他。

“哎,你喝多了?”

沒理我。

“是不是喝多了?”

還是沒理我。

我輕聲叫他的名字:“夏清和,你喝多了嗎?”

他猛地坐直,呆呆地看著我。

這反應挺有意思的,像個有開關的娃娃,他的名字就是他的開關。

“夏清和?”

我故意逗他。

他看著我,抿起了嘴。

他名字真挺好聽的,像是那種偶像劇裡或者漫畫裡才有的名字。

男生女生都能用,一聽就知道是個溫柔的人。

他就那麼坐著看我,我不能跟他對看啊,只好站起來說:“那什麼,你喝多了就回去睡覺吧。”

他一動不動,不知道的還以為在跟我置氣。

敵不動,我也不動。

其實我不動完全是因為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我總不能把他就這麼扔這兒不管吧?雖然這是他自己家的院子,但大晚上的讓一個醉鬼坐在這裡一宿,似乎也有些不太人道。

但是,如果要我照顧他,我又有點兒不太知道應該怎麼辦。

我沒照顧過醉鬼,雖然他現在看起來挺安分的,就只是盯著我。

都說酒壯慫人膽,我是有點擔心他喝了酒獸性大發,非要跟我發生點兒什麼,到時候我出手傷了他就不好了。

讓我沒想到的是,我正站那兒胡思亂想呢,他竟然哭了。

眼淚順著眼睛唰唰地往下流,跟滴了眼藥水似的。

他依舊是一動不動地看著我,表情也沒什麼變化,但眼淚就跟自來水一樣打開了就關不上,直接順著他的臉滑下來,掉在了衣服的前襟。

我最見不得人哭了。

而且,他這到底是為什麼啊?

我怎麼他了嗎?

沒有吧!

我甚至還沒來得及好好拒絕他,他哭什麼呢?

我有些頭大,對自己說:邱陽,這都是你自作自受。

是我自作自受,我就不應該來吃這頓飯。

鄰里關係什麼的,冷淡一點兒沒什麼不好,我們早就不是“遠親不如近鄰”的年代了,我想交朋友的話,找網友不好嗎?

自我譴責了一番,然後還是得去哄人家。

我抽了張紙巾遞給他:“你怎麼了這是?”

他看著我不說話,也不伸手接紙巾。

我沒辦法啊,眼看著他都哭成了淚人,只能自己過去給他擦眼淚。

我一個大好青年,跟哄孩子似的哄他:“哭什麼啊?怎麼了啊?別哭了啊乖!”

然而他一點兒都不乖,扁扁嘴,哭得更凶了。

這個夏天,我見過下得最大的一場雨不是差點兒淹了我院子的那一場,而是這個叫夏清和的男人的眼淚。

普通的雨只能淹了我的院子,他的眼淚直接把我給淹死了。

 

 

24

24

我不會哄人的。

我天生就沒這技能。

從小到大,我只會氣人,不會哄人。

現在,面對著這麼一個淚如雨下的男人,我真是體驗了一把什麼叫手足無措。

我給他擦眼淚,結果,一張面巾紙分分鐘就濕透了。

我實在沒忍住,說他:“你眼淚怎麼這麼多?不當演員可惜了。”

結果他一聽,哭得更厲害了。

但他哭的時候,不出聲,抿著嘴,睜著那雙通紅的桃子似的眼睛看著我,眼淚唰唰往下掉。

瀑布。

我突然就想起了瀑布。

其實說句實在的,他哭起來真的挺好看的。

白白淨淨的人掉眼淚,變得粉撲撲的,像是桃花,被露水打濕的桃花。

照理說,這樣的人應該是我見猶憐的,但我只剩下慌張了。

問他為什麼哭,他也不說。

讓他別哭了,他也不聽。

最後,我只能坐在一邊陪著他,他哭,我就一直給他擦眼淚,簡直就是個沒有感情的擦淚機器。

不知道這麼過了多久,他似乎終於哭累了,耷拉著肩膀坐在那裡,對我說:“能給我張紙巾嗎?”

我趕緊雙手奉上。

只要他不哭,要什麼都給。

他接過紙巾,道謝的時候鼻音很重。

然後我就看著這個漂亮的男人當著我的面擤了鼻涕,幾秒鐘後又要哭。

“別哭!”我說,“憋住!”

這一次,他非常聽話,立刻咬住了嘴唇。

他咬著嘴唇看我,一臉的委屈。

如果此時有人不巧路過,一定以為我在欺負他。

但蒼天可鑒,我真沒欺負他。

“你是不是喝多了?”我問。

他不給我反應,就只是看著我。

這什麼酒量啊!三杯梅子酒就喝成了這樣!

我說:“你回屋睡覺吧,這兒我收拾。”

他還是不給我反應。

他這樣其實挺危險的,也就是遇見我了,對他沒有什麼歪心眼兒,要是在外面喝成這樣,遇見那些不三不四的人,輕則劫財重則劫色。

“行了,別在這兒坐著了。”我站起來,扶著他往屋子裡走,“都快被蚊子給吃了。”

他倒是老實,由著我扶他,不過,也就老實那麼一會兒,還沒到門口呢,他就突然甩開我,又跑回來坐下了。

他說:“我要跟你看星星。”

他說話都大舌頭了,果然喝多了。

我下意識抬頭,今晚星星還真賞臉,一個一個老老實實掛在夜空中。

我走回去,坐在他身邊,無奈地歎氣。

他應該是因為喜歡我,所以一看見我就忍不住喝多了,酒後就開始吐真言,怕不是馬上就要對我告白了。

我在他旁邊坐著,如坐針氈,想著不知道等會兒應該怎麼應對,不知道他醒酒之後還會不會記得今天晚上發生過什麼。

我們倆並肩坐在長椅上,一起仰望著星空。

說真的,這有點兒浪漫。

就這麼安靜地坐著賞月看星星,看得我後來都困了。

就在我昏昏欲睡的時候,突然聽見身邊的人輕聲說:“星星是什麼味道啊?月亮是桂花味兒嗎?”

我看向他,疑惑地聽著他的胡言亂語。

“茉莉花真香,可是我怎麼聞不到了呢?”他的聲音越來越輕,像一縷煙,我得很努力才能捕捉得到,“百合也不行了,蘭花的香味兒我都快要想不起來了……”

 

 

25

25

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會遇到很多困境。

比如,考不上想去的大學。

比如,得不到自己愛的人。

還比如,做不了想做的事。

一切的痛苦都來自於求而不得。

聽著他的話,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他為什麼哭。

他哭不僅僅是因為得不到我,還因為他聞不到味道了。

他說他會調香,所以可能是個傳說中的調香師,調香師嗅覺失靈,這對他來說簡直就像是歌唱家失聲、演奏家斷手、畫家失了明。

我真的不會安慰人,所以只能皺著眉一臉苦大仇深地陪著他。

他撲簌簌掉眼淚的時候嘴裡還在嘀咕著那些話,我越聽越慘,越聽越心疼。

心疼並不是因為我對他有什麼特殊的感情,只是覺得,他挺可憐的。

我在想,他現在一定很難過,那如果我抱他一下,會不會比說些屁話安慰他要有效果得多?

雖然有些難為情,但我還是轉過去準備抱他一下。

畢竟,我聽說心上人的擁抱就是濟世良方,沒準兒我是他痛苦的解藥呢?

然而,我還沒抱,就聽見他突然嘿嘿地笑,然後說:“逗你玩呢。”

逗我玩?

我倒吸一口氣,差點兒厥過去。

小夥子演技不錯啊,哭戲都說來就來!

就在我準備狠狠地譴責他一番的時候,他突然看著我扁扁嘴,哭得更厲害了。

他說:“剛才那句才是逗你。”

說完他抬手使勁兒蹭了一下眼淚,身子一栽,趴在了我的腿上。

或許人家沒想占我的便宜,但不可否認,這個姿勢實在是有點兒一言難盡。

我想是被葵花點穴手給點住了,僵在那裡不敢動,他就那麼趴在我腿上,我都擔心他悶死。

但事實上,他沒有悶死。

他後來,似乎就這麼趴著睡著了。

我慢慢放鬆,湊過去看他,為了確認他還活著,手指伸到了他的鼻子前。

呼吸平穩,很好,不用報警也不用叫救護車。

就這樣,兩個人的晚餐,變成了我一個人喝酒賞月看星星。

哦對,還有一隻狗。

剩下的酒都被我一個人喝光了,剩下的晚風也都被我一個人享受著。

我的鄰居,那個哭哭啼啼的小醉鬼安分地趴在我腿上睡覺,似乎睡得還挺舒服的。

深夜的風把他的頭髮吹得亂糟糟的,我一低頭就能看見他飛舞的髮絲。

他頭髮看起來挺軟,據說髮絲軟的人脾氣好。

他脾氣應該挺不錯的。

就這樣,我一個人在這兒坐到了半夜,夏天的半夜也挺冷的,我雖然不想招惹他,但還是把他給叫醒了。

我說:“回屋睡去吧,外面冷。”

結果他可能誤會了什麼,迷迷糊糊地看著我,問我說:“你陪我睡嗎?”

他在胡說八道些什麼!

“你睡你的,我睡我的,狗睡狗自己的。”他家狗都睡了!

我站起來,尷尬地搓頭髮:“我回去了,你也快點兒回屋吧。”

他就那麼坐在那裡看著我,我趕緊往家走,可是都回到自己家門口了,他還一動不動地盯著我看,怪嚇人的。

我沒管他,回屋了,上了二樓,從窗戶往下看。

他還坐在那裡,趴在桌子上。

過了差不多十分鐘吧。

我這個人帥心善的人重新推門出去了。

他這麼個醉鬼,大晚上在外面,很容易被人劫財劫色的。

我回到他家——跳柵欄過去的。

他趴在那裡笑盈盈地看著我說:“你回來啦。”

我可不是得回來麼。

我把他扶起來,帶著他進屋:“這回不許跑了。”

他靠在我懷裡,抽抽鼻子,哼哼著說:“邱陽,我想吐。”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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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到嘔吐,這事兒就很不雅,而且,想起來就髒兮兮的。

但我不得不說,他把這種髒兮兮的事情做得都讓人覺得楚楚可憐。

他說他想吐,我趕緊扶著他去洗手間。

慶倖的是我們兩家格局一樣,在他家找洗手間這件事兒對我來說沒有什麼難度。

這麼說吧,他是個挺有自製力的人,因為他一直忍著直到進了洗手間並且把我推出來才開始吐。

有自製力,而且喝多以後也要臉面的人。

我站在門口等他,聽著他的聲音,回頭看了看,走到客廳,接了杯水給他拿了回去。

等我回去的時候,他還在吐,不僅吐,似乎還伴隨著哭聲。

他真的挺能哭的。

等他出來的時候,我拿著水杯的手都要酸了,他紅著臉,神情恍惚,眼睛濕漉漉的,睫毛上還掛著眼淚。

我把水遞給他:“漱漱口吧。”

他接過來,喝了一口,漱了漱口,然後又回去了洗手間。

他只是吐個水而已,還要把門關上不讓我看,這真的是很注重形象了。

吐完之後,他似乎酒醒了些。

我說:“我以為你說喝不了酒是在謙虛。”

他抬眼看我,臉紅得像顆蘋果。

“那什麼,現在感覺好點了嗎?”

他點了點頭。

看起來是真的好了不少。

“那我就先回去了,”我說,“你快回屋睡覺吧,今晚沒雨,院子裡的……”

我這話還沒說完,他後背貼著牆就坐在了地上。

“這又怎麼了?”我慌了,這人怎麼一會兒一個樣?

他軟塌塌地坐在地上,盯著我看了一會兒,然後,睡著了。

我真的服了。

沒見過這樣的。

沒辦法了,我把人家灌醉的,我就得對人家負責啊。

貿然去人家臥室,這很不禮貌,我這個人還是很有底線的,猶豫之下,我抱起他,把人放在了沙發上。

他挺輕的。

平時看著他就知道這人瘦,雖然臉上看著好像還有點兒肉,但實際上瘦得連衣服都撐不起來。

我這麼一抱,感覺他特輕,讓我想起自己從社區大門口扛大米回來的感覺。

當然了,他肯定比一袋大米要重一些的,這只是一種修辭手法。

我把他放在沙發上,他睡得倒是安穩。

沙發旁邊搭著一條珊瑚絨毛毯,我拿過來,蓋在了他的身上。

已經安置好,照理說我可以走了,但是走出兩步回頭看看他,我又莫名其妙不放心。

我真的從來都不是什麼善良的人,然而面對他,竟然沒法狠下心。

我坐在地毯上看他,在這個黑夜,認真地思考著。

或許是因為,他喜歡我。

稍微有點兒良心的人都沒法對一個真心實意喜歡自己的人太過心狠手辣,不是有句俗話說得好——你溫柔地對待世界,世界也將回報你溫柔。

夏清和。

如果非要給他這個人下定義的話,大概用“溫柔”這個詞最準確。

名字就很溫柔,長相也很溫柔。

笑起來的樣子溫柔,說話的語氣和聲音也溫柔。

他像是夏天海邊的風,輕撫過我皮膚的時候,給我一種不留痕跡自然而然的舒適感。

清新,輕盈。

帶著淡淡的香氣。

想起“香氣”,我又想到了他的眼淚。

想到他身為調香師卻喪失了嗅覺。

溫柔的人也是可憐的人。

像他這樣的人,應該有個好男人來陪著他愛著他。

當然了,前提是,那個男人也是個gay

我就這麼坐在他家柔軟的地毯上看著他,胡思亂想,甚至給他編撰了一段浪漫唯美的同□□情故事。

天邊漸漸開始發亮,夜晚就這麼過去了。

而我,不知不覺,睡著了。

 

 

27

27

清晨的第一縷,好吧,我不知道是第幾縷陽光照進來的時候,我被狗舔醒了。

當時我趴在沙發邊上,睡得那叫一個難受。

我醒過來的時候直接被陽光晃了眼睛,然後又被躺在我面前的人晃了眼睛。

我那前一晚喝醉了酒的鄰居此刻還躺在那裡舒舒服服地睡著,身上蓋著毯子,睡得那叫一個無憂無慮,而此刻,他的狗已經把我撲倒在地,瘋狂地舔我。

舔狗舔狗。

我終於明白了什麼叫舔狗。

我估計,這狗是餓了,準備吃了我。

我跟狗鬧了一會兒,然後順利把我那鄰居給鬧醒了。

宿醉的感覺挺糟的,那種糟是足以給人造成嚴重心理陰影的。

他睜眼的時候,眉頭緊鎖,我這麼一看,昨晚哭得跟瀑布似的他,這會兒眼睛腫得像桃子。

真的有點兒醜。

還真的有點兒好笑。

但我不能笑,這太不厚道了。

我抱著狗跟他問早:“早上好,感覺怎麼樣?”

他掙扎著坐起來,眼睛都睜不開,抬手使勁兒揉太陽穴,有氣無力地說:“難受……”

我懂。

以前宿醉過一次,後來我想起“宿醉”這倆字兒都犯嘔。

“你家有蜂蜜嗎?”我昨晚就應該給他弄一杯的,忘了,“我給你弄杯蜂蜜水。”

他坐在那裡搖頭。

“那你等著吧。”我掙扎著擺脫了狗,“我家有。”

我找了半天我的拖鞋,穿上,然後小跑著回家了。

作為一個沒事兒就喜歡小酌兩杯還總是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喝醉了的人,我家各種解酒的東西相當齊全。

從蜂蜜到解酒糖,我抱了滿懷,回了他家。

我回去的時候,他還呆呆地坐在那裡,像是壓根兒沒動過。

我把那些不知道究竟有沒有用的解酒的東西放在沙發上,拆了糖直接塞進了他嘴裡。

他“唔”了一聲,傻呆呆地看我。

“等著啊。”

我又去給他沖蜂蜜水,沖完了實在沒忍住,我自己先喝了一杯。

蜂蜜水都喝到一半了,他好像才終於醒過來,瞪著眼睛驚訝地看著我。

他原本眼睛不小,雖然不是那種銅鈴一般的大眼睛,但挺好看的,可是這會兒他眼睛又紅又腫,像是被蜜蜂蟄過一樣,瞪起來的時候很努力了也睜不大。

就很好笑。

他像看見了鬼一樣看著我,然後直接把嘴裡的糖給吞了下去。

他說:“邱陽!你怎麼在這兒?”

果然,宿醉的人腦子都是壞掉的。

“我昨天晚上就在這兒了。”我說,“你喝多了,可把我折騰壞了。”

我說完,他臉瞬間就變紅了,整個人像是熟了的番茄,好像一碰就能掉皮兒似的。

他倒吸了一口氣,半天才問我:“我……們,做什麼了?”

“喝酒,睡覺,”我看他好像好了不少,準備回家了,我可沒法這麼陪著他,萬一他以為我是故意留下來誤會了我其實對他也有意思,那可怎麼辦,“宿醉之後會難受一陣子,你多喝熱水,沒事兒就再睡一覺,以後不能喝酒還是別喝了。”

我出門前隨手扒拉了一下他家的狗,十分瀟灑地又叮囑了他一句:“好好休息,多喝熱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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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我回到自己家的時候已經八點多,順便開了信箱取報紙。

拿出報紙的時候,我習慣性地找信封,卻突然想到,今天可能不會有他的信了,那傢伙這會兒還醉著呢。

我站在信箱前面,突然覺得儘管自己手裡拿著報紙,並不算真的兩手空空,但從某方面來說,我今天的盼頭確實落空了。

習慣這種東西真的有點兒可怕,都說21天養成一個習慣,他給我寫了多久的信了?每天看他的信竟然已經成了習慣,這個早晨沒有他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在喜歡你”,也不知道他今天還會不會真真切切喜歡我。

不喜歡拉倒。

不喜歡難道不是更好麼!

我拿著報紙吹著口哨走回了院子裡,然後看見他晃悠著身子從屋裡出來了。

宿醉的人一眼就能被看出來,整個人靈肉分離了似的,尤其是他這會兒看著還挺慘的,眼睛腫得就很搞笑。

我往裡走,發現他似乎偷瞄了我一眼,我不確定,因為現在很難看出他的眼神。

他只是掃了這邊一下,然後就轉過去對著那一桌子的殘羹冷炙發呆。

我突然意識到自己有些不厚道。

我快步走到柵欄邊上,沖他喊:“你進屋歇著去吧,我幫你收拾。”

他轉過來看我,呆呆傻傻的,也不知道我的話他聽進去沒有。

我等著他回應呢,結果這傢伙根本不給我回應,轉過去開始收拾盤子。

這不行啊,我這人也是很有原則的,不能就這麼袖手旁觀。

想想,我,邱陽,把人灌醉了,不但不照顧人家還讓人家自己收拾殘局,這怎麼看怎麼像狗血小說裡的渣男。

我可不是渣男。

我是暖男!

我“嘖”了一聲,直接翻柵欄過去。

我一邊把手裡的報紙塞給他,一邊說:“你這人怎麼不聽人勸呢?”

他抱著報紙,眼睛無神地看著我。

“一邊兒坐著去。”

這回他倒是聽見了,乖乖去一邊坐著了。

我邱陽是誰啊?

用我媽的話來說就是——前世今生都聞所未聞的懶鬼。

我這麼一個懶鬼這會兒竟然幫人收拾桌子,真的是出息了。

我忙前忙後,又是擦桌子又是丟垃圾的,搬著那些髒盤子進屋問:“你家有洗碗機吧?”

可別再讓我順便把盤子洗了,我真的會暴走的。

好在,他家有,沒等到他回答,但是我看見了。

我可能不僅是戀愛天才社交能手,還是個做家務的天賦型選手,竟然收拾得又快又乾淨,於是沒忍住,掏出手機拍了張照片,發到微博炫耀我的成果。

當時我沒注意,我的那張照片不小心把我那鄰居也給拍了進去,這件事兒是我回家之後看微博評論才注意到的。

我本意是拍他院子裡的那張桌子,可照片中拍到了夏清和的半張臉。

他坐在椅子上,腿上搭著報紙,耷拉著腦袋睡著了。

評論區都在誇他帥,我琢磨著就半張臉,能看出什麼啊?

平時我發自拍他們只會“哈哈哈”,吐槽鏡頭快懟到我的鼻孔了,還勸我去找個gay學學怎麼合理自拍。

實話實說,我覺得我長得挺帥的。

他們到底有沒有發現帥的眼睛啊?

我看完評論,一個都不想回復。

點開我發的那張照片,放大,突然發現夏清和睡覺的樣子真挺有意思,耷拉著腦袋噘著嘴,不知道的還以為誰給他氣受了。

行吧。

是挺帥的。

還挺可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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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沒有夏清和情書的一天,我是靠著刷微博評論度過的。

很無聊,總覺得生活裡少了點兒很重要的東西。

雖然我非常不願意承認,但我確實已經開始享受那每天在清晨到來的信件。

或許這就是傳說中的“人生總要有些盼頭”,這兩年我越活越佛系,對什麼都不爭不搶,也沒什麼欲望,隨緣地畫著我的漫畫,再也不像以前那樣那麼期待賣個版權賺點錢,也不像最開始的時候那麼期待被別人喜歡了。

有時候我的編輯說我:大哥,你能好好營業一下嗎?

我懶啊,懶得搞。

沒有期待,沒有盼頭,沒有什麼特別想得到的。

只想活著。

我媽說:“你這可能是車禍後遺症。”

確實,當初我見義勇為,結果自己被車撞了,那時候我還以為自己要死了,失去意識之前想的最後一件事就是——我什麼都不要了,讓我活著就行。

或許是上帝他老人家偷偷出來抽煙的時候不小心聽見了我虔誠的祈禱,還真就讓我從那場車禍中苟活了下來,而且除了腦震盪之外,沒別的後遺症了。

福大命大。

為了還願,我就真的過上了“活著就行”的生活。

實不相瞞,這種日子真的很快樂。

我對物質沒有太多的需求,不過以前運氣好,因為畫畫賺了不少錢,夠我在這裡買個房子,混吃等死幾十年應該也夠了。

過了兩年這樣混吃等死的生活,本以為會一直這樣下去,卻沒想到,在今天,我突然發現,我又有欲望了。

當然,這種欲望並不是生理上那種,那種我一直都有。

我家書房收藏著我各位女友的寫真跟碟片。

什麼波多野結衣,什麼櫻井莉亞,什麼瀧澤蘿拉,什麼大橋未久,都是我的女朋友,至於蒼井空,她不是,她是我的老師。

所以,本能的欲望我還是一直都保持著的。

我是個正常的,男人。

夏清和帶給我的是那種心理上或者說是精神上的欲望,對一件事產生了好奇和渴望,這其實讓人歡喜讓人憂,因為精神上的欲望可比□□上的難搞得多。

我坐在窗臺上,看著隔壁的院子,今天夏清和因為宿醉甚至沒出來遛狗。

當我意識到我用了大半天的時間去思考關於他的事情時,直接慌得從窗臺上跌了下來。

摔這一下挺疼的,但也摔醒了我。

我的大好時光不應該浪費在這種事情上,既然欲望得不到滿足,我就應該轉移注意力去做一些可以讓我滿足的事情。

比如——做廣播體操。

其實是這樣的,我以前是個很喜歡運動的人,但自從腦震盪之後,醫生就囑咐我沒事兒別做太劇烈的運動,磕了碰了的,不太好。

我謹遵醫囑,但又耐不住寂寞。

我媽那時候建議我跟她去做瑜伽,這不是開玩笑麼,就我這鋼鐵一樣的硬骨頭做瑜伽,簡直能要了我的命。

權衡之後,我發現做廣播體操是個不錯的選擇,既沒有很激烈還滿足了我運動的需求。

於是,我拿著我的小音箱就去了院子。

我在夏日的傍晚,吹著舒服的小涼風,在“時代的召喚”下,開始做起廣播體操來。

很爽。

我可太喜歡這項運動了。

等我做完最後一節,一轉頭,發現我那鄰居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在了柵欄的那邊看著我,他手裡拿著一根雪糕,吃得只剩下最後一點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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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人長這麼大,出過的洋相不計其數。

比如,在大馬路中間摔了個狗吃屎。

比如,請漂亮姑娘吃飯發現自己沒帶錢。

比如,考試所有的筆都沒水了。

比如,出門發現還穿著拖鞋。

總之,人生處處是尷尬,處處都是尷尬的才是人生。

但是,人也都是虛榮的動物,都希望能在喜歡自己的人面前始終保持那份優越感,我得讓他覺得我帥而不是衰,牛逼而不是愛吹牛逼。

我得讓他覺得,他喜歡我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兒,而不是一件有點兒好笑的事。

很顯然,我現在很好笑。

一聲歎息,我不知道有沒有傳到他的耳朵裡。

為了讓氣氛不那麼尷尬,我說:“一起嗎?”

他看起來已經醒酒了,笑著對我搖了搖頭。

我看著他吃雪糕,突然想起他昨晚的話。

茉莉花香聞不到了,百合也不行了,蘭花的香味兒都快要想不起來了。

在這一刻,我突然想起他或許是個嗅覺失靈的人。

嗅覺失靈,那會影響到味覺嗎?

昨天的美食跟好酒,現在手裡的雪糕,他能嘗得出味道嗎?

我下意識問他:“那個雪糕好吃嗎?”

他看了看雪糕,點了點頭:“你要吃嗎?我家冰箱裡還有。”

“你嘗得出味道?”我問完就恨不得割了自己的舌頭。

“當然可以啊。”他已經吃完了雪糕,手裡拿著一根雪糕棍看著我,“你要吃嗎?”

我其實不喜歡吃這東西,但是竟然稀裡糊塗地點了點頭。

他笑了:“等我一下!”

我看著他跑回去,跑到一半手裡的雪糕棍還掉了,他養的阿拉斯加火速過去舔雪糕棍,但是被他撿起來拿走了。

那只大狗似乎有些失落,炎炎夏日,它也需要冷飲來讓自己快樂一下。

我就站那兒等著我那鄰居,覺得自己真是機智,用轉移話題的方式緩解了尷尬。

他拿著雪糕回來,遞給我:“這個可好吃了。”

這雪糕長得挺有意思的,是個小雪人的腦袋形狀,雪糕的名字就叫“小雪人”。

我咬了一口,“小雪人”的帽子是淡淡的巧克力味兒,還不錯。

“那個……”我突然想考考他,“你覺得這雪糕的味道像什麼?”

“像什麼?”

“嗯,你形容一下。”我這人還是有點兒欠,很想知道他究竟是不是真的嗅覺失靈了,但又不敢直接揭人家的傷疤。

他站在那裡歪著頭看我,看了一會兒說:“帽子是巧克力味兒的,臉是淡淡的奶油味兒。”

“你知道巧克力什麼味兒?”我又問。

結果就把他問笑了:“當然知道啊!怎麼會不知道!”

他說:“我小時候特別喜歡吃巧克力,結果有段時間胖得不行,為了減肥就不怎麼敢吃了。”

“你還胖過?”我突然腦補了一下他胖得圓滾滾的樣子,竟然有點兒好玩。

他不好意思地笑:“是啊,以前可胖了。”

他看看我,然後說:“對了,我還沒謝謝你呢。”

“謝我什麼?”謝我昨天晚上照顧他?

“你早上幫我收拾了桌子。”

他難道不應該感謝我昨晚的照顧嗎?

“沒事兒,應該的。”

“我請你吃飯吧!”他突然說,“就算謝謝你今早幫我收拾桌子!”

不知道為什麼,這一幕,似曾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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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個很勇敢的人,但自從那次為了救貓被車撞之後,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就是人可以勇但是不能莽。

過去的我總是分不清這兩者的區別,但是現在我不一樣了,我可以了。

所以,我果斷拒絕:“不了不了,還是不了。”

我可是怕了。

昨晚大概是我運氣好,他還沒來得及跟我告白就先把自己給喝多了,我算是逃過一劫,這要是“昨日重現”,我豈不是又把自己推進了鴻門宴!

我可沒那麼蠢。

我說:“我最近減肥,飯就不吃了。”

他站在那裡看我,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

“不過,”他說,“廣播體操減肥效果可能不是很好。”

我一口老血差點兒直接噴在他臉上。

看著挺聰明的一個人,腦回路怎麼這麼異于常人呢?

我指了指自己的腦子:“以前被車撞過,腦震盪了,不能做太劇烈的運動。”

我眼看著他皺起了眉,然後又聽見他說:“你那時候腦震盪了?”

他這句話明顯有故事。

“什麼叫……那時候?”我突然意識到,他對我的瞭解遠比我想像得多。

他抿了抿嘴,不說話了。

一陣微風蹭著我的皮膚溜過去,裹著他身上傳來的香氣。

我咬著雪糕棍看他,覺得或許我們有必要談談。

怎麼談呢?

以什麼樣的方式去談論我們之間的問題既不會讓他突然告白也不會因為我的拒絕而傷害到他?

這道題可太難了。

忽然之間,我仿佛回到了當年高考的考場上,炎炎夏日,坐在沒有空調只有電風扇的教室,眉頭緊鎖汗流浹背地面對著我壓根兒連題幹都看不懂的物理題。

以後再說吧,反正日子長著呢。

我這人最牛逼的並不是畫技,而是深諳一個道理——逃避可恥但有用。

“那什麼,”我說,“我還有事兒,就先回去了。”

他看著我點了點頭。

我趕緊拎著我的小音箱就跑回屋了,頭都不敢回。

我發現我這人在某些方面挺慫的,他明明是個連肌肉都沒有的溫柔漂亮的可愛男人,我卻把人家幻想成了豺狼虎豹,總覺得我要是走得慢點兒就能被他一口給吃了。

回到家,我反思了一下,沒反思出什麼結果,一整天下來唯一的收穫就是發現這個小雪人雪糕挺好吃。

沒收到他信的一天,實在無聊,晚上九點多,天終於黑了,我拿著iPad去院子裡吹涼風玩遊戲。

隔壁開著燈,院子裡只有那只大狗在自己玩玩具。

我玩了一會兒遊戲,總是忍不住去看我的信箱。

我在想:早上他沒來得及寫信,會不會晚上給我補上啊?

雖然知道應該不太可能,但我還是放下iPad走向了信箱。

信箱的小門被我打開時,裡面安安靜靜地躺著一個白色的信封,信封上是我已經有些熟悉的字跡——邱陽(收)。

一瞬間,我懸了一整天的心終於落地,下意識地松了口氣,使勁兒深呼吸,聞到了空氣中甜滋滋的氣味兒。

這甜滋滋的氣味兒跟我那鄰居身上傳來的還不太一樣,這味道甜得有些發膩,是我曾經在漫畫中形容過的戀愛的香甜。

當我意識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恨不得把自己的腦袋揪下來,落地的心又一次懸了起來,整個人都錯亂了。

手裡的信封成了燙手山芋,我一把丟回了信箱裡,“砰”地關上信箱的門,大步往回走。

然而我這個人就真的沒什麼出息,走了三步,回頭看,然後倒退著又回到了信箱前。

好像有什麼在燒。

距離我們住的地方不遠處是一座山,這個季節,滿山都是鬱鬱蔥蔥的大樹。

樹林著火了?

我轉過去看。

沒有。

再一低頭,哦,原來是我的心它他媽的著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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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人生艱難。

從小到大,我喜歡過的漂亮姑娘那可多了去了,從三次元到二次元,從新垣結衣到綾波麗,都是我心愛的姑娘。

說真的,我都不禁感慨自己是個花心大蘿蔔。

但是,我第一次有這種心尖起火的感覺。

不過,天邊的一聲炸雷讓我突然驚醒,那種“心火燒”的感覺瞬間就沒了,腦子裡只剩下:快跑!

是,不快跑待會兒我不但要被風吹還要被雨淋。

來不及思考太多,我拿著信跑回了家,進屋前下意識看向隔壁,我那鄰居正蹲在他家的落地窗前擺弄他的花。

今天倒是很有先見之明,在風雨來之前就把花搬進了屋子裡。

我進了屋,還沒來得及喝口水,雨點就已經砸在了窗戶上。

今年這雨,又多又大,也不知道誰觸怒了老龍王,讓那位老人家不淹了這座城市不甘休。

我一邊思考著究竟是誰惹了龍王,一邊坐在桌前打開了信。

這封信,他的字歪歪扭扭,跟喝醉了似的,倒是很符合他今天的狀態。

信裡他沒有提及任何跟我有關的事,只是不停地說自己很開心。

他說自己吃了好吃的牛排,喝了好喝的酒,還吃到了甜滋滋的雪糕。

他說他聞到了這個夏天裡最香的花,比他以前聞到過的任何一種花都要香。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他寫的這一句,我心裡有點兒不舒服。

他醉酒之後說的話到底哪句真哪句假,我真搞不懂了。

瞄到了旁邊的電腦,我突發奇想,走了過去。

在搜索欄輸入“夏清和”,等待網頁跳轉的時候,心跳得特別快。

叫夏清和的人不多,我竟然還真的找到了有關他的資訊。

資訊很少,但我可以確定就是他。

某某自創香氛品牌的網站主頁去年的一篇文章提到了他——品牌調香師突然喪失嗅覺,在退出之前推出了一款香氛,香氛的名字就叫“你的長夏”。

我坐在那裡流覽著網頁,那是去年夏天的事了。

香氛瓶身設計簡約,透明的玻璃瓶插著幾根擴香棒,瓶身貼著墨綠色的標籤,瓶頸處系著墨綠色的蝴蝶結,蝴蝶結上印著一句英文——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這句話我知道,是莎士比亞的一首詩,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你的長夏將永不凋落。

我轉過頭看見信的最後,在那句“今天也真真切切地喜歡你”下面就是他熟悉的落款。

你的長夏。

所以,這款香氛也跟我有關?

我怕不是太自作多情了。

我坐在那裡看了這網頁大概半個多小時,從來沒買過香氛的我突然想聞聞“你的長夏”究竟是什麼味道。

花香?草香?還是小雪人雪糕的味道?

然而我卻購買失敗,因為已經沒貨了。

沒貨了也不怕,我還有二手網站。

上網搜了好多二手網站,終於在一家專門出香氛閒置的App上找到了這款,好傢伙,原價499,現價1314

我咬咬牙,還是買下了。

不就一千多塊錢麼,我有的是錢!

在放出這句狠話的時候,我的心其實在滴血。

下單的一瞬間,我在心裡對隔壁那個傢伙說:如果這味道不好聞,我就找你給我報銷這1314,順帶賠我10根小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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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你的長夏”究竟會是什麼味道呢?

在我的快遞送來之前的三天,我每天都在琢磨這件事兒。

等快遞最焦慮了,為了緩解我的焦慮,在這幾天裡,我每天都給我那鄰居寫了回信,而且十分厚臉皮地在信裡裝傻充愣,給他講關於他的事。

比如,我寫:對了,我搬到這邊之後就很少跟以前的朋友們聯繫了,一直挺無聊的,不過最近我那以前不怎麼吭聲的鄰居倒是開始跟我說話了。

比如,我寫:今天我煎了個牛排,結果一個晃神就給煎糊了,我發現煎牛排這種事兒也需要天分,我那鄰居就煎得不錯。

再比如,我又寫:今天又買了幾瓶酒,度數挺低的,我喝著感覺跟飲料沒什麼區別,但是我那酒量成謎的鄰居要是喝,沒準兒的酒能喝出52°的效果來。

我故意想套他的話,結果他對這一切都避而不談,依舊只在信裡跟我說他的花花草草。

夏清和這人真是沒勁透了。

大概真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天天琢磨人家,我還真就夢見了他。

夢裡面他竟然坐在院子裡喝香水兒,我過去吐槽他,他就沖我打嗝,打出來的嗝都是香的,我覺得好笑,就笑話他,結果就這麼傻了吧唧地笑醒了。

醒了之後,我躺在那兒瞎琢磨,突然想,他的那款香氛叫“你的長夏”,他給我的信落款也是“你的長夏”,所以,他其實早就喜歡我了吧?至於那款香氛的氣味兒,該不會就是他身上的那個味道?

我想起他之前送過我一小瓶,被我隨手不知道放哪兒去了,要知道這玩意這麼貴,我也應該拿去賣二手的。

等了三天,終於等來了我的香氛。

我出去取快遞的時候,發現隔壁來了客人。

我那似乎不善言辭的鄰居站在院子裡低著頭嘟囔著什麼,他面前站著一個男人,挺高挺帥的,穿得人模狗樣的,還試圖伸手拉他,結果被躲開了。

我簽收了快遞,往回走的時候就總忍不住偷瞄。

說話就說話,總動手動腳的是幾個意思?

我快進門的時候,轉頭看了一眼,我那鄰居竟然在抬手抹眼淚,這是讓人欺負了吧?

我想起那天晚上他喝醉了酒哭,哭得怪好看的,但是,就算他哭得好看,也不能總惹人家哭啊。

我眼看著那男人又要去拉他,實在壓不住我這股子負氣仗義,必須路見不平一聲吼了。

快遞被我隨手放在窗臺上,我轉身就跳過了木柵欄。

“幹嘛呢?”我說,“欺負老實人啊?”

大概我算是個不速之客,那倆人都驚訝地看向了我。

我走過去,把夏清和拉到身後,用鼻孔看著那個惹哭他的人說:“你幹什麼的?見你不是一次兩次了,人家煩你你不知道啊?分手了就不要再糾纏,這個道理你懂不懂?”

說完這句話我就後悔了,我竟然把自己腦補出來的劇情給順了下去。

對,我給這倆人腦補了一段前世今生的愛恨糾葛,這男的就是夏清和的渣男前任,分手了還饞人家的身子厚著臉皮來糾纏。

我前幾天剛看了一個這種情節的漫畫——耽美漫畫。

我朋友畫的。

跟我沒關係。

我說完,夏清和在後面拉我的衣服想解釋什麼,但是,這個男人看著我笑了笑,然後說:“你誰啊?”

“你管呢?”

“我怎麼管不著啊?”他說,“我們雖然是前任,但馬上就要舊情複燃了,你說我管不管得著?”

舊情複燃?

不對啊,夏清和不是真真切切在喜歡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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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什麼情況?”

夏清和說:“哥你別鬧了。”

然後我就看見面前這個男人笑得彎了腰,笑得岔了氣,笑得差點兒厥過去。

夏清和站到我身邊,似乎有點兒委屈,他說:“我不想回去。”

他哥?

長得不像啊。

如果說夏清和長得像是夏天鬱鬱蔥蔥的山林間一株白色的小花,那我面前這個男人就是構成山林的一棵樹,他倆怎麼看都不像是一家的。

我轉頭問夏清和:“這是你哥啊?”

“鄰居家的哥哥。”他乖乖地回答,“我們從小一起長大的。”

好麼。

竹馬。

所謂竹馬,在某些故事裡就是物件候選人。

我下意識地將自己跟對方對比,雖然結論充滿私心,但我覺得我比他高,比他帥,比他有才華。

至少,我會畫少女漫畫,他會嗎?

那位鄰居家的哥哥笑夠了,打量著我,似乎想說什麼,但是被夏清和給攔住了。

夏清和說:“哥,你回去吧,我自己在這兒挺好的。”

“你確定挺好?”那人說,“看得出來,叔叔其實挺想你的。”

夏清和低著頭,不說話。

“行吧,那我今天先回去了。”那位哥跟夏清和說話的時候,還瞥了我一眼。

挺煩的。

我最煩別人這麼看我了。

“嗯嗯。”夏清和聽他說要走,好像挺開心的,那我覺得夏清和這人就還挺不錯。

我站在院子裡沒動,看著夏清和送那人出去,倆人到了院子大門口,那傢伙又想伸手拉夏清和,但是被躲開了。

我是這麼想的,如果他倆真是親兄弟,那有點兒肢體接觸倒是沒什麼,但是這種不過就是“鄰居家也不是很熟悉的哥哥”,動手動腳就很不禮貌了。

好在,夏清和是個腦子清醒的人。

送走了不速之客,夏清和回來跟我說話。

他說:“你怎麼來了?”

對啊,我怎麼來了?

我來是幹嘛的?

有時候,人真的要學會靈機一動。

我說:“啊,我那個……上次你不是送了我一小瓶香水麼,味道挺好的,我有個朋友最近生日,能不能賣我一瓶?”

“朋友生日?”夏清和有些疑惑地看著我。

我這人,有時候瞎話隨口就來,說謊都不用打草稿。

我說:“對,一挺文藝范兒的姑娘,我覺得她會喜歡你這款香水。”

說完,我覺得自己可能說錯話了,因為我眼睜睜看著夏清和變了臉色,眉頭都皺起來了。

“不不不不,我開玩笑呢。”我說,“其實是個男生。”

不得不說,很多時候,我這舌頭可能留著沒什麼用,除了會沒事兒找事兒。

我說完這句話,夏清和直接轉身進屋了,最近都不怎麼關門的他,竟然把門都給關上了。

顯然,他生氣了。

我杵在那裡,在風中淩亂。

說女的不行,說男的也不行。

我真的很為難啊!

不過,我本來也不是真的想要香水,他之前給我的那一小瓶我都沒用過,只是隨便扯的謊而已,不給就不給吧。

我準備再跳柵欄回去,但是當我剛走到柵欄邊,他又出來了。

夏清和手裡拿著一個包裝精美的小盒子,遞給了我。

他說:“香水,外面沒有賣的,我幫你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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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夏清和這個人很容易讓別人產生那種不可描述的憐惜之心。

我說的不可描述,不是那種不可描述的不可描述,而是照理來說我不應該對一個男人產生的那種感覺。

他有點兒不高興地把香水遞給我時,我心跳特別快,那種又緊張又有些羞愧的感覺搞得我有點兒暈。

他一直低著頭,不看我。

我實在見不得他這樣,解釋說:“唉,其實我……”

他打斷了我,低著頭說:“一千塊。”

“啊?”我以為自己幻聽了。

他喪著一張臉對我說:“這瓶一千塊。”

他終於抬頭了,臉上跟結了冰碴似的看著我:“我的香水很值錢,如果是你用,我可以送給你,但如果你要送給別人,一千塊。”

我愣了一下,仔細地品著他的這句話,最後,我實在沒忍住,笑了出來。

我一笑,他有點茫然。

我說:“我逗你玩呢。”

我看著他皺起了眉,他眉毛長得也好看,柳枝兒似的,明明有點兒秀氣,但到了他那裡卻不顯得過分陰柔,反倒有些可愛。

“我不是為了這個來的。”我說,“我沒有朋友要過生日,男的女的都沒有。”

“啊?”他歪著頭看我。

“我剛才取了個快遞。”我說,“回屋的時候看見那人跟你拉拉扯扯的,以為他欺負你了。”

我說完,夏清和笑了。

“你以為他欺負我?”

“是唄,看你又瘦又小的,我這人古道熱腸,見不得你受欺負。”

他抿著嘴笑,然後還是把香水塞到了我懷裡。

“唉,我可沒一千塊錢買香水。”

“送你的。”他說,“我也開玩笑呢,我的香水不值那麼多錢。”

其實是值的。

我真想把我買二手香水那網頁發給他看看,讓他知道,他的香水可不僅僅值一千塊。

他說:“要吃雪糕嗎?”

雪糕可以。

我點了點頭。

他心情好了,眉頭也舒展了,轉身跑回去拿雪糕,我就在院子裡逗狗。

今天天氣不錯,雖然遠處依舊有一大朵烏雲,但那傢伙要晃蕩過來還得一陣子。

我們倆坐在他家的院子裡吃著雪糕聊著天,他跟我說剛才來找他的那個人就像親哥哥一樣照顧他,這幾次過來都是為了讓他回家看看,至於他不回去的原因,夏清和沒說。

人家沒說,我就不能非要問,問多了有點兒揭人傷疤的意思,我是覺得,如果有一天他願意告訴我,自然就說了。

“親哥哥啊……”我咬掉了小雪人的帽子,“我總覺得那人看你的眼神兒有點兒不懷好意,他是不是把你當童養媳呢?”

坐在一邊的夏清和笑得不行,雪糕差點兒掉在褲子上。

他說:“人家又不是gay,怎麼會把我當童養媳啊!”

“那你是?”我下意識就問了這麼一句。

然後,空氣就凝固了。

我這舌頭,或許應該割掉了。

“那什麼,”我說,“我開玩笑的。”

我琢磨著要麼趕緊走,要麼趕緊轉移話題。

但是,就在我還沒想到能聊什麼的時候,就聽見他說:“嗯……我是……”

然後,他歎了一口氣。

那歎息,聽得我心都擰到一塊兒了,像是在檸檬水裡泡過,又酸又疼。

“挺好的,”我說,“別因為這事兒歎氣,不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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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就是對於一些人來說無關緊要甚至是從來沒考慮過的問題卻正困擾著另一些人,像是藤蔓,緊緊地將人纏繞著,而被纏住的人,可能都快窒息了。

就像我,我從來沒有思考過有關性取向的問題,因為打從一開始,我身邊的人都和我一樣,我是一個活在“大眾”中的人,會困擾我的只是我的戀愛對象為什麼還沒出現,而不是,我能不能喜歡某個人,我喜歡某個人會不會對對方或者我自己亦或是我身邊的其他人帶來什麼影響。

這麼一想,我活得幸運又輕鬆。

想到這些,我又突然覺得自己安慰他的話有點兒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嫌疑,我又不是同性戀,我又沒經歷過那些糟心事兒,我怎麼就能輕易說出“挺好的”跟“不至於”呢?

我臉皮可真厚啊。

“那什麼。”我趕緊解釋,“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說,你不用因為這個事兒難過。”

他轉過來,歪著頭看我,沉默了大概有三秒鐘吧,然後笑著說:“我不難過啊。”

不難過你歎氣?

你逗我啊?

在這一瞬間,夏清和這個人在我心中的形象高大了一些。

溫柔,隱忍,受盡委屈也依舊樂觀面對生活。

這種人生態度,值得我這種身堅智殘的人好好學習學習。

我說:“行,不難過就好。”

其實我還想說點兒什麼的,但是又覺得還是別揭人傷疤了。

我們吹著風,看著緩慢移動的雲,吃著雪糕,感受著時間一點點流走。

那只大狗趴在夏清和腳邊睡著了,它似乎很依賴他。

也對,他們倆也算是相依為命了。

“邱陽。”

夏清和突然叫我的名字,嚇了我一跳。

“邱陽”這兩個字好像在被他叫出聲的時候被具象化了,我恍然間看見這兩個字躍然紙上,以他的筆跡出現在了帶著香味的信紙上。

“嗯?”我的雪糕已經要吃完了,咬著木棍回應他。

他似乎遲疑了一下,然後問:“你為什麼會搬來這裡啊?”

我一個人在這裡住了差不多一年了,在他搬來之前,左右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

說真的,一開始覺得正合我意,但時間久了,總還是希望有個人說說話的。

“如果我說厭倦了那種快節奏的城市生活,會不會顯得我很中二?”

他低頭笑了笑,輕聲說:“我也是。”

“你也是?”

“嗯……”他拖長了尾音,拖了半天,在我以為他在練肺活量的時候,他說,“一部分原因吧。”

夏清和抬手蹭了蹭自己的鼻子,輕聲說:“邱陽,你會對我的事情好奇嗎?”

八卦?挖人隱私?

其實我向來不喜歡打聽別人的事,因為說到底,別人都跟我沒什麼關係。

我媽說我之所以會有這種想法,說明我骨子裡是個冷漠的人。

可是,本冷漠帥哥現在對他確實有些好奇。

“你如果願意說,我可以聽。”

“那如果我不主動說,你就不會問?”

我點了點頭:“因為不禮貌。”

我告訴他:“人麼,都要互相尊重,我看你也不是喜歡說話的人,問太多,怕你覺得被冒犯到,畢竟咱們倆也就是鄰居而已。”

鄰居而已。

我想起那些信。

我明白,他不僅僅想跟我做鄰居。

“我是因為一個人才搬來的。”他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心瞬間被提到了嗓子眼。

我轉向他,發現他正在看我。

此時一朵雲從我們頭頂溜溜達達地路過,擋住了陽光,像是把我們圈在了一個獨立的小空間。

他這是要告白了?

我有些緊張,問他:“誰啊?”

他看著我笑了笑:“你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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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

他讓我猜?

那我肯定覺得他是因為我。

這真不是我在自作多情,只是他看向我的時候,那眼神兒寫得明明白白——邱陽,就是因為你。

我腦子裡甚至響起了王菲的歌聲:我願意為你,我願意為你,我願意為你忘記我姓名……

BGM一響起,似乎還挺浪漫的。

一陣風吹過來,裹著熱浪似的,我說:“今天還挺熱的哈。”

頭頂的雲已經被風吹走,去給別人圈小世界了,我們倆又暴曬在了炎炎烈日下。

他點頭:“是,我再給你拿根雪糕吧。”

說完,他起身,進屋,回來的時候又遞給了我一根小雪人雪糕。

我很想說就算是夏天吃多了冷飲也不太好,但是覺得自己說這些屁話毫無意義,索性接過來,打開了包裝。

我大口咬掉了小雪人的帽子,覺得自己可真是太心狠手辣了。

夏清和問我:“你猜到了嗎?”

我幾乎聽見了自己心跳的聲音,特別搖滾,特別刺激。

“我……”我琢磨著,這話不太好說。

其實有那麼一個瞬間,我有些遲疑,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期待他的告白還是在害怕他告白。

雖然我以前也不是什麼學習好的人,但從小到大經常會被人說:這孩子聰明,就是不學。

當然了,我媽說這句話就跟比賽中人人都有的安慰獎沒什麼區別,但我一直都是當真的。

聰明了這麼多年的我,在遇見夏清和之後,腦子不夠用了。

我估摸著,也許是天太熱的緣故,天太熱了,我的智商跟著院子裡的水一起蒸發了。

“我……我吧,我不太能……”

“當然是我爸。”夏清和打斷了我。

我詫異地轉向他,看著他咬了一口雪糕,竟然因為這個答案,有那麼一絲絲的失望。

搞了半天,我原來真的在期待。

他說:“我不回家不僅僅是因為我是同性戀。”

他伸出舌尖,舔了舔雪糕,小雪人的臉被他就那麼舔過了。

“他不喜歡我的職業,覺得沒有前途。”夏清和說,“我家裡人都是做生意的,按照他們的預想,我應該跟在他們身後走和他們一樣的路。”

我聽著他的話,皺起了眉。

“一開始我是跟著他們走的,但是,有一天我被路邊的花花草草吸引了,我對它們散發出來的氣味非常敏感,甚至可以將那些味道在我腦子裡具象化。”夏清和的聲音很淡,很輕,就像是夏天從我們面前飄過掛在我們睫毛上的蒲公英。

他說:“一開始我只是覺得好奇,就開始學習研究,誤打誤撞就進了這一行。”

“這一行?”

他轉過來對我笑笑:“嗯,調香師。”

說實話,我這個糙人對這個行業真的不瞭解,我甚至在看香水介紹的時候,搞不清楚所謂的沒藥、松香等等究竟是個什麼味道。

“聽著就很牛逼。”

夏清和看著我笑:“是啊,而且我很有天賦的。”

我點頭,表示信了他的話。

“最開始家裡人以為我就是玩玩,直到我開始投入大量的精力在這上面,甚至宣佈我要投身其中。”夏清和說,“然後我爸就生氣了。”

“然後你就搬到這兒來了?”

“當然不是。”夏清和說,“那時候我們見面就吵架,他越是覺得我做這一行是瞎胡鬧,我就越是要做得好。”

“有骨氣!”

他咬著雪糕棍笑出了聲,笑得眼睛彎彎,像是白天也偶爾出現的掛在藍天上的月牙。

“原本我做得很好,甚至開始準備自己的香薰品牌。”夏清和不笑了,也不看我了,他轉向前方,目光不知道落在哪裡,他的聲音幽幽的,像是從很遠的山林傳來,他說,“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我的天賦值用光了,竟然……嗅覺失靈了。”

我知道了,他的目光大概是落在了光影斑駁的過去,那些來自回憶裡的愁思像是散落在陽光和空氣中的塵埃,從過去跟隨他一直到了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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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和在說到自己嗅覺失靈的時候,並沒有像我預料的那樣委屈地抹眼淚,而是抬手使勁兒揉了一下臉,把那張好看的小臉給揉出了包子褶。

他說:“一開始我不敢讓別人知道,然後就很……厚顏無恥地對自己說‘你看,貝多芬喪失了聽力也還是可以繼續演奏,那你喪失了嗅覺,也還可以繼續調香啊’。”

我趕緊接了話茬:“是這麼個道理,你們天才跟我們凡人是不一樣的。”

結果夏清和低頭咬了一口雪糕,然後含含糊糊地說:“事實證明,我不是天才。”

我們人類是很容易自命不凡的物種,好像每個人都想證明自己跟其他人不一樣。對於我們來說,承認自己就是芸芸眾生之中再平庸不過的一個,其實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天才終究是少數,而我們是那“絕大多數人”。

“我是不配用貝多芬自比的,”夏清和吃著雪糕,像是在說夏天很熱冬天很冷一樣在給我講述一件對他來說應該很難接受的事情,“所以交出最後一件作品之後我就放棄啦。”

他說話的時候眼睛竟然是帶著笑意的,語氣也輕鬆得有些不可思議。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作為一個畫畫的人看不見了或者手沒法再拿起畫筆了,那時候我應該會很崩潰,雖然總是會抱怨編輯像催命一樣催稿,會抱怨每天有花不完的畫稿,但如果真的有一天剝奪了我畫畫的能力,我大概會覺得天都塌了。

跟他一比,我是真的有點兒沒出息。

可是,當我仔細看過去,夏清和的眼角有什麼亮晶晶地在閃。

那是鑽石吧。

“最後一件作品,是叫‘你的長夏’嗎?”我脫口而出,然後就知道,我可能闖禍了。

他愣了一下,或者說,愣了好半天,當他回過神,手裡的雪糕已經化了。

我從他院子裡的小桌子上拿過濕巾遞給他,一邊慌亂地擦手,一邊又不小心把化了的雪糕弄在了褲子上。

其實我不用多問了,或許有些事情,我們已經心照不宣。

他說:“對,對不起。”

“啊?”為什麼突然要道歉?

他蹲下來清理掉在地上的雪糕,站起來時說:“我去換條褲子。”

我看他幾乎是逃回屋裡的,差點兒被門檻絆倒。

那樣子有點好笑,有種笨拙的可愛。

我站在院子裡,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我第一次覺得或許有些事情不應該逃避,而且已經說到了這個份兒上,我要是現在離開,他會更受傷吧?

但是留下來,他會跟我攤牌嗎?

向我告白,然後被我拒絕。

剛剛才跟我說完自己的心酸事,現在又要被拒絕,他會不會一時間想不開啊?

我總覺得他應該是個心思細膩敏感到有些脆弱的人,萬一我就這麼把人家害了,那我成什麼了?

等他換好褲子出來的時候,我還在思考這個問題——如何委婉又溫柔地表達我是個直男?

這道題太難了,我不得不再次說明,這對我來說,難度堪比高考物理的最後一道大題。

“你……”

夏清和不知道要說什麼,但我一時腦子抽筋,竟然打斷了他。

而我下意識蹦出的這句話卻是:“那什麼,我是直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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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張嘴,有時候不要也罷。

氣氛本來就已經有點尷尬了,被我這麼一說,頭頂上的雲都要被我尷尬得四處逃竄了。

他看著我,半天說了一句:“啊……我知道啊。”

他的聲音像什麼呢?

有點兒像是夏天在花叢遊蕩的小蜜蜂,嗡嗡嗡地圍著我轉來轉去,最後,直接叮了我的腦門兒。

他的回應很平靜,一點兒都看不出有什麼異常,甚至還對我笑。

“為什麼突然提這個?”他問。

“沒事。”我渾身是汗,像是在40度的高溫下狂跑了5000米。

我莫名其妙的就不敢看他,心裡有種被絞肉機在絞著的感覺,明明是我拒絕了他,為什麼我胸口這麼悶心裡這麼難受呢?

很久以前我畫過一個漫畫,男主角被喜歡的女孩子拒絕了。

在那則漫畫裡,他把這種被拒絕的感覺形容為“天空跟大地掉換了位置,山上的大樹如同多米諾骨牌一樣層層倒塌,湖泊開始倒流,連花草也在眨眼間枯萎了”。

那時候我的編輯說:“很好,很少女漫畫。”

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是很多年前畫的一則小故事,其他的情節我都已經忘得一乾二淨,卻在這個時候突然想起了這幾格畫面。

我說:“那我先回去了。”

他輕輕地“嗯”了一聲,然後蹲下來摸那只吐著舌頭看我的阿拉斯加。

我往外走的時候覺得腳不是腳,腿不是腿,我也不是我了。

推門出去的時候,耳邊又開始重播他的那一聲“邱陽”,我發現他叫我名字的時候,聲音格外好聽,比他說其他話的時候更好聽。

我站在他院子門外,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住了沒回頭,可是當我走到自己家門口,已經盡可能不去看他的時候,我的信箱跟我打了個招呼,讓我來不及反應就看向了他。

他依舊蹲在那裡揉著阿拉斯加的頭,背對著我,背影單薄得很。

如果背影會說話,那他現在表達的,應該是落寞吧?

我回了家,不敢再出去,但總是忍不住去窗邊往外看。

他一直蹲在那裡,後來乾脆坐了下來。

他坐在那兒,抱著聽話懂事的阿拉斯加,一人一狗曬著太陽,好像跟這個夏天融為了一體。

我原本是個睡眠品質很好的人,尤其是在趕稿之後,腦袋沾了枕頭立馬就能進入深度睡眠。

然而,在這個晚上,我竟然翻來覆去地在床上“烙餅”。

我就是那張餅。

睡不著,怎麼都睡不著,我甚至試圖想著我的各位“女友”跟“老婆”,打算打個飛機,畢竟釋放一下壓力身心舒暢,有助睡眠。

然而,我還是失敗了,甚至,她們沒有一個人能挑起我邪惡的欲念。

在這個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我不得不感歎一句:邱陽,你變了。

睡不著,躺著反倒難受,起掙扎著起來,去酒櫃裡找了瓶酒出來,然後打開電腦,準備看個電影。

可惜的是,電影我也看不進去。

從我的窗戶望出去就能看見院子外面的信箱,酒杯在手,酒沒喝幾口,電影也在按照自己的節奏推進著劇情,可是我,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個信箱上,我在想,這一次等到天亮,還能等來那句“今天也在真真切切地喜歡你”嗎?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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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的夜裡我開始思考深奧的哲學問題——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要往哪裡去?以及,我此刻為什麼在這裡整夜失眠?

我是個無聊的人,所謂“邱陽”不過是這段人生的一個代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個無聊的人。

我從自己心底最深處來,要往自己都沒發現的真正的內心深處去。

以及,我此刻在這裡整夜失眠的根本原因就是,我無法正視自己的內心。

說了這麼多,簡單直白一點其實就是我邱陽因為隔壁那個人失眠了。

這很諷刺,且不可置信。

我等了好久也等不到天亮,好像天怎麼都不肯亮起來,如同他不肯再送信來。

但是我轉念一想,天肯定是會亮的,他也未必就不會再寫信給我。

我趴在桌上,電腦繼續在放映著電影,可是演的什麼我根本就不知道。

實在焦慮,我起身打開抽屜,拿出了那一疊信,全部都是夏清和寫給我的,每一封信的最後都是那句“今天也在真真切切地喜歡你”,每一封信的落款都是筆鋒漂亮的“你的長夏”。

對了,你的長夏。

我突然想起之前買來的香水,快遞拆了一半就被我扔在了一邊。

我下樓,開門,它還在門口的椅子上,被夜色裹著,沉沉地睡著。

我突然覺得它有點兒可憐,明明是我煞費苦心尋找又花了大價錢買回來的,結果剛收到就被遺落在了一邊。

我乾脆坐在院子裡拆快遞,打開盒子,取出了香水。

同一款香水白天噴跟夜晚噴味道會不一樣嗎?

就像同一個人,白天遇見和夜晚遇見總是會有不同的感覺。

我坐在院子裡,端詳著手裡的這個玻璃瓶,隔著瓶子嗅了嗅,能隱約聞到香味兒。

我之前以為它會跟夏清和送我的那款味道相同,後來才意識到,他說過,他給我的那個是沒有售賣的。

確實不同。

當我抬起手,將香水噴灑在面前的空氣中,那種淺淡的清香迎面而來,閉上眼去感受它,就好像自己正穿過叢林來到海邊,樹林跟大海混合的氣味兒,是綿延永不結束的夏天。

我回憶了一下他送我的那瓶香水的味道,那種始終黏在他身上、黏在他周圍一切事物上的味道,跟我手裡的這款相比,那種味道少了一些清新,多了一絲柔和的陰鬱。

如果說“你的長夏”是白天的大海,那麼那款不知名的、獨一無二的香水就是深夜的大海。

我坐在院子裡胡思亂想,想到莎士比亞的那首詩。

我怎能夠把你來比擬作夏天?

你不獨比他可愛也比他溫婉;

……

但你的長夏將永遠不會凋落,

也不會損失你這皎潔的紅芳;

……

只要一天有人類,或人有眼睛,

這詩將長在,並且賜給你生命。

你的長夏將永不凋落……

我閉著眼,聞著空氣中逐漸變淡的香水味,竟然無知無覺地緩慢走入了睡眠。

等我睜眼,天已經亮了,夏日的清晨,太陽掛在天邊。

明明香味應該已經散盡,但我睜眼的一瞬間還是仿佛聞到了遙遠海邊吹來的清涼香氣。

隔壁有人開門走出來,我的鄰居牽著他的大狗走進院子裡,轉過來看了我一眼,然後他揮揮手跟我問早。

我看著他牽著狗走出院子,路過我的門前,沒有一絲猶豫和停留,就那麼走進了別的世界裡。

這個早晨,我沒有收到夏清和的信。

沒有被肯定地告知“今天也在真真切切地喜歡你”。

有那麼一瞬間,我覺得我的長夏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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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開始理解了什麼叫“當局者迷”,什麼叫“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以及,什麼叫“溫水煮青蛙”。

我不知道夏清和是故意的還是無心插柳,但我確實已經習慣了每天收到他信的日子,習慣了每天像是跟自己的好友聊天一樣,聽他碎碎念,偶爾回復幾句。

當我身處其中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那些信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但是,當我很明確的知道了今天我不會有來自他的信件了,那種失落感可以被讀作——失戀。

操。

我有種失戀的感覺。

事實上,我沒有失戀過,我甚至沒正經八百地戀愛過。

但我畢竟是畫少女漫畫的,此時我的心情就像是被我畫在分鏡裡低著頭喪著臉的小姑娘,頭頂烏雲,很快就要下起雨來。

我可能嘴巴開過光吧,或者,靈魂被開過光,正這麼想著,轟隆的雷聲就響起了。

晴天打雷,有事兒嗎?

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竟然已經拿著雨傘跑出了院子,朝著夏清和遛狗的方向追了過去。

我沒想太多,只是不想讓他被雨淋。

不知道是我跑得快還是他壓根兒就沒走太遠,總之我很快就看見了他,牽著那條站起來能撲倒他的大狗,悠哉地走在小路上。

紅磚鋪成的小路,兩側是花草樹木,他穿著白色的棉麻T恤和淺色的牛仔褲牽著狗走在中間,背影看著都清爽俐落讓人覺得心情愉悅。

一陣風吹過,樹葉沙沙的,風撫過他的衣擺,吹亂了他的頭髮。

那條阿拉斯加突然朝著前面跑起來,他被狗帶著往前跑,我甚至聽見了他的笑聲。

我下意識地也跟著跑起來,追著他們,像是追著一縷風、一片葉子、一隻蝴蝶。

可是,風本來就留不住。

葉子的歸宿是大樹。

至於蝴蝶,我手裡只有一把傘,沒有捕蝶網。

我跟在他們身後,一邊跑一邊胡思亂想,前面的人突然回頭,我們倆都嚇了一跳。

他驚訝地看著我:“邱陽?”

然後,他用力拉住阿拉斯加,迫使它停下來。

那大狗回頭,看見我之後歡快地撲了上來。

夏清和站在那裡呆呆地看著我,風依舊在吹,葉子落在了樹蔭下,蝴蝶撲扇著翅膀停在了半空中。

“我……”我揉了揉阿拉斯加的頭,對他說,“我聽見打雷了,給你送傘來。”

“打雷?”夏清和疑惑地說,“沒有啊。”

“可是剛才……”像是故意配合,我耳邊又響起一聲轟隆。

然而這次我聽得清楚,根本不是什麼打雷,是社區另一邊在修建新的涼亭,施工團隊發出的聲音。

這讓我很尷尬,笑不是笑,眼神也只敢飄去別處。

我聽見夏清和笑了,他伸過手來說:“雖然不下雨,但是今早太陽挺大的。”

我轉過去看他,他從我手裡拿過了傘,撐了起來。

“遮遮陽光也蠻好。”夏清和說,“今年夏天我都曬黑了,以後出門是應該打把傘。”

他撐著傘,站在那裡看著我笑,笑得像什麼呢?

像小時候畫畫,我最喜歡的,畫著笑臉的一朵雲。

“我陪你遛狗吧。”我說,“它太胖了,你都牽不住它了。”

夏清和笑著看我,然後把牽引繩遞給了我。

我們就這麼慢慢悠悠地繼續往前走,他撐著我的傘,我牽著他的狗。

突然間,我的夏天繼續蔓延。

 

 

42

42

以前在畫一部關於初戀的漫畫時,我用幾個詞來給夏天貼過標籤——青草、烈日和氣泡水。

雖然已經過去好幾年,但我依舊記得當時整部故事的第一個畫面是一瓶氣泡水的特寫,為了把氣泡畫得真實,我在那年的夏天喝了三箱氣泡水。

如果現讓我重新定義夏天,那麼對於我來說可能就是突降的大雨、門口的信箱和我不會形容的香水味。

陪夏清和遛狗回來,我坐在電腦前面開始思考另外一種可能,半小時後,我打開跟編輯聊天的對話方塊,問她:如果我畫男男愛情故事,你會打死我嗎?

對方很快就回復了消息:喜聞樂見。

喜聞樂見?

她在喜聞樂見什麼?

她問我:敢問少俠究竟是什麼打通了你的任督二脈?

我答:福至心靈罷了。

我拿起手邊的筆記本,開始認真思考這件事的可行性,越想就越渴望落筆,但做一部漫畫連載並不是那麼輕鬆的事,需要做的準備有很多。

為了不衝動開坑,為了緩解體內的“煞氣”,我在電腦前面坐了一整天,沒吃沒喝,期間只去了兩次廁所,在傍晚的時候,發了一張圖到微博上。

紅磚小路,左右兩旁是繁茂的小樹跟花草,兩個只有背影的男人,一個打著傘,一個牽著狗。

這畫得是什麼,只有我跟夏清和知道。

我在夏清和的傘上畫了一隻蝴蝶。

蝴蝶不知身是夢。

在畫這只蝴蝶的時候,我突然明白,不知身是夢的其實是我自己。

發完了這張畫,我站起來使勁兒伸了個懶腰,看向窗外的時候,發現外面已經變成了粉橘色,太陽要落山了。

溜溜達達去樓下,終於覺得餓了,給自己煮了一碗面,拿著手機一邊翻看評論一邊吃我的辛拉麵。

我挺喜歡看評論的,看到讓我開心的,再順手點個贊。

吃完了面,點了差不多50個贊,心滿意足地收拾了一下,準備去院子裡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

我到院子的時候,沒看見我那鄰居,伸著懶腰甩著胳膊在院子裡轉了兩圈,然後又瞄到了我的信箱。

我總有種感覺,夏清和的本體可能是個信箱,這麼想著我就忍不住笑了出來。

雖然知道可能夠嗆了,但我還是開了信箱看看,人麼,總得有點兒冒險意識,不要害怕受傷害。

打開信箱的時候,夏清和剛好從屋裡出來,他也看見了我,我還沒來得及說什麼,他轉身就回去了。

又開始了。

又開始躲著我了!

拿他沒辦法,這人神神叨叨的。

等我收回視線,看向信箱,裡面竟然還真的躺著熟悉的信封。

我明白他為什麼跑了,這是害羞了。

忍不住,根本忍不住笑意。

我小人得志一樣,拿出信封,走進了院子,直接坐在院子裡拆開了信讀了起來。

我估計他正躲在角落偷看我,那我就大大方方地給他看。

他在信裡寫:我不知道應該怎麼形容今天的心情,過山車一樣,本來很失落,後來卻又很開心。你喜歡過一個人嗎?你有想像過跟自己喜歡的人共度夏天嗎?如果讓我形容夏天的話,大概就是突降的大雨、門口的信箱和你不經意間掃向我時的目光。

不經意間……

我突然轉過去,就這樣不經意間看到了站在隔壁窗簾後的人。

他明顯一怔,然後又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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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和不傻。

我覺得大部分時候我也是不傻的。

對於我們之間的事,雖然依舊秘而不宣,但其實已經算是心照不宣。

我看到他了,他也知道我看到他了,但接下來應該怎麼應對,我其實沒有想得很清楚。

從昨晚開始我原本的世界觀就開始瘋狂地動山搖,我很明白這種動搖究竟意味著什麼,如果我壓根兒不在意他,或者只是以一個旁觀者的姿態在冷漠地看他演獨角戲,我根本沒有任何動搖的必要。

所以說,我很清楚,我也已經入戲了。

我被他牽引著走進了他寫的劇本裡,雖然好像分鏡是由我來畫的,但腳本卻是他寫的。

我以為這一切都是由我在操縱,可事實上,真正提著線的是他,我是那個任他擺佈的木偶罷了。

這種感覺有點兒奇妙,我媽曾經說我的叛逆期從三歲就開始了,整個人生是不受控的,脫韁的野狗一樣,我也從來都不喜歡被別人控制被別人左右,但這一次,竟然有點享受。

想像著夏清和坐在桌前,有點兒委屈或者有點兒激動地寫信給我,然後盤算著我看到後的一舉一動,那樣子真的挺有意思的。

我沒辦法否認自己在被一個男人吸引。

就像我沒辦法否認我很喜歡他身上還有這些信上的味道。

我坐在院子裡,把信放到鼻子前面聞了聞。

很淡的香氣,可以舒緩神經。

可惜的是,夏清和他自己聞不到。

當我腦子裡總是出現夏清和,我就已經知道了他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麼,只不過,我該怎麼做?

人生永遠都讓人捉摸不透,我曾經無數次幻想自己可以交一個身嬌腰軟膚白腿長的漂亮姑娘當女朋友,我們遠離城市的喧囂,她織布來我挑水,想想都覺得美好。

卻沒想到,在我真的遠離城市喧囂之後,我被一個身嬌腰軟膚白腿長的可愛男人吸引了。

我盯著他寫的信看,覺得我們之間其實是有些默契的,至少從我們對夏天的定義來看,在這方面是有的。

我不經意間掃向他時的目光……

我想起他落荒而逃的樣子,覺得好玩極了。

去年的夏天,我一個人躺在院子的長椅上沒完沒了地睡覺,覺得這個季節黏膩又漫長,讓人心浮氣躁無比煎熬。

但是今年的夏天,因為隔壁住著一個帶著香味兒的人,好像整個世界都變得清爽起來。

我起身回屋,給他回了一封信。

有些話還沒必要這麼快說清,讓我們再慢慢試探慢慢瞭解吧,也再給我點兒時間讓我確定我的世界真的因為他徹底顛倒了。

我在信裡寫:

你的落款讓我想到一首詩,你也讀過嗎?莎士比亞的那首——我怎麼能夠把你來比作夏天?這首詩裡有一句我一直很喜歡,他寫“但你的長夏永不凋落”,前幾天買到一款好聞的香水,香水的名字就叫你的長夏,當時想起了你,覺得這簡直就是為你設計的,或者說,是因為你才誕生的。

我寫完,把信放在信箱上面,用香水壓著。

第二天一早我出去的時候,信被拿走了,香水還在,我的信箱裡還躺著一封染著清晨露珠的信件。

這一次他說:早上嘗了一口露珠,原來是甜的。

我突然覺得,能說出這種話的他,其實也挺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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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這腦子時不時失靈真的讓人有點兒苦惱,原本我用香水壓著信,意思是香水是送他的,結果人家沒拿,後來我一琢磨,對啊,沒必要啊,這香水是人家做的,我送個什麼勁兒呢?

其實到現在為止我們都很清楚,倆人都暴露得徹底,就算他之前不確定,看見早上我放在那裡的香水應該也知道了。

他應該知道了我已經知道了信是他寫的。

這話有點兒拗口,只可意會。

我坐在窗臺上看信的時候,雷聲轟隆而來,我看了眼窗外,又是黑雲壓城。

實不相瞞,我以前一直挺討厭下雨天,陰雨綿綿的,讓人覺得壓抑,而且只能在家悶著,什麼都做不了。

但是現在,大概成熟了,學會了從任何事情裡搜刮樂趣,下雨天對於我來說也沒那麼焦慮難熬了。

我可以畫畫,畫我那還沒畫完的稿子,或者明知道不應該,卻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地去摸魚畫其他的。

又一聲雷鳴之後,我腦子裡突然出現了一幅畫面,是那個雨天夏清和跑出來找公主,慌張錯亂的樣子現在想起來挺憐人的。

就這麼一閃而過的回憶,讓我在這個雷雨天找到了事情做。

當然,如果編輯知道我有時間卻不正經八百好好趕稿子的話,她大概會直接在電腦那邊掏出40米的大砍刀來吧。

不過,有句老話說得好,計畫沒有變化快。

雨還沒落下,我電腦也還沒打開,一抬頭,看見了一位不速之客。

夏清和那位鄰居家一起長大的、不是親哥哥勝似親哥哥的哥哥又來了。

不是我這人多心,但我真的覺得他殷勤得過分了。

都說了只是鄰居家的哥哥,人家自己家的事情,用得著他這麼隔三差五地來調解嗎?

再說了,調解一次不成也就算了,怎麼還沒完沒了了呢?

我眼看著那人朝著我們這邊走,突然覺得有些不妙——這種天氣,一旦下起雨來,夏清和肯定要留人,這小子一看就沒安什麼好心,孤男寡男共處一室,我實在不放心。

我之所以會沖出家門翻過柵欄趕在對方前面敲響夏清和的家門,完全是因為我這人古道熱腸,見不得善良的人被佔便宜。

夏清和說:“怎麼了?”

他一臉茫然,然後就笑了。

當然,他笑的時候目光越過了我。

在我的身後,響起一個我不是很想聽到的聲音。

那人說:“這位鄰居,你是把小和家的門當鼓敲呢嗎?”

我這人其實挺喜歡開玩笑的,以前跟朋友們在一起的時候,專門負責活躍氣氛,但是,開玩笑也挑人,有時候、有些人,他的玩笑就真的不好笑。

我回頭:“您是……”

我真的覺得不當演員虧大了。

“我是小和的哥哥,”他說,“你好,我叫薛一凱。”

“你好你好,”我跟他握手,“我是夏夏的好朋友。”

夏夏,這個昵稱應該比小和聽起來更親近。

等我轉過去的時候,夏清和臉通紅地看著我,他輕聲說:“邱陽,你叫我什麼?”

“找你有事兒,”我故意不接他的話茬,“來來來,咱們倆先進屋聊一聊。”

當我們進門,又是一陣雷聲,同時,雨點從天上砸了下來,我突然意識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搬花!”

說完,我先跑進了院子裡,在夏清和自己都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開始幫他把院子裡的花往屋裡搬了。

我真是個古道熱腸的好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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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就是學人精,我說的就是那個薛一凱。

我去院子裡搬花,他也跟著我搬花,等到花全都搬完了,我問夏清和還有什麼沒從院子裡拿回來的,他也問。

夏清和像是傻了一樣,站在那裡,懵懵地看著我:“沒有了,你快進來吧。”

他家裡還是彌漫著那種香味兒,清清淡淡的,有故事的味道。

夏清和給我拿了紙巾來,讓我擦擦身上的雨水,給我的同時,也給了薛一凱。

我真的沒有故意想針對誰,但我真的覺得,這個薛一凱沒安好心。

有些人,他熱情過了頭就是不對勁。

我說的就是薛一凱。

三個人站在那裡,氣氛有點兒詭異,外面電閃雷鳴,夏清和說:“這種天氣,你怎麼還來了啊?”

這句話是他對薛一凱說的。

我就說這人不受歡迎吧。

我就說這人沒安好心吧。

像是為了驗證我的想法,薛一凱十分配合地說:“我琢磨著萬一下大雨,你會留我。”

我從沒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估計夏清和也是,因為他聽完薛一凱的話之後,尷尬地笑了笑。

為了緩解尷尬,我必須得出手了。

我說:“夏夏,我家停電了。”

“停電了?”他歪著頭疑惑地看我。

“嗯,打雷下雨,我家還黑咕隆咚的,我自己在家害怕,就來找你了。”我找他的理由實在太合理了,他甚至沒有拒絕的可能。

我發現我也挺無恥的,但這個世界上又有誰是不無恥的呢?

“哦……”他看了眼時間,問,“那……你要在我這兒……”

“好的謝謝。”

說完我就聽見薛一凱在笑,但是等我想要說點兒什麼的時候,他把夏清和叫到了一邊。

有什麼話是不能當著我面說的?非要這麼偷偷摸摸的,有必要嗎?

我在一邊逗狗,支起耳朵試圖聽他們說話,然而沒用,那倆人聲音很小,期間還伴隨著轟隆的雷聲。

在這個過程裡,突然有種自己是外人的感覺,好像是我闖進了他們黏黏膩膩的小世界裡。

這種感覺很不爽。

我坐在地板上,抱著公主看外面的大雨。

雨下得很大,估計又是哪位不甘寂寞的神仙在潑水玩。

天上也有潑水節嗎?

我坐在那裡胡思亂想,然後就聽到那兩人似乎起了爭執。

我轉頭看過去的時候,夏清和皺著眉往後躲,薛一凱似乎又要拉他的手。

這我就不能忍了。

我這位古道熱腸的好鄰居就是為了保護我的鄰居才翻了柵欄來敲門,現在鄰居有難,我必須得拔刀相助啊!

我跟公主,一起走了過去。

“幹嘛呢?”我說,“在人家家裡欺負人?”

我一過去,那薛一凱就皺著眉轉了過來,他說:“我跟小和在處理私事,跟你沒關係。”

這話我就不喜歡聽了,那那些家暴的還是他們家的“私事”呢,哥哥我見了照樣一聲吼然後鐵拳霍霍向傻逼。

不過有一點我也很清楚,先禮後兵,我不能一上來就動手,會顯得我很粗魯。

我說:“你們聊私事就聊私事,動手動腳的是幹嘛啊?”

“你嫉妒了啊?”薛一凱說,“我跟小和牽手的時候,你還不知道在哪兒呢!”

這話,我又不愛聽了。

不過沒等我問,夏清和自己先坦白了。

他說:“我上小學之後就沒跟別人牽過手。”

太可愛了。

要我怎麼去形容呢?

夏清和這個人,大概是糖衣包裹著的糖,不管剝掉了幾層都還是甜的。

我開心了,被夏清和哄開心的。

我問他:“這人剛才要拉你,你願意嗎?”

夏清和沒說話。

“那就是不願意。”然後我就十分不要臉地把人拉到了我身後,“但是我拉你,你是願意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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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和不說話,但是看著我笑。

作為一個成年人,這點兒理解能力我還是有的,他沒有甩開我的手,還對我笑,那很明顯,他願意被我拉著。

我這人,很容易膨脹,於是,我就這麼在薛一凱的面前膨脹了。

外面電閃雷鳴,屋裡火花四濺。

薛一凱問我:“你是小和什麼人啊?”

他這一個問題問得我突然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

他說:“是他爸讓我來帶他回去,你有什麼立場干涉呢?”

我挺不喜歡他跟我說話這態度的,也不是沒禮貌吧,就是有種居高臨下的感覺,瞧不起我似的。

他有什麼資格瞧不起我?

“我是夏夏的鄰居。”

“鄰居而已,你管那麼多?”

“你不也就是個鄰居嗎?”這我就不服了,憑什麼他那個鄰居可以管那麼多,我這個鄰居就不行?

再說了,他有夏清和寫的情書嗎?

我有。

“哥,你餓不餓?”夏清和打斷了我們倆的對話,“吃過晚飯了嗎?”

“我還沒吃呢,夏夏。”我真的發現“夏夏”這個昵稱挺可愛的,而且我一這麼叫他,他耳朵就比剛才更紅。

夏清和說:“那,我去給你煮面。”

說著,他直接拽著我往後面的廚房走,我被他拽得一個踉蹌,但莫名其妙就笑了。

“辛拉麵嗎?”我問,“還是火雞面?火雞面我吃著還是覺得有點兒辣得受不了。”

我們倆進了廚房,薛一凱也跟了進來。

他說:“我吃什麼,小和知道的。”

夏清和的手一直沒放開,還抓著我,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還是忘了。

他看向薛一凱,說:“可是我家只有豚骨拉麵。”

“豚骨拉麵我喜歡!”其實我沒吃過。

我說:“夏夏,我要兩個荷包蛋。”

夏清和看著我笑:“好的。”

薛一凱直接坐在餐桌邊等著,但我不一樣,我陪著夏清和煮面。

有些男人他真的不怎麼樣,就知道支使別人,自己懶得像只豬。

這樣的男人,活該找不到物件。

活該沒人給他寫情書。

煮面的時候,夏清和輕聲問我:“你怎麼突然來找我?”

我說:“我不是說了麼,家裡沒電了。”

他一扭頭,這個方向從窗戶看過去,能看到我家。

有時候,尷尬就是來得這麼猝不及防,我望著燈火通明的我家二樓,說:“好吧,我是看他來了,怕他欺負你。”

夏清和低著頭笑,很小聲地說了句:“謝謝你。”

他說話的時候,耳朵依舊是紅色的,說完之後,抿著嘴,但嘴角微微上揚。

他笑起來特好看,不張揚,但又讓人忍不住想要多看幾眼,就像是夏天草叢中開出的第一朵不知名但可愛的白色小花。

外面的大雨已經下了起來,雷聲轟隆隆的,像是鼓點敲在了心上。

我挺受不了這樣的天氣,但此刻竟然覺得一切都好。

“問你個事兒。”我說,“你知道他喜歡你,是吧?”

夏清和原本拿著筷子在輕輕地挑鍋裡的面,聽我這麼一問,愣了一下。

“什麼?”

“別跟我說你不知道,”我撇撇嘴,“那個薛一凱,跟我說話的時候都帶著醋味兒的。”

夏清和回頭看了一眼坐在那裡的人,我眼睜睜看著薛一凱沖他擠眉弄眼,油膩得很。

結果夏清和轉過來笑著說:“別開玩笑了,他都結婚了。”

結婚了。

我回頭看看那薛一凱,那傢伙正拿著手機不知道給誰發消息。

“渣男騙婚!”網路衝浪選手我本人,對這種事情看過很多了!

“沒有啦,”夏清和說,“他真的不喜歡男人,就是喜歡開玩笑。”

“開玩笑?”我搞不懂了,這有什麼可開玩笑的?

夏清和點了點頭,然後拿過旁邊的面碗,把給我的速食麵從鍋裡倒了出來,還有兩個荷包蛋。

他一邊小心翼翼地倒麵條,一邊輕聲說:“他可能覺得咱們倆有些親近,誤會了。”

“誤會?”

夏清和看了我一眼:“嗯,誤會……我們在搞曖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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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上對“曖昧”的解釋是這樣的——曖昧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ài mèi,指的是男女之間態度含糊、不明朗的關係。是一種很特別的男女朋友關係,存在於友情之間,又超然於友情之上。

男女之間。

太狹隘了。

男男和男女,或者,模糊了性別界限的人之間也是存在這種關係的。

比如,我跟夏清和。

我很清楚自己在跟對方搞曖昧,但在夏清和說出來之前,我並沒有真正地去定義自己的行為。

直到這一刻才意識到,我有多猥瑣下流不是人。

身為一個直男,明知道人家喜歡我,我非但不和對方保持距離,反倒縱容對方跟我曖昧,不僅縱容對方,還縱容自己,縱容自己時不時給對方一點兒回應。

我是人?

這是人能做出來的事兒?

“邱陽,你怎麼了?”夏清和看著我。

“沒事兒。”我低頭,看著速食麵裡的兩個荷包蛋,然後說了一句,“原來是誤會啊……”

我想說的其實不是這句的。

他看著我,好像愣了一下,然後才笑著說:“是啊,是誤會。”

夏清和去洗鍋,然後準備再煮一碗面給薛一凱。

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似的,抓住了他的手腕。

夏清和的手腕冰冰涼涼的,很細,我有種自己再用力一些就會把他手腕捏斷的感覺。

他疑惑地看向我,我欲言又止。

夏清和笑笑:“怎麼了嗎?”

“沒事兒。”我還是放開了他。

直男個屁。

哪個直男在握住同性的手腕時會心跳得這麼快。

我邱陽,真牛逼。

夏清和見我放開了他,轉過去繼續準備煮面。

我端著一大碗辛拉麵,臨走前嘀咕了一句:“沒誤會。”

我這人偶爾就會突然變得很沒種,扭扭捏捏的,堪比林黛玉。

本黛玉把這句“沒誤會”說得含含糊糊,也不知道他聽見沒。

我就是在跟他搞曖昧。

我可太無恥了。

端著面碗坐到薛一凱對面,那人正笑著看我,笑得很是不懷好意。

我說:“你一結了婚的人,三天兩頭往人家家裡跑什麼?”

薛一凱笑著說:“喲,清和都跟你說了啊?”

我抬頭:“清和?你不是管人家叫小和嗎?”

“我還管他叫夏夏呢。”

“你別學我!”我真是有點兒煩這個薛一凱。

薛一凱說:“我本來就管他叫清和,從小叫到大。”

又開始炫耀。

從小一起長大很了不起嗎?

夏清和還不是不喜歡他!

“那你突然叫人家小和?”

薛一凱往後一靠,挑釁似的看著我說:“我故意的啊,這麼叫顯得親近,你會吃醋。”

無語。

這什麼人?

“我為什麼要吃醋?”說這話的時候,我沒抬頭,假裝雲淡風輕,假裝自己只是個帥氣逼人的直男。

薛一凱笑出了聲:“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覺得你吃醋了。”

他起身,伸了個懶腰:“我媳婦兒和閨女在家等我呢,我就先走一步了。”

他扯著嗓子朝著廚房喊:“清和,我先回去了,剛才跟你說的事兒你別不往心裡去。”

夏清和正在煮面,他拿著筷子就從廚房跑了出來。

“不吃完再走嗎?”

“借我把傘,”薛一凱說,“你嫂子做好飯了,我得回家吃飯。”

就這樣,夏清和送走了薛一凱,外面狂風暴雨,那傢伙撐著一把小雨傘回家過甜蜜的生活去了。

夏清和小跑著回了廚房,兩分鐘後端著面出來說:“邱陽,你剛剛說什麼?我沒聽清楚。”

“我說……”

我說他沒誤會,我倆就是在搞曖昧。

“我說……”我停頓了一下,然後說,“你這面煮得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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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這話都到了嘴邊,就是不知道應該怎麼說出口。

坐在我對面的夏清和看著我笑:“速食麵,誰煮出來都是這個味道。”

“不一樣,”我說,“你煮得好。”

他看著我,欲言又止,我本來想等他說話,但他似乎不打算說了,低頭開始吃面。

速食麵很香,我又開始琢磨,他到底嘗不嘗得出味道來。

我們就這樣各自吃著面,外面大雨下得很凶,像是計畫著要淹了我們。

屋子裡光線變得很暗,沒開燈,吃著面我都有些昏昏欲睡。

為了不真的睡著,我問夏清和:“你喜歡現在的生活嗎?”

我說不好為什麼會突然問這個,就是覺得他好像有很多“身不由己”,有很多“迫不得已”。

我搬來這裡是覺得清淨,過多了那種鬧哄哄的生活之後,想換個環境找找創作靈感。

那他呢?

薛一凱幾次三番地來找他,話裡話外都是讓他回去。

他不願意沿著父母給他規劃的軌跡行走,事業剛剛起步又喪失了嗅覺,然後就躲到這裡來了嗎?

那又為什麼一定是這裡呢?

我有很多關於他的疑問,可是又不知道該不該問。

無數個問題最後都變成了這一個——你喜歡現在的生活嗎?

小時候別人問長大想做什麼,答案大都是些豪言壯語——科學家、大老闆之類。

但是稍微開始明白人間事之後,理想就變成了過上自己喜歡的生活,但這是最難的。

有時候我覺得雖然是我們自己在過自己的人生,但卻好像被什麼挾持了一樣,到了某個階段一定要做什麼,如果不隨大流,就好像活錯了。

以前我一直想不通究竟是什麼在挾持我們的人生,最近這一年多明白了,其實是我們自己挾持了自己的人生。

夏清和反問我:“你呢?你喜歡嗎?”

“喜歡。”我毫不猶豫地回答,“其實以前我都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生活。”

“現在知道了?”他手裡還拿著筷子,靜靜地望著我。

“嗯。”知道了,也是最近才知道的。

我喜歡的生活就是充斥著突降的大雨、門口的信箱和我不會形容的香水味,這一切都在圍繞著除我之外的另一個人展開。

我說:“我以前不明白夏天有什麼好,又熱又燥,還要擔心蚊蟲叮咬。”

說這話的時候,我突然有些臉紅,明明是等著他某天向我告白,我甚至總想著要去拒絕,但此時此刻,卻仿佛我正準備向他訴衷情。

我覺得臉燒得慌,只能低頭吃面來掩飾自己的心虛。

我吃面的時候,聽見他說:“那現在……你喜歡夏天嗎?”

明明很簡單的一個問題,明明很好回答的一個問題,但是這個時候他問起來,聽到我的耳朵裡還真的聽出了弦外之音。

我不知道是他真的藏了暗示還是我多想了,我滿腦子都是那句詩——我怎麼能夠把你比作夏天……

可是,在我這兒,他簡直就成為了夏天的代名詞。

“喜歡。”我抬頭看他,咽下了嘴裡的麵條。

我很認真,但不確定他能不能聽出我的認真。

我說:“如果可以,我希望這個夏天一直延續。”

外面電閃雷鳴,雨水潑灑著,沖刷著巨大的玻璃窗。

室內光線昏暗,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坐在我對面的人。

夏清和笑著看我,然後輕聲說:“真巧,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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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好像很適合發生一些故事,雖然這個季節很容易讓人變得慵懶疲憊,可是也很容易因為一個人瞬間就精神百倍。

以前我覺得夏天適合躲在空調房裡睡覺,現在卻覺得,兩個人坐在窗邊吃著雪糕看著雨,也是不錯的選擇。

吃完了面,我跟著夏清和一起收拾廚房,之後他就站在那裡看著我。

我被他看得心裡毛毛的,總覺得氣氛有些怪,似乎應該說點兒什麼,但是又不知道應該說什麼。

最後,夏清和問我:“邱陽,要喝點酒嗎?”

我被他這麼一問,下意識地點頭,但是突然想起他謎一樣的酒量,有些猶豫了。

他笑著去拿酒,像是猜到了我的心思:“放心吧,我不會喝太多的。”

他確實不會喝太多,因為一杯就醉了。

他拿出酒,跟我之前帶過來的是同款。

他說:“上次你來過之後我買的。”

我瞄了一眼他放酒的櫃子,同一款酒,擺了一排。

雖然有自作多情的嫌疑,但我還是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因為覺得我喜歡喝,所以才買的這一款?是不是很希望有一天我能來找他喝酒,所以買了很多放在家裡?

夏清和的小心思比我想像得還多。

我們拿著酒跟酒杯,坐到了他家客廳的落地窗前。

外面的大雨下得都冒煙了似的,一眼望出去,真真正正的煙雨濛濛。

他拿著酒瓶看了半天也沒琢磨出應該怎麼開瓶,那樣子倒是有點兒好笑。

我從他手裡接過酒瓶,熟練地打開,給他倒酒。

我說:“你只喝一口就行。”

他雙手拿著酒杯,笑著看我:“那麼害怕我喝醉?”

倒不是害怕,只是覺得醉酒之後身體挺不舒服的。

而且,我確實不太希望他再哭。

好看歸好看,心疼也是真的心疼。

對於我終於意識到自己在心疼他這件事兒,接受起來是有那麼一點點的難度的。

我一個直了將近三十年的男人,突然之間對另一個男人起了某種不能描述的心思,這事兒放在誰身上,接受起來都不是很容易。

公主過來趴在夏清和腳邊,抬眼看了看我,然後舒舒服服地睡覺了。

我們倆坐在窗邊喝酒看雨,偶爾聊聊天。

聊天的主要話題圍繞著我的漫畫展開,他說他有在看我最近畫的那一部,也買了我單行本的預售。

他說:“我有關注你的微博,還評論過,但是你從來沒有回復過我。”

他說這話的時候,咬著酒杯的邊緣,似乎有點兒委屈。

這是我意料之外的,我完全沒想到,他還關注了我的微博。

他關注了我的微博,也就是說,我之前發的照片、畫的畫,他都看到過,那些跟他有關的小片段,他其實都知道。

我心虛了幾秒鐘,然後問他:“你竟然還有微博啊?我都不知道。”

他拿過手機,打開微博,然後遞到了我面前。

用戶1274879345,頭像是註冊之後自動生成的那種。

這樣的帳戶給我評論,我怎麼可能回復啊,不當成僵屍粉移除就不錯了!

我說:“你這也太像僵屍粉了。”

他抿著嘴笑,喝過酒之後雙頰有些微微泛紅。

他說:“因為怕被你發現。”

我抬頭看他,他卻看著手機笑:“感覺怪不好意思的。”

夏清和垂著眼睛,睫毛很長,比所有漫畫裡的人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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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和的酒量基本上就只有小指甲蓋兒那麼大點兒,別說一杯了,我估計他一口就開始上頭。

長這麼大我確實沒見過這麼不能喝酒的,不能喝,卻不拒絕。

喝了酒之後的夏清和話會變多,有時候我懷疑他可能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他說:“我每天都給你評論,你看,還有‘鐵粉’的小牌子呢。”

他說:“我還保存了你的畫,設置成了手機壁紙。”

他說:“這還是為你註冊的微博呢。”

夏清和有點喝多了,我瞄了一眼,他杯子裡的酒還剩下一半。

不過,這次他倒是沒哭,也算是有了長進。

有些人喝醉了酒容易惹人煩,但有些人他喝醉了就可愛加倍,很顯然,夏清和是後者。

他一手拿著酒杯,一手捏著公主的爪子,嘀嘀咕咕的,聽不清楚在說什麼,但似乎有些委屈。

我就坐在那裡笑著看他,就像是在看一出可愛的兒童短劇。

外面大雨下著,屋裡的氣氛可以用一個詞兒來形容——曖昧。

我曾經很多次在作品中畫到關於“曖昧”的片段,但是,沒有一個場景比此刻更真實。

他坐在那裡歎氣:“你都不回復我。”

有些怨念,像是說給我聽,也像是說給自己聽。

我拿起手機,翻了好久才找到他給我的評論。

在我畫的我們兩人遛狗的那張畫下面,他評論:哇!

一個字,一個感嘆號。

有點兒笨笨的可愛。

我給他回復:喜歡嗎?

等我點擊發送,他的手機螢幕突然亮了起來,他疑惑地看著手機,然後又疑惑地看向了我。

我這人向來臉皮厚,卻突然有些不好意思了。

被自己的舉動給弄得有點兒害羞,也被他的注視給搞得不好意思抬頭。

我拿著酒杯:“乾杯。”

我們的酒杯輕輕碰在一起,發出聲響。

他跟我一起喝酒,還真的把剩下的半杯都給喝了。

喝完,他皺著眉擦了擦嘴。

我們都沒有再提微博的事,轉過去繼續看著窗外,看瓢潑大雨和綿延不斷的夏天。

夏清和後來靠著牆壁睡著了,不哭也不鬧,老老實實的,像個家裡的漂亮擺設。

我盯著他看了一會兒,然後掏出手機,偷拍了一張他的照片。

沒拍他的臉,不好,不合適,只是拍了他搭在公主腦袋上面的手,然後發了微博,假意想跟大家分享這只大狗,實際上是想讓他們知道我跟一個漂亮男人在一起。

我發現,在有些時候,我也真是心機很重了。

發完微博,我一邊喝酒一邊看了會兒評論。

用戶1274879345此刻正在睡覺,沒能及時趕來看我的微博。

這種感覺很奇妙,沒法用語言去準確地表達,只能笨拙地將它形容為藏在雲朵裡的一顆糖,我是說,眾人皆是雲朵,他是藏在雲裡的那顆糖。

這顆糖喝了酒,迷迷糊糊地睡著。

他睡得似乎不是很安穩,皺著眉噘著嘴,好像夢裡都在受委屈。

一聲炸雷,嚇了他一跳,突然驚醒,迷茫地看向我。

我把他拉過來,讓他靠著我。

我說:“沒事兒,打雷而已,困了就睡吧,我在這兒陪你。”

誰陪誰啊?

明明是我賴在人家的家裡,賴在人家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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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段時間我特別害怕荒廢光陰,雖然沒什麼宏圖大志,但也總會覺得人生短短幾十年,總歸是要珍惜的。

那些雲卷雲舒和潮漲潮落,等我死了以後有的是時間可以看。

但是此刻,我坐在鄰居家的窗邊,被人靠著,百無聊賴地看著外面的烏雲跟暴雨,竟然絲毫沒有覺得這樣的虛度時光有何不妥。

外面被風吹得搖擺的樹枝、已經空了卻依舊被拿在手裡的酒杯,還有,把身體的重量放心壓給我的他,好像這才是生活的本質。

生活的本質,於我而言,在這一刻從“風風火火、匆匆忙忙”變成了“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

就這樣安靜地坐著,和他一起虛度光陰也蠻好。

好像整個世界都變成了一幅畫,畫中世界紛繁壯麗,而我們只避在一隅,不被人注意,偷偷地感受時間的流逝。

夏清和說睡就睡著了,但似乎睡得不那麼安穩。

他手裡的空杯子滑落在地上,他的這個人又往我懷裡蹭了蹭。

最後,他舒服地躺在了我腿上,呼吸逐漸變得平穩,就這樣真的跌進了不知道美不美好的夢鄉。

我自己坐在那裡把剩下的酒喝完,我身後的世界是沒開燈的房子,漆黑一片,但低頭還是看得清他的臉。

沒有月光的雨天,那些閃電指向大地,淩冽的光把世界照亮幾秒鐘,在這短短的幾秒,也襯得夏清和更好看。

我酒量向來不錯,但這會兒卻好像也喝多了。

我用手指戳戳他的臉:“改天送你一幅畫吧。”

他閉眼睡著,嘴唇微微張開。

我湊過去,想試試能不能從他微張的嘴唇看到紅嫩的舌尖,雖然我也不知道自己這麼做究竟是為了什麼。

當我俯下身,盯著他的嘴唇看,他動了動,然後睜開了眼睛。

我們倆的姿勢有些彆扭,看起來就好像我要趁機吻他一樣。

外面又是一聲炸雷,轟隆隆的,吵得我耳鳴。

他說了一句什麼,我根本就沒聽清,都是這雷聲的錯,應該是讓我錯過了什麼重要的訊息。

不過,這不重要了,因為幾秒鐘之後,我大概猜到了我錯過了什麼。

夏清和盯著我看,眼神有些茫然,在我還沒來得及解釋或者說還沒想好應該如何解釋自己的行為時,他抬手摟住了我的脖子。

我很少會跟人有這樣的肢體接觸,以前那些狐朋狗友湊在一起會瞎胡鬧,甚至故意互相瞎撩撥,但不一樣,直男間那些刻意又騷氣的打鬧跟夏清和突然之間的親昵完全不同。

他的手指冰冰涼涼的,貼在我滾燙的脖子上。

他盯著我看了大概有兩秒?也可能是三秒。

因為我的呼吸和心跳都已經亂了,所以根本沒法準確地計時。

總之,在我毫無準備的時候,夏清和就這樣摟著我的脖子,貼上了我的嘴唇。

是他的嘴唇,貼上了我的。

夏清和閉著眼,黑色的長睫毛搭在白淨的皮膚上,一道閃電劈開了烏雲,雖然我看不到,但我覺得,月亮大概出現了。

他只是這樣貼著我,一動不動,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睡著了。

為了證實他究竟睡著了沒,我也閉上眼,加深了這個吻。

夏清和整個人都很香。

就好像是暴雨天被藏匿了陽光的小角落,柔軟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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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人類大概從一出生開始就在接吻。

嬰兒時期被父母親吻,長大之後跟戀人親吻。

平時生活中,我們親吻陽光,親吻微風,親吻雪花,親吻雨滴,當然,也會親吻狂沙和熱浪。

除此之外,每天都在跟食物接吻,跟美酒接吻。

總之,從小到大,我們的嘴唇嘗遍了人間最極致的美味。

我以為我算是見過世面的人了,卻在這一刻突然發現,這個世界上最美妙的一吻是在此刻才剛剛發生。

嘴唇與嘴唇的貼合,這感覺很不一樣,差異於我從前的任何一個瞬間。

因為不知道夏清和究竟是睡著還是醒了,我不敢有太大的動作,卻又希望他察覺到我此刻正在吻他。

偷偷摸摸終究不是君子所為,但你要真的讓我叫醒他再吻他,我又怕自己沒那個勇氣。

人都有犯慫的時候,我也有害羞的權利。

這是個充滿了心機的吻,我的嘴唇壓在他的嘴唇上,用了點點的力道,他從鼻子裡發出了輕輕的一聲“嗯”。

像是疑問,也像是應允。

不過,一定不是拒絕。

在緊貼的雙唇中間,有細細碎碎的歡愉在流竄,從我的身體裡流竄到他的身體裡,在他那裡轉一圈,然後再返回我這裡。

當那股歡愉回到我這邊,已經染上了他的體溫他的氣息,於是歡愉加倍。

因為這加了倍的歡愉,我的動作也變得更大膽。

舌頭是用來品嘗人間滋味的,人間最值得一嘗的滋味就是戀人的滋味。

當我把舌尖抵在夏清和的嘴唇上,我突然意識到,在我的腦子裡,已經給他打上了“戀人”的標籤。

這有點無恥,我知道。

在對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已經擅自做主霸佔了人家。

這是犯罪吧?

我帶著這種心情,用舌尖撬開了他的牙齒。

或許他在睡夢中對一切都無力招架,也或許他根本就是在配合我的動作,他的牙齒很輕易地打開,他的口腔很輕易地接納了我。

在我看來,親吻和擁抱遠比性更適合表達愛意,交錯的呼吸傳遞著所有的情緒。

接吻是一種很公平的儀式,它是交換,是互相索取互相給予,舌尖相抵的時候,那種柔情或者激情被盡數奉獻給彼此,長長久久,甚至可以吻到生命枯竭。

我的舌尖碰到他的牙齒,其實我是感受不到溫度的,因為我跟他已經幾乎成為了一體,我們的溫度是一樣的。

但是,當我將舌尖貼在他的牙齒上,他似乎微微抖了一下,手攥住了我的衣角。

他是醒著的。

當然,也可能是剛剛這一瞬間醒了過來。

但不管怎麼樣,他沒有推開我,依舊閉著眼睛感受著。

我從來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親吻一個同性,就像我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我會為了一種味道著迷到整個世界都在旋轉。

烏雲裂開了一道縫隙,月光徹底灑了進來。

雨還沒停,沾了雨水的月光照在了我們的身上,微微發涼。

月光微微發涼,我們卻是滾燙的。

我能感覺到他抱住了我,一隻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隻手環住了我的腰。

夏清和像是一隻小動物,是那種藏在夏日山林千年難得一遇的小狐狸,他只在暴雨天氣出沒,只跟一個叫邱陽的人接吻。

我認命了。

當烏雲再次遮住月亮,我們的世界重回黑暗。

我微微起身,發熱的嘴唇分開了。

夏清和的眼睛依舊緊緊地閉著,不知道是不願意還是不敢看向我。

我說:“喝醉了嗎?”

他搖了搖頭。

“沒醉的話,聽我說句話?”

他沒動,大概過了五秒,睜開了眼睛。

暴雨天,真的很容易讓人衝動之下做出平時做不出的決定。

我說:“明早開始別給我寫信了。”

他的目光閃爍了一下。

“有什麼話就直接跟我說吧。”我吞咽了一下口水,心跳快得幾乎要暈厥,我說,“別的都不太重要,主要是想聽你說那句話。”

“每天都在真真切切地喜歡你。”

夏清和是這樣對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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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點兒不太高興的。

雖然夏清和緋紅著臉看著我,那眼神兒都溫柔得像是在溫水裡泡過,但我還是有點兒不太高興。

不高興的原因很簡單,他搶了我的臺詞。

按照我的腳本,他應該先問——哪句話?

然後我學著他的樣子說——今天也在真真切切地喜歡你。

這樣才對。

夏清和耍賴。

好吧,以上是我在得了便宜還賣乖。

我其實是很高興的,高興到有些不知所措。

我這人也算是交友廣泛,走到哪兒人緣都不錯,異性緣也好,這麼多年了,陸陸續續也有不少漂亮姑娘跟我告白過,被她們告白的時候我也是高興的,那種被人喜歡的感覺可以說充分滿足了我的虛榮心。

我很感謝她們的喜歡,同時也不得不感慨一句,她們真的很有眼光。

不過,回想起來,此時此刻,聽見夏清和對我說這句話,這種感覺十分陌生,和以前那種被告白之後的興奮得意都不同,就好像突然有電流順著他搭在我脖子上的手指尖鑽進了我的身體裡,酥酥麻麻的,不致命,但會擾得人沒法保持平穩的呼吸。

如果說,其他人的告白會滿足我的虛榮心,那麼夏清和的告白卻可以挑起我對他的不軌之心。

他一臉純真地說著這樣的話,我身體裡炸開的那可是重達上萬噸的□□。

突然之間,我覺得自己就是行駛在海上的萬噸巨輪,他一聲令下,我載著的□□瞬間爆炸,我被炸成了數不清的碎片,只能隨著他掀起的浪潮起起伏伏漂泊蕩漾。

夏清和盯著我看:“邱陽?”

或許是見我半天沒有反應,所以微微有些皺眉。

我哪兒是沒反應,我所有藏在皮囊之下的反應他看不到罷了。

“邱……”

不能讓他再說話了,他再多說一句,我可能就要暈過去了。

這麼說實在有些沒出息,但我也只能這麼說。

腿有點兒麻了,但我不想讓他從我身上起來,反正殘不了,他躺著吧。

我俯身,親了一下他的眉心,但願他能明白我的意思是不許皺眉。

他應該是懂了,因為當我再直起身子的時候,他眉頭已經舒展,正在看著我笑。

“再親一下行嗎?”夏清和問我。

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能一臉天真地問出這樣的話?

這讓我怎麼回答啊?

沒法回答,所以只能乖乖親他。

夏清和連接吻的時候好像都在笑,雖然我閉著眼睛,但總覺得可以感受到他嘴角上揚的弧度。

他很開心吧?

因為我親了他?

反正我是挺開心的。

因為我親了他。

腿實在有些發麻,我這姿勢也實在有些彆扭,這個吻啊,漫長又美好,我不想被迫結束,於是一邊吻著一邊拉著他翻了個身。

我直接躺在地毯上,拉著夏清和讓他趴在了我身上。

我們就在窗戶邊,一上一下疊在了一塊兒,毫不矜持毫不吝嗇毫不保留地讓外面的烏雲和暴雨看著我們。

接吻這件事兒實在美妙浪漫,我這種俗人好像也搖身一變成了滿腹才華的青年詩人。

想在夏清和的身上作詩,寫一首類似“我怎麼能夠把你比作夏天”“但你的長夏永遠不會凋落”這樣的詩。

但我知道,我寫不出來。

我寫得出來的就只有一句——

“夏夏,要不我們戀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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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和看我的眼神,不知道是不是有些醉。

他盯著我看了好半天,我甚至突然懷疑,他是不是壓根兒沒想過要跟我談戀愛。

不過,最後我還是得到了回答。

他突然抱住我,我很清楚地聽到他在我耳邊笑了。

伴隨著笑聲,他“嗯”了一下,然後說:“想和你戀愛。”

夏清和的聲音還是輕飄飄的,像是雲,不是此刻外面的烏雲,而是晴空萬里時飄過的棉花糖一樣的小白雲。

就很可愛。

很可愛,但一般人握不住。

不過,我可不是一般人。

我是連續好多天收到夏清和情書的人,是每天都被夏清和真真切切喜歡著的人。

我,邱陽,牛逼。

我抱著他也笑了,那種從心底裡往外逸的快樂根本壓制不住,就像是小時候過年,收到了一個巨大的紅包,做夢都能笑得醒過來。

我們像是兩個傻子,在大雨天,躺在窗邊抱著對方笑。

夏清和說:“邱陽,你沒喝醉吧?”

“沒有。”雖然我覺得我可能真的有點兒暈,但這不是喝酒喝的,是因為他。

他坐起來,笑著看我,仿佛眼睛都捨不得眨。

夏清和抬手捏了捏自己的臉:“疼的。”

我看著他笑,學著他的樣子也捏了捏自己的臉:“真疼。”

我們看著對方大笑,笑得烏雲都散了。

我從十歲出頭就開始幻想甜蜜的戀愛。

沒錯,我就是這麼一個早熟的小帥哥。

不過,幻想歸幻想,一萬個美麗的幻想帶來的快樂都不及一場真實的戀愛來得更洶湧澎湃。

我腦子裡那些胸大腿長的漂亮“老婆”全都被瞬間抹掉,一點兒痕跡都不留,夏清和像是會變魔法一樣,轉眼就佔領了我全部的世界。

在我們確定戀愛關係的時候,下了半天的暴雨竟然都停了。

陽光擠過雲層灑了下來,外面的世界潮濕又溫柔。

夏清和說:“可是邱陽,你不是直男嗎?”

他指了指自己:“我是男的。”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他是男的,“我本來確實是直男的。”

我家裡那麼多AV□□的寫真集可以為我作證。

但人麼,總是在變化的。

身高體重在變化,發量長相在變化,有的人隨著年齡的變化喜歡的姑娘類型會有變化,而我是那種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個不小心改變了性取向的。

我說:“如果當初你沒搬過來,沒和我成為鄰居,沒給我寫那些信,沒和我說這麼多話,或許我會一直當個直男。”

他臉紅了,抿著嘴笑著看我。

“那你是因為我才變了是嗎?”

我點頭。

我突然想起了什麼,對他說:“你千萬不要覺得對我有愧疚。”

他疑惑地問我:“我為什麼要愧疚?”

“你們不都是這樣嗎?覺得把一個直男掰彎了,走上了這條不太好走的路,會覺得很對不起我們。”我說,“不用,有你這麼個物件,我挺開心的。”

夏清和“噗”地一聲笑了出來:“我才不會。”

“啊?”

“我才不會覺得愧疚。”夏清和勾了勾我的手指,低頭笑著說,“我開心慶倖還來不及呢,為什麼要沒意義地去愧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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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清和這個人真的讓我很意外。

我以為他會是那種小心翼翼心思細膩甚至有些膽小怯懦的人,然而事實上,他卻真誠又坦蕩。

他眼睛亮亮的,看著我:“這種事情,順其自然發生了,沒傷天也沒害理,我對你也是真心的,為什麼要去愧疚呢?”

我太喜歡他的這種坦蕩,跟他一比,顯得我十分狹隘。

我說:“牛逼。”

他怔了一下,然後拉著我的手大笑起來。

難得看見他笑成這樣,毫無形象卻更加可愛。

夏清和發現我一直在看他,逐漸收斂了笑容,也認真地望著我。

突然之間我有一種他在用目光為我紋身的感覺,好像被他這麼盯著看,不久之後身上就都有了他的印記。

這種感覺過分奇妙,或許,這就是愛情真實的表達。

“天晴了。”夏清和回頭看向外面。

他拉著我站起來說:“陪我出去曬曬太陽吧。”

我還不是很習慣跟人牽著手走路,但這種習慣並不是說覺得不舒服,相反的,是因為一旦這樣就會心跳過快,大腦當機,身體不受自己的控制。

簡單來說就是,跟夏清和牽手走路,我甚至會因為緊張激動自己絆了自己。

推開門,雨後清新的空氣像是一個大水球直接朝著我的臉就砸了過來,舒服,瞬間提神醒腦。

前幾分鐘我還覺得喝了酒腦子有些昏昏沉沉,之所以會有“世界都模糊了,只有他是清晰的”這種感覺,完全是因為酒精在作祟。

然而此刻,我們站在濕漉漉的院子裡,站在清新的風中,站在柔和的夏日陽光底下,我依舊只能看到夏清和,其他一切都成為了他的陪襯。

我要把這種感覺這個畫面記下來,然後畫出來。

當他轉頭看向我的時候,我竟然真的會有一種就算天道無常,世事摧折,他也永遠芳豔不會凋殘的感覺。

我想起他之前在給我的信裡寫過的一句話——

以前我總覺得一切都會走到盡頭,到那個時候,花枯了草萎了,海幹了山也傾覆了,什麼都沒有意義了。但是這個夏天我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愛可以讓世間的一切免於凋敝。

當然,他那會兒並不是在表達對我的愛意,而是感歎從一朵黃色的小花裡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讓他在那一刻格外熱愛生活。

但我覺得,這句話同樣適用于此刻,適合讓我獻給他。

夏清和說:“邱陽,你知道我為什麼會搬來這裡嗎?”

“不是因為你爸爸?”

他看著我笑:“一小部分原因,其實,想從家裡搬出來一個人住,我有很多地方可以選擇。”

我看著他,總覺得自己可能要知道什麼了不得的大事了。

果然,他說:“那時候我看房子,準備找一個遠離市中心的地方住,最好周圍的住戶都少一些,清淨。”

他停頓了一下,似乎有點兒害羞,抬手揉了一下自己的耳垂。

“當時我有三處房子可以選擇,本來沒打算買這裡的。”他低頭,揉了揉湊過來的公主,“但是那天看完房子我準備離開的時候,看到有個人在隔壁的院子裡做廣播體操。”

他笑出了聲:“全國中學生第八套廣播體操,時代在召喚。”

夏清和抬起頭看我:“你猜,那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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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一直都在好奇夏清和是怎麼發現我這個人間寶藏的,雖說他告訴我當初有見過我簽售,可那都是好幾年前了,驚鴻一瞥一見鍾情然後就追夫千里來這邊買了房子,這有點兒不太現實啊。

雖然我覺得我是有這個魅力的,但……

行吧,我承認,我不覺得自己這麼有魅力。

“別告訴我,你是因為我在做廣播體操,就對我癡心一片了!”這也太……搞笑了。

我是個畫少女漫畫的,愛情發生的時候,應該是浪漫的,周圍都是粉紅色的泡泡,結果,到我這兒,真的發生了,我只能看到圍繞在身邊的爆笑表情包。

這不合理。

我不能接受。

夏清和靠著我笑,笑得聲音脆生生的,像是叮咚叮咚從樹葉滑落在水坑裡的小水珠發出的聲音。

他說:“當然不是。”

夏清和轉向我的院子,望著那被我快要養死了的花說:“那段時間我過得很不好,看見你的時候,突然覺得你很快樂。”

也就一般。

一般快樂。

要說比個究竟,我現在比較快樂。

他說:“雖然我不是一個很積極樂觀的人,但我跟所有人一樣,都喜歡靠近生機勃勃的生物。”

他笑著看我:“比如你。”

講道理,雖然人類確實是生物,但用“生物”來形容我,還是挺奇妙的。

這種奇妙感來自於“生物”這個群體的龐大,就好像我在他的世界裡不僅僅贏了所有的人,還贏了所有存在於這個世界的一切。

得意。

我,邱陽,牛逼。

現實世界究竟有沒有妖怪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確實不是,因為,如果我是的話,那我現在尾巴已經翹上天了。

我不是妖怪,沒有尾巴,得意的時候不能翹尾巴以示開心,就很遺憾。

夏清和說:“那時候我覺得你能拯救我所有的不開心。”

他拉起我的手,在我的手心不停地畫圈。

他說:“其實,在那之前我就喜歡你了,只不過沒機會和你認識。”

他的耳朵很紅,臉很紅,連脖子都跟著紅了。

是害羞吧?

還是因為喝了酒?

一陣雨後的微風吹過,吹得他眯起了眼睛。

“第一次見你是在那場簽售會上,你穿著白色的短袖襯衫,那天挺熱的,去找你簽售的男生女生排了好長的隊伍,”夏清和回憶著我都不記得了的事情,“我看到你讓身邊的人幫忙買霜淇淋給你的讀者,掏錢的時候,口袋裡的硬幣還掉了出來。”

夏清和看著我笑:“你追著硬幣跑,你的讀者們就在那裡笑你,特別可愛。”

這事兒我真的不記得了,不過這一幕怎麼想都很囧,他竟然會覺得可愛。

所以說,那句話是真的,你是什麼樣的人你看到的世界就是什麼樣的,因為夏清和可愛,所以他看到我犯蠢都覺得我可愛。

“不過,那天我只是覺得你很有趣,回去之後就搜索了一下你的微博。”夏清和歪著頭看我,“你好喜歡自拍的時候做鬼臉哦,每次看你微博都笑得停不下來。”

原來,那個時候的我在夏清和眼裡,竟然是個諧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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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兒懊惱。

一直以來我都是以花美男自居,萬萬沒想到有一天在自己物件的眼裡成了一個諧星。

我說:“那會兒你是不是覺得我特蠢?”

太丟人了。

我們的第一次見面不應該是那樣的,就算當時我沒有上海灘許文強那種走路帶風的范兒,也起碼應該是高大威猛的帥氣形象。

追著硬幣跑,那是啥啊!

夏清和憋笑好像都快憋出內傷了,他說:“不會啊,我是覺得你很可愛。”

他說:“後來發現你是畫少女漫畫的,就覺得……這個職業很適合你。”

他這話聽起來怎麼那麼微妙呢?

他是不是在影射什麼?

“邱陽。”

“哎。”

“我想喝酒。”夏清和說,“你再陪我喝一瓶唄。”

就他這酒量還想喝酒,這是要主動獻身的意思嗎?

我知道,腦子裡冒出這個想法的我實在有點兒猥瑣,但是他一杯就倒,我真是有點兒不放心。

“要不我給你開罐飲料吧。”我說,“你別喝多了又難受。”

他笑:“不會的,你再開一瓶吧。”

他拉著我回屋,又拿了一瓶酒。

我們坐在院子裡,夏清和往我們的酒杯裡倒滿了甜香的果酒。

我有些擔心:“雖然今天是挺開心的,但你也量力而行啊。”

他看著我笑,抬手就把杯子裡的酒給一飲而盡了。

我當場嚇懵,他喝的這可是酒,不是夏天的風。

我趕緊起身去給他接了杯水,往院子裡走的時候已經腦補出了他喝醉哭哭啼啼的樣子。

好看是好看,可他哭成那樣,我也心疼啊!

結果,我有些出乎意料。

他坐在那裡什麼事兒都沒有,杯子已經又滿上了。

“你沒事兒吧?”

我緊張地過去看他,水杯塞到他手裡,讓他趕緊喝點水,漱漱口也稀釋一下身體裡酒精的濃度。

我不知道這樣行不行,但聽起來好像很有科學依據。

夏清和小抿了一口水:“我不想喝水,我要喝酒。”

他把杯子放在一邊,拉著我坐下:“這個酒我以前都沒喝過,那天你帶過來,好喜歡。”

我看著他:“……再好喝的酒也不能貪杯啊,你這個酒量,還是少喝。”

頭頂一朵雲緩慢地飄過,又把我們倆籠罩在了一個陰涼的小世界。

我抬手給夏清和捋了捋他被風吹亂的頭髮:“不是不讓你喝酒,是怕你喝了之後難受。”

他抿嘴笑,然後說:“邱陽,其實吧……”

他指了指我們面前放著的那瓶果酒說:“我們再喝一杯吧。”

看他這麼堅持,我也只好陪著,只是在喝酒的時候不停囑咐他慢點兒,少喝點兒。

夏清和又把杯子裡的酒給一口氣喝光了,喝得我都緊張得屏住了呼吸。

之前他都是一杯就完了,這會兒連著幹了兩杯,這怕是要出事兒啊。

我說:“難受嗎?要不要先回去躺著?”

夏清和面不改色地看著我笑:“哦對了,你不想知道我第二次遇見你是什麼時候嗎?”

“我做廣播體操的時候?”說起這個我就尷尬。

為什麼每次見到夏清和我都在出洋相?

他搖搖頭:“當時你為了救一隻貓被車撞了。”

我恨。

救貓是一件很值得讚美的英勇壯舉,然而為了救貓自己被撞成了腦震盪,這事兒說出去就有點兒滑稽了。

他說:“原本我在追那只貓的。”

我驚訝地看著他:“那只貓,該不會是你的吧?”

“怎麼可能!”他笑盈盈地看我,“我養的是狗啊!”

也對。

“那只貓是我鄰居的。”夏清和說,“它的主人叫——薛一凱。”

……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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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應該怎麼說呢?

如果時間倒流,小貓咪該救我還是會救,但只希望夏清和不要告訴我這是誰的小貓咪。

上火。

夏清和笑得眼睛都彎了,像是漂亮的弦月。

儘管這樣,還是無法撫慰我被薛一凱煩到的心。

“他這人……怎麼回事兒啊?”我說,“有家有室的,還來撩你。”

雖然我沒談過戀愛,也沒吃過醋,但我知道,現在我的表情、我的這句話,酸溜溜的,整個人都泡在了醋缸裡一樣。

夏清和說:“沒有啦,他是故意的。”

都是中國人,說的都是中國話,可是為什麼我突然聽不懂了呢?

“什麼意思?什麼故意的?”

夏清和說:“他知道我喜歡你,就說要來幫幫我。”

“啊?”

夏清和喝著酒,品了一口之後,心情愉悅地眯起了眼睛。

他的臉被夏天雨後的風撫了一下,我嫉妒了。

我也想撫他的臉。

“哥說,喜歡一個人不要暗戀,效率太低還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夏清和說,“可是我不會追人,所以,他就來幫幫我。”

我明白了。

我什麼都明白了。

此刻的我仿佛一個傻子。

“夏夏,”我說,“你看天上那幾朵雲,像不像一排字?”

“啊?什麼?”他茫然地看向我。

“像不像……邱陽是個笨蛋?”

夏清和有些尷尬地抿了抿嘴,勾勾我的手指說:“對不起,你是不是生氣了?”

怎麼說呢?

不算是生氣,但有點兒彆扭。

夏清和乾脆握住了我的手,有些緊張地看著我:“對不起邱陽,我們不是故意想騙你,每次他來我都跟他說過不要開玩笑,可是……”

這事兒確實不能怪他,是薛一凱的錯。

不過,這些其實都不是重點,我只在意一件事。

“夏夏,那,那些信也是他教給你寫的?”

“不是!”夏清和確實緊張擔心了,他握著我的手更用力了,“那真的是我自己想寫的,只不過……”

他停頓了一下。

“只不過,當初我只是想稍微靠近你一些,但每次看見你又會不好意思過去和你說話。”夏清和的頭壓得很低,“我本來就不太喜歡跟人交流,一遇到自己喜歡的人,除了面紅耳赤地逃跑,什麼都做不了。”

他咬了咬嘴唇,然後繼續說:“所以我就想,或許可以給你寫信,我不指望你會發現我,也不指望你能喜歡我,只是想用這種方式在你的世界裡留下一點點的痕跡就好。”

他抬起頭看我,雙頰微微泛著紅:“都是我不好,是我太膽小,所以哥才用他的方式幫我,你不要生氣好不好?”

我就想問問,這麼一個人,用這樣的眼神看著你,用這樣的語氣跟你說話,你還能生得了氣嗎?

顯然不能。

我只想……

“那你親我一下,”我說,“你親我一下,我就不生氣了。”

夏清和看著我笑了,然後湊過來,在我嘴唇留下了一個淺淡的吻。

夏清和說:“邱陽,你消氣了嗎?”

行吧,消氣了。

我這個人怎麼這麼好哄?怎麼這麼沒原則?

夏清和抬起手,手指輕輕點了點我的鼻尖:“邱陽,我好像喝多了。”

“真的嗎?我不信。”

他笑出了聲:“嗯,真的,不過不是喝酒喝的,是因為太開心了。”

他靠著我,下巴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涼風順著我的衣領和袖扣往立鑽,一起鑽進來黏在我皮膚上的還有他的香氣。

他說:“我曾經幻想過有一天能跟你在清新的雨後坐在院子裡喝酒聊天,你給我講你聞到的花香,現在好像真的可以實現了。”

我抬起手把他攬在懷裡,有些為難地說:“夏夏啊,好像不太行。”

“啊?”他驚訝地看我,“為什麼?怎麼了?”

我說:“因為我語言匱乏,還有點兒笨,分辨不出那些花的香味兒有什麼區別,也不知道用什麼詞兒形容他們,你這不是,難為我麼。”

夏清和聽了,松了口氣,然後抱著我笑出了聲。

“那你能分辨出什麼香味兒是你最喜歡的嗎?”

“這個可以。”我說,“你身上的香味兒是我最喜歡的,我剛剛給它起了個名字,叫——清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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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挺浪漫的,這氣氛也挺好的,結果夏清和聽完我的話竟然笑出了聲。

他說:“你起的名字還真直白。”

直白的才是最給力的。

他不懂。

就像,我喜歡他,說那麼多肉麻話都沒用,簡簡單單的一句“我喜歡你”,比什麼都強。

夏清和說:“你知道嗎?當時你被車撞了,還是我打電話叫的救護車。”

我不知道。

我怎麼不知道?

“那時候你暈過去了,我陪著你去的醫院。”夏清和抬手,摸了摸我腦門兒右側,“我還記得你這個疤呢。”

當時腦袋撞在了馬路牙子上,腦門兒縫了三針。

“我怎麼沒見過你?”

我真虧大了!

“送你去醫院之後,你家人來了,我有事,哥說他留下,我就先走了。”夏清和靠著我的肩膀,一隻手拉著我,一隻手倒酒,“那天我去開了個會,之後就去跟老師學習,我們始終沒有機會見面。”

這就很微妙了。

我其實一直都不太相信緣分的,可是好像我跟夏清和之間命中註定一樣總是會有牽連。

我簽售出洋相被他看見。

我救貓被車撞被他看見。

我在自家院子裡做個廣播體操也能被他看見。

月老怕不是在我們出生之前就已經牽好了紅線。

“你那時候就喜歡我了?”這麼問,我還挺不好意思的。

“不是。”

哦。

有點失望。

“第一次看見你就喜歡你了。”

嗯?

有點驚喜。

夏清和說:“我覺得你特別可愛,比我遇見的任何一個人都可愛。”

他喝了口酒,抿了抿嘴。

“你應該不知道,其實我以前一直都是個很無趣的人,也沒什麼追求,甚至在發現自己喜歡調香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活著的意義究竟是什麼。”他又喝了一口,“本來調香讓我找到了存在的意義,結果卻……聞不到了。一個調香師失去了嗅覺,那段時間我總覺得自己被剝奪了感受生活的能力。”

我挺怕他說起這些的,但又很想知道他經歷過怎麼樣的人生。

夏清和給我的感覺永遠是清風一樣,輕盈恬靜,他好像可以輕鬆松松就飛得很高,想看山就看山,想觀海就觀海,然而就在他對我說起這些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所有的視角都是具有局限性的,那些看似毫無預兆擊中大地的閃電,在它來臨之前也都是有自己的故事的。

我握緊了他的手。

“你讓我看到了生活更多的可能性。”夏清和說,“你身上有種很濃烈的香氣,別人聞不到,以前的我可能也聞不到,但是當時深陷泥沼的我發現了你,也發現了你的不同。”

他笑著看向我,輕輕跟我碰杯。

“當時你追趕的那枚硬幣沒有滾落到我的腳邊,”他一口將杯子裡的酒喝光,眼神開始傳遞著微醺的資訊,他說,“他順著我的血管,滾落到了我的心尖上。”

說完,他低頭笑自己:“我好肉麻啊。”

面對這樣的夏清和,我好像什麼都說不出來,也做不出來,只能靜靜地看著他,看著他鼻尖微微滲出了薄汗,看著他轉過來歪著頭對我說:“邱陽,我本來不想打擾你的,可是我太想靠近你了,你能懂我嗎?”

 

 

60

60

他竟然問我能不能懂他!

我當然能啊!

我頭點得像是小雞啄米,又把他逗笑了。

夏清和挺有意思的,他之前應該真的是在裝醉,但他的酒量也沒有好到不可估量的地步,這會兒看著我的眼神明顯有了醉意,跟之前不一樣的那種感覺。

他眨眼的頻率變得很低,整個人懶洋洋的。

他看著我笑,笑得像是被風吹散在空氣中的棉花糖,不是超市里賣的那種獨立包裝的小棉花糖,而是雲朵那種,他是甜的雲。

夏清和說:“邱陽,同性戀一點兒都不好玩,我不想帶你玩的。”

他趴在桌上,枕著自己的胳膊。

看著我的時候眼睛微微泛著紅。

我碰了碰他的鼻尖,問他:“又在裝醉嗎?”

我覺得不是。

他笑著攥住我的手指:“對啊,在裝醉。”

眼淚突然就順著他的眼角滾了下來。

夏清和真醉和裝醉其實區別還是挺明顯的,我們第一次喝酒的時候他哭成那樣,第二天難受成那樣,應該不是能演出來的,否則他可以去當演員了。

我問他:“我們第一次喝酒,你也是裝醉?”

那天他跟我只喝了一杯。

這會兒他的反應似乎都變得遲鈍了,回憶了一會兒,然後說:“哦,那天。”

他抿嘴笑:“我自己先偷偷喝過了。”

他一直攥著我的手指,像是攥著許願可以成真的仙女棒。

“那天我約你吃飯,但是不好意思。”夏清和說,“喝酒可以壯膽。”

難怪。

“你酒量好差。”

“但是我剛剛騙到你了。”夏清和長長地舒了口氣,眼皮變得有些沉,“你還讓我躺在你的腿上睡覺。”

“對,我還偷親你。”我說,“然後被你發現了。”

夏清和閉著眼笑,笑得我忍不住想親他。

同性戀到底好不好玩我不知道,但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挺好玩的。

雖然用“好玩”這個詞兒來形容我們的狀態挺不好,可是如果我們能一直“好玩”下去就好了,他應該會過得很開心。

我湊過去,親了一下他的鼻尖。

他覺得癢,用手蹭了蹭。

夏清和摟著我的脖子,嘟嘟囔囔地不知道說了什麼。

我湊近了聽,聽到他哼哼了一聲。

很可愛。

一邊哼哼一邊流著眼淚。

他真的喝醉時,就會很容易哭,好像只有借著酒勁兒才能把平時不敢或者不願意說出來的委屈表達出來。

他輕輕地拍著我,默默地流著眼淚,我想問他為什麼哭,可是估計他現在也回答不了我了。

我們就這樣趴在院子裡的桌子上,他的手搭在我的脖子上,我的眼睛盯著他的臉看。

太陽緩慢朝著西邊去,暴雨過後,整片天都乾淨又漂亮。

夕陽把世界染成了最浪漫的粉橘色,我一個畫漫畫的人突然覺得自己好像就在一部漫畫中,空山新雨,夏日芳菲,我也閉上眼,聞著夏清和身上清清淡淡的香。

我毫無睡意,閉上眼時卻放鬆得仿佛進入了一個新的世界。

在那個新世界裡,夏清和為我創造了一個清新舒適溫度適宜的夏日,有山有海有日升月落,我們並肩坐在沙灘上數著潮漲潮落,數著天上星。

夏清和對我說:今天也在真真切切喜歡你。

我說:不對,你應該說每天都在真真切切喜歡我。

我給他讀詩,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

怎麼能夠把你來比作夏天?

你不獨比它可愛也比它溫婉

……

沒有芳豔不終於凋殘或銷毀

但是你的長夏永遠不會凋落

……

你的長夏。

我的長夏。

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真的睡著了,夏夜的晚風繞著我們打轉,天上的星星偷看著我和他。

等我醒來,夏清和正坐在我身邊,他手裡拿著一杯酒,我突然有一瞬間的恍惚,甚至不得已,要拉著他的手確認一遍:“我們確定戀愛關係這件事兒,不是我在做夢吧?”

他看著我笑,突然湊過來吻了我一下。

好的,不是做夢。

我心滿意足地靠在那裡,還沒醒過來,餓了的阿拉斯加犬就跑過來討吃的。

我起身,聽從夏清和的指示,找到了狗糧,拿著可愛的小碗,帶著大狗到院子裡來吃晚飯。

大狗吃得歡,我蹲在它面前,摸著它的大腦袋自我介紹說:“公主,咱們重新認識一下吧,我叫邱陽,以後就是你爹夏清和的男人了。”

我聽見夏清和在笑,笑得我耳根子都紅了。

等我轉過去看他,發現歪著頭笑盈盈地看我。

他眼裡盛了酒似的,看得我暈暈乎乎的。

夏清和突然對我說:“邱陽,你說,這個夏天是不是會無限延長啊?”

那是當然。

晚風吹過,我聽見樹葉沙沙的聲音。

我蹲在那裡,也對他笑:“你說呢?”

只要他願意,這個夏天將永遠不會凋落,將永存於我們的記憶中,我抽屜的信件中,我和他每一次望向彼此的目光中。

我的長夏。

他的長夏。

這一段關於夏天的故事,將永不會凋落。

——完——

 

 

61 夏清和視角番外

01

一直以來夏天都是我最喜歡的季節。

可能是因為,人們總是會喜歡跟自己有千絲萬縷聯繫的事物,因為我出生在夏天,所以格外喜歡夏天。

我也總覺得,夏天很適合發生一些故事。

比如談一場戀愛。

==============

我第一次遇見邱陽就是在夏天。

那時候我的嗅覺已經開始出現了問題,但還不至於完全失靈。

遇見他的那天,我的一款香氛上市,品牌方在商場做了一個宣傳活動,邀請我過去參加。

我是害怕這種場合的,站在數不清的陌生人面前說著別人或許並不會在意的話,這種行為讓我想想都覺得不自在。

所以我謝絕了活動邀請,但是在當天自己偷偷以一個路人的身份到活動現場轉了一圈。

要離開的時候,走過一樓的那家書店,門口排起了長龍,讓我覺得疑惑。

然後我就看到了邱陽。

到現在我還記得他那天的樣子,穿什麼顏色的衣服,戴什麼品牌的手錶,還有他追著硬幣跑的樣子,都讓我覺得很好笑。

不是貶義的好笑,而是……

像是悶熱的夏天突如其來的一場涼爽的小雨。

讓人覺得充滿了生機。

一見鍾情嗎?

我其實是不清楚的。

人們都太喜歡對一切行為匆匆下結論,匆匆貼標籤,我不行,可能是因為我反應並沒有那麼快。

我只是在遇見他之後,記住了宣傳板上他的名字,然後上網去搜,再之後,用了一整個下午的時間,吃著霜淇淋看完了他所有的微博。

一個人是否熱愛生活享受生命是可以感受得到的,哪怕隔著螢幕我也能感覺到邱陽的世界有多熱鬧。

他是那種哪怕一個人生活也能讓自己的每一分鐘都充滿樂趣的人,儘管他自己好像都沒意識到這個問題。

那段時間我陷在恐慌和焦慮中,每天都在擔心會不會一覺醒來就徹底什麼都聞不到了。

我好不容易才在萬千世界中找到一件讓我醉心的事情,好不容易可以擺脫父母為我畫下的軌跡去創造真正意義上我生命的意義,結果,剛有了起色就遭受這樣的打擊,我是覺得這種事情放在誰的身上應該都會很難平靜接受吧?

那段時間我每天都在掙扎糾結,覺得這可能是某種暗示,是老天在告訴我,夏清和,你別尋找什麼自我價值了,你就是個活著也無用的人。

那時候我能明顯感覺到隨著我嗅覺的喪失,我對生活的嚮往也逐漸在降低,甚至我對“生活”這件事的感受能力也被削弱了,我感受不到周圍的一切。

那些喜怒哀樂,酸甜苦辣,都在一點一點遠離我。

我懷疑自己,覺得我在被拋棄。

嗅不到人間煙火氣,我還做什麼調香師。

我被拋棄了,是世界主動拋棄的我。

那個時候的我真的就這麼整日怨天尤人,甚至想過,等到我的嗅覺完全消失的那天或許就是我的生命油盡燈枯的一天。

可是,我遇見了邱陽。

在看到他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好像人間煙火氣也是可以用另一種方式重新回到我身體裡的。

我可以嗅不到,但依舊可以感知到。

那個追在硬幣後面跑的人,在路過我的時候,把他的氣息播撒雨露一樣分享給了我。

儘管他是無意的。

 

 

62 夏清和視角番外

02

因為自己是個已經望到人生盡頭的人,所以並不指望跟誰發生任何的關聯。

在那次見過邱陽之後,我每天會去網上搜索他的消息,卻從沒想過有一天會跟他怎樣。

這種感覺大概有些像追星,邱陽的存在成為了我的一種精神寄託,我在他不知道的時候,整日從他那裡汲取養分來維持生活。

有時候我會覺得自己好像一個小偷,有時候又覺得自己像是一個變態偷窺狂。

會自責,卻又忍不住依舊每天搜索他的消息。

看到他發自拍,我會因為他故意拍鼻孔而笑上一整天。

看到他發自己的畫,我會恨不得列印裝裱全部都掛在自己的房間裡。

好像因為邱陽的存在,我那種被世界遺棄的感覺被沖淡了很多,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那時候的他在拯救我。

當時因為很清楚自己可能用不了多久就會徹底什麼都聞不到,於是整天活在恐懼和焦慮中,是從我開始知道邱陽這個人之後,才好像重新往正軌上努力。

我爸媽原本就不喜歡我做這一行,他們覺得這只能當做一個愛好,不值得我為此傾注太多。

對於他們的不理解,我其實可以理解,為人父母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過著優渥的生活,我如果按照他們為我計畫好的路去走,或許一輩子都不會遇到什麼太大的坎坷,就算往後我自己撐著那家公司,終於因為我的愚笨走到了窮途末路,他們這些年積攢下來的資本也足夠我瀟灑過完一生。

可我不願意嘛。

我總是想自己去尋找生活的意義,而不是他們來告訴我。

因為他們的生活不是我的生活,他們所追尋的意義,不是我真正渴望找到的意義,我希望我的人生盡頭等著我的不是一篇虛無,而是一個繁茂的世界。

說白了,我就是吃飽了撐的。

因為嗅覺的問題,爸媽又開始試圖說服我放棄。

原本在怨天尤人的我,因為邱陽,而做出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邱陽應該是什麼味道的呢?

我整天都在思考這個問題。

他應該是屬於夏天的,青草、陽光和海浪,他應該是溫柔又充滿力量的。

在遇見他之後,我終於不再迷茫,決定抓緊最後的時間,在我的嗅覺徹底離開我之前,做出一款專屬於邱陽的香水。

屬於邱陽,也屬於夏日,我甚至希望有一天能自己親手把它交給對方。

我以為我來得及,但現實總是喜歡捉弄人。

儘管我把這款新的香水拿去給任何一個人聞對方都讚不絕口,我也清楚,它還不完全符合我的期待。

可是我沒有機會了。

那時候我想,或許人生就是這樣的,充滿了遺憾才值得不停地回味。

於是,這款被大家認可對我來說卻稍有殘缺的香水上市了,我為他起名,叫“你的長夏”。

後來我對自己說,這樣也好,因為有殘缺才更像是我的人生。

這款香水只推出一批,限量。

我自己都沒有留下哪怕一瓶。

我希望它只存在於我的記憶中,就像我失去了的嗅覺和再也遇不到的邱陽。

只是,那時候的我真的沒想到,人生並不是佈滿了遺憾,老天在某處虧待了你,是因為在另一處要送你一份更大的驚喜。

我不確定是不是我用嗅覺換來了跟邱陽的再次相遇,但是我們的相遇卻喚醒了我沉睡的嗅覺。

我聞得到他的氣味兒,是那種可以指引我走進生活的夏日的味道。

 

 

63 夏清和視角番外

03

我經常會想,是不是有些人註定就是要遇見的。

就像我跟邱陽。

鄰居家的肥貓在開門的時候突然跑了出去,我們一起追,結果就好像它在引導著我跟邱陽見面,只不過這次的見面不是很愉快。

邱陽是個熱心的人,是那種我在青少年時期看過的熱血漫畫中會存在的人。

當肥貓因為太胖而無法身手矯健地穿越馬路時,邱陽及時出現救下了這個小混蛋。

但邱陽為了躲開車腦袋磕在了路邊,肥貓當場嚇懵,不動了,邱陽當場磕暈也不動了。

我眼睜睜看著,然後慌慌張張地跑過去。

說真的,那天我差點兒被嚇死,不過好在邱陽被送到醫院後檢查一番說是沒有生命危險。

沒有生命危險,但他的腦震盪還是挺嚴重的。

我本來想留下陪他,可是臨時有事不得不離開。

等我忙完已經是幾天後,我跟邱陽的交集就這樣再一次斷開了。

如今再回憶起來的時候,覺得這一切好像都是被安排好了的,我們的每一次相遇,每一點兒碰撞,都充滿著戲劇化。

那個時候,因為他救了鄰居家的肥貓,鄰居一家對他萬分感謝,那會兒薛一凱在外地出差,嫂子跟叔叔阿姨是經常和邱陽往來的。

只要我想,我是可以拿到邱陽的聯繫方式的,至少可以再見他一面。

可機會已經擺在面前了,我卻退縮了。

那段時間我自己這邊也是焦頭爛額,爸媽明令禁止我再調香,我們之間發生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一場爭吵,然後我就開始計畫著搬出來。

這些年我賺的錢足夠我在郊區買個房子,我一個人躲起來,過我沒滋沒味的生活,倒也不錯。

我和爸媽開始冷戰,這很幼稚,我知道的,但是,我實在不知道應該用什麼去說服他們。

幼稚就幼稚吧,反正在他們眼裡我始終都是幼稚的。

日子過得一點兒都不好,就在我以為一切都不會再好起來時,觸底反彈了。

我大概永遠都忘不了那天在院子裡做廣播體操的邱陽,動作十分標準,雖然是下午卻充滿了朝氣。

他太可愛了。

除了他,世界上不會有第二個人能這麼可愛。

真的很奇妙,明明那時候我已經一丁點兒嗅覺都沒有了,可是看見他的時候卻可以清楚地聞到夏日獨有的那種香氣,摻雜著青草、陽光和海浪的氣味。

乾淨、溫和又濕潤得恰到好處。

這棟房子不是我看過的裡面最合心意的,但我還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它。

搬家過來的時候,我甚至不敢多看隔壁的人一眼,生怕看過去就被對方識破了心思。

我太壞了,竟然為了接近他做出這樣的事。

我每天都在偷偷地感受他,很多時候不敢看,但可以閉著眼睛感受,或者說,是猜測。

猜測九點鐘了,邱陽是不是已經起床了?

猜測中午了,邱陽是不是應該吃午飯了?

猜測邱陽是上午畫畫還是下午畫畫?

猜測邱陽什麼時候會拎著他的小答錄機去院子裡做廣播體操?

自從搬到這裡,我的嗅覺就像是恢復了一樣,當然,只有想起他、看見他的時候才有這種感覺。

於是我又開始調香,想要彌補“你的長夏”留下的遺憾。

儘管理論上來講我聞不到了,可是氣味兒不一定非要用鼻子去聞。

我覺得或許有一天我真的可以成功,調出真正屬於邱陽的一款香水。

如果成真,那它一定是獨一無二的,我不會拿出去販售,因為只有邱陽一個人值得擁有它。

 

 

64 夏清和視角番外

04

我覺得自己特別壞,特別貪心。

本來我想著,住在他隔壁就很好了,偶爾可以看見他,說不定從哪一天哪一個契機開始,我們就能熟悉起來。

但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都不好意思靠近他,他看我一眼我就不得不立刻移開視線。

那時候的我看起來應該是個很難相處的人吧?

我沒法邁出那一步去真正地接近他,一站到他面前,甚至連話都不知道應該怎麼說。

我給哥打電話求助,他說:“你是說,你喜歡的那個人是你現在的鄰居,而他是之前救了我們家豬崽的那個恩人?”

豬崽是他家貓的名字。

“對的,你說我搬過來是不是很像變態跟蹤狂?”

哥在電話那邊笑了好久,笑到我以為他出了什麼事。

他說:“挺好,你終於也有個喜歡的人了。”

我不明白他為什麼這麼說,他回答:“前陣子我真以為你要活不下去了,甚至考慮讓你嫂子帶你出去旅遊,尋找一下生命的意義。”

他說得一本正經,我聽得都笑了。

原來身邊的人都看得出來我心不在焉,這個焉指的是“活著”。

好在有了邱陽。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真好,我不想把他比作我的救命稻草,那樣對他來說似乎壓力太大了,雖然他根本對此一無所知。

如果可以,我想把我們的關係比作風箏和放風箏的人,我是那個飛在天上的風箏,是去遠方漂泊還是回到他的身邊都由他來掌握。

哥說:“你不能一直這麼暗戀,萬一哪天他有女朋友了,或者男朋友,你怎麼辦?”

我想了想,覺得我大概會送給他們一份禮物,就是我調的香水,然後祝他們幸福。

我說完之後就被哥教訓了,然後他說:“人一輩子就幾十年,這幾十年你還不想開開心心地度過嗎?你要是這輩子不把握住,下輩子可能就遇不到他了。”

跟哥打完電話之後,我一整晚都沒睡,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我總是怕自己打擾到他,怕他不喜歡男人或者討厭被男人喜歡。

那怎麼辦?

可是,我又想到萬一哪天我再也看不到他了,豈不是真的太遺憾了?

那個晚上,我腦子昏昏沉沉的,然後在天快亮的時候給他寫了第一封信。

我想著反正他不知道我是誰,那就大膽地去表白,告訴他我喜歡他,告訴他是他讓我覺得生活可愛又充滿了力量。

把信放進信箱的時候,剛好遇到送報的小哥,我嚇了一跳,趕緊牽著公主走開。

好在,送報的小哥沒理會我,否則我恐怕要在第一天就暴露了。

在寫給邱陽的信裡,我盡可能不透露自己的真實資訊,在最開始的時候,我很怕被他發現,很怕因為我的舉動給他帶來困擾。

我不希望我的喜歡是別人的負擔。

其實直到現在我也不清楚自己是怎麼暴露的、是什麼時候暴露的,好像邱陽老早就知道了寫信的人是誰一樣直到我們在一起了,他都沒有問過我那些信究竟是不是我寫的,但他卻很肯定地知道,它們的主人就是我。

好奇怪。

他是怎麼發現的呢?

這麼看來,他比我想像得要聰明一點點。

 

 

65章夏清和視角番外

05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是無法感受幸福的,其實說出這種話會覺得對不起我爸媽,對不起關心我的那些人,但我對幸福的感知確實很淡,淡到需要很用力、很刻意才能意識到——哦,原來我是幸福的。

我明明失去的只是嗅覺,可是卻總仿佛連帶著視覺都消失了。

這麼說不太準確,準確來說是失去了辨別色彩的能力。

在我嗅覺失靈的日子裡,世界從彩色變成了灰色,所有的事物,包括花草樹木和高樓車輛,全部都是灰色的,它們對我來說完全沒有了任何吸引力。

我不願意去注意身邊的一切,覺得這世界上存在的一切都無聊透頂。

可是,從我開始寫信給邱陽,世界的顏色逐漸恢復了。

為了給他寫信,為了給他傳遞我所感受到的一切,我開始用心地去注意周圍的事物。

芳草、樹林,一個飄搖的塑膠袋或者一塊被遺棄的瓦。

甚至,頭頂突然飄過的雲和終日纏繞在身邊的風。

這一切的一切都再一次被我注意,被我寫在了信紙上,送到了邱陽的面前。

好像因為這個,我突然回到了生活中,變得遲鈍的感知能力也漸漸地再次蘇醒。

我真的不願意把邱陽比做我的救世主,這個身份太重了,他只是我可愛的戀人,不辭辛苦來跟我見面,還幫我擦掉了生活中厚厚的灰塵。

開始給邱陽寫信沒多久,我迎來了一個好消息。

我爸這個人,愛面子,我們所有認識他的人都知道。

於是,他讓哥來找我,讓哥給他傳信兒,告訴我他消氣了,也接受了,我可以回家了。

我是開心的。

我很愛我的父母,就像他們很愛我一樣。

儘管我們在很多事情上沒有辦法達成共識,但我們其實都在努力學著去理解對方。

我爸能做出這樣的決定,我開心得恨不得立刻回家擁抱他,然後讓他給我投資一個香氛品牌,儘管我可能做不了了,但並不影響我繼續熱愛這個行業。

不過,我沒有這麼做,我也讓哥給他傳了個信兒,告訴他,如果這個他也能接受,我再考慮回家。

我這個人啊,就是這樣,從小被寵壞了,於是恃寵而驕,不懂得見好就收。

我讓哥傳的信兒是,我喜歡上一個男人,我要跟對方談戀愛。

當時哥對我說:“我懷疑等我把這件事告訴叔叔,叔叔會直接把我踹出你家。”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喜歡邱陽,並且讓我的家人知道。

我總是給人出難題——我的父母、我鄰居家的哥哥,當然,也有邱陽。

人家日子過得好好的,我卻非往裡擠。

在一開始,我是很擔心的,也沒有自信,可是漸漸的,我們竟然真的開始有了交集,我突然意識到,過去的那半年完全就被我浪費掉了,邱陽比我想像得還要熱心善良。

在那個時候,看著他幫我冒雨搬花,我是有一瞬間愧疚的。

人家對我滿心的善意,我卻對人家心懷不軌。

那天邱陽走後我一直在反思,最後反思出來的結果就是,如果有一天他真的願意和我在一起,那我會加倍愛他,以此作為補償。

以前看過一句話,好像是一個關於復仇的故事裡出現的臺詞,那個人說——我就是要讓你愛上我,然後我再狠狠地甩掉你。

那麼對我邱陽就是,我要讓他愛上我,然後我再幾倍、幾十倍地去愛他。

當然,只是這麼想想,那個時候的我根本就不知道邱陽會不會愛上我。

或許有一天他會在某一個夏日傍晚牽著一個漂亮姑娘的手走進院子裡,他們坐在那裡喝酒聊天,看著厚厚的雲從頭頂飄過。姑娘的裙擺隨著微風蕩啊蕩啊,浪漫又甜蜜。

不過現在我很確定了,他不會擁有姑娘了。

他能擁有的只有我。

邱陽說:“這太不可思議了。”

是啊,可是人生不就是這麼不可思議的嗎?

所以,當我們倆在院子裡接吻,然後一轉頭看見我爸站在大門口的時候,我一點兒都沒覺得慌,反倒是邱陽,像是被人踩了尾巴,聽到我說那人是我爸的時候,他瞬間蹦了起來,然後擋在了我身前。

我笑著看他,很想知道他會說些什麼。

我爸皺著眉一臉不悅地推門進來,我聽見邱陽說:“叔叔你好,是我勾引夏夏的,你要打就打我。”

他說完我就笑了。

邱陽真的過分可愛,可愛到有時候會顯得有些笨拙。

但這樣笨拙又可愛的他卻可以讓我開心地笑,然後笑著笑著竟然笑出了眼淚來。

我看著他擋在我身前的背影,突然覺得這個夏天大概真的會一直延續到我們白髮蒼蒼撒手離世的那天。

它太珍貴了,他也太珍貴了。

我爸說:“你注意一下稱呼,我也姓夏。”

我爸說:“你就是邱陽啊?愣頭愣腦的,小和怎麼看上了你?”

我爸說:“行了,小和你也別哭了,你不是說這小子酒量不錯嗎?拿酒去,今天他要是把我喝倒了,我就認了你們的關係。”

其實,他能來就說明他已經認了。

======

夏日夜晚,輕柔的風把我有些長了的髮絲吹得散亂。

院子的桌邊,三個人,趴下睡了兩個。

我坐在他們中間,小口小口地品著酒,享受著這個有家人和愛人的夜晚。

失去過什麼好像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這個夏天我擁有了什麼。

=====

怎麼能夠把你來比作夏天?

你不獨比它可愛也比它溫婉

……

沒有芳豔不終於凋殘或銷毀

但是你的長夏永遠不會凋落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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